孙国(孙果)
简介:
孙国(孙果)(Sun,Guo),
男 ,
43岁 ,
山东招远市区法轮功学员。大学文化,原山东省招远市电业局职工。妻子滕英芬,原招远市自动化仪表厂职工;女儿孙嫣佩,招远一中特重一班学生。他们全家从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法中受益良多。十几年来多次被绑架、关押、被迫流离失所,警察抓不到孙国夫妇,就将他们上中学的女儿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后来,孙国被非法判刑八年,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而招远“六一零”人员向大学施压,取消了孙国女儿的保研资格。 现年52岁的孙国于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他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孙国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开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民众了解法轮功的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孙国一家三口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招远市警察抓回。他和妻子被单位及招远市组织部、妇联等轮番骚扰,被强迫写保证书放弃修炼大法,居住被监视,电话被监控,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就遭到骚扰。招远市电业局的保卫人员甚至拿垫子铺在他家门口日夜看守,使他家无法过上一天正常人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一家三口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表达心愿,后被招远驻京办戴手铐拉回招远罗峰派出所,孙国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后,又被连续非法拘留两个月,期间被招远“六一零”罚款一万元。妻子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后,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原单位开除了工职。女儿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后下才被释放。 孙国在招远看守所被非法拘留期间,“六一零”恶警对他刑讯逼供,扇耳光,用脚踢,用电棍电他长达两个多小时,从看守所出来后,手指被电烧焦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就是这样,电业局姜洪海还派人伙同610将他强制送到了洗脑班,长时间不让睡觉,强迫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强制洗脑。他被非法关押长达三个多月。孙国回单位后,电业局给他撤了科长职务,每月只发三百二十元的生活费,后又下放到热电厂车间干重活。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孙国正在单位上班,“六一零”一伙和洗脑班恶人宋书芹到单位抓捕他。他趁机走脱,从此流离失所。他走脱后,电业局藉机开除了他的工职。“六一零”及电业局保卫科一伙十多人包围了他家的住所,要他妻子交出孙国,并扬言交不出人把她也抓走。无奈妻子也被迫流离失所至今(二零零六年八月)。 “六一零”及电业局派人跟踪、恐吓、骚扰孙国的女儿四十多天。二零零二年七月末放暑假期间,“六一零”又要把他的女儿抓到洗脑班迫害,逼学校必须把她送去洗脑班,并交一千八百元。逼迫学校老师开车到孙国的父母及岳母家到处抓他的女儿,女儿被迫离家出走,在外躲了整整一个暑假。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孙国等三名学员在毕郭镇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毕郭镇派出所随即派一大帮恶警追捕,在西万福庄村南公路上非法抓捕三人。恶警们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棍棒相加。恶警们把他们狠狠地踢到路边的泥沟里,然后拖上来再踢、再打,直到把三人打得趴在地上起不来。孙国被打得当场口吐鲜血,后被拉到毕郭镇派出所又遭恶警毒打后,当天送招远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六个月之久,期间一直不让家人探视。 二零零三年二月八日,孙国被判重刑八年,因不服提出上诉被驳回。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在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被秘密送往山东省监狱。孙国因不转化,被严管,从早晨五点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坐在小板凳上一动也不准动,天天如此。每次家人前去探望,如果说的话惹到恶警,家人走后,孙国就会被关一个月的禁闭。山东省监狱的狱警非常伪善,表面上他们不参与迫害,但暗地里唆使刑事犯疯狂的折磨孙国。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入监队监区长张磊光、指导员李伟、警察陈岩指使十多人殴打孙国、扇耳光、罚站两天两夜,殴打折磨逼他转化。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招远“六一零”李建光等一伙人,为了抓流离失所的妻子,不择手段的伙同学校把孩子绑架到洗脑班做人质,当好心人劝“六一零”警察说:“这孩子太优秀了,你们别把孩子毁了。”“六一零”警察说:招远一中不缺一个好学生。就这样,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失去人性的将女孩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她不吃不喝,哭着要求回学校上课,孩子被抓后,孙国的父母亲及岳母十分着急哭成一团,她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才放回,严重摧残了孩子的身心,全家老少亦承受巨大的痛苦。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到七月二十五日,被关禁闭五十六天,期间手铐脚镣加身,每顿饭只给两个馒头、一块咸菜、一碗凉水,还经常遭到管禁闭室的刑事犯赵洪勇的威胁迫害,被关禁闭期间,正值夏天,他们还经常白天晚上连续七十二小时开射灯折磨,孙国瘦得皮包骨,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剩了不到一百斤。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孙国未成年的女儿和他六十岁的大哥到监狱探望,狱方禁止家人接见。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妻子滕英芬被招远“六一零”及国保大队王玉成、宋绍昌等人绑架,招远市公、检、法及“六一零”人员极力阻止律师介入,电业局人员盲从“六一零”的指示,每天派人守候在孙国家门口。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招远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开庭“审判”七名法轮功学员。 妻子滕英芬二零一零年八月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父母在他八年冤狱期间相继含冤离开人世,带着深深伤痛和遗憾走了。岳母也因长期的惊吓和精神折磨,在承受到极限时精神失常。 二零一一年一月,岭南金矿洗脑班还非法关押着考福全的姐姐考福英、滕英芬的丈夫孙国。二人因去参加旁听被恶警绑架,至今已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了,仍没被放回家。 孙国只是为妻子聘请律师,“六一零”人员伙同电业局有关人员就将他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了三个多月才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罗峰路派出所四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孙国的工作单位企图绑架孙国,被单位领导阻止,阴谋落空。罗峰路派出所警察之前几次去孙国家中,因家中无人绑架未成。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罗峰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到电业局找到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孙国和妻子滕英芬(法轮功学员),问他俩还炼不炼法轮功了,他们说:炼法轮功身体好,怎能不炼了。警察又装作关心似的问他们家中有什么困难,滕英芬很严肃的对他们说:困难可大了,我们只因做好人,两人都被开除公职,没有了生活来源。两个警察听到滕英芬的一番话,也不搭话,赶快跑到车里一溜烟跑了。见状,周围的人没有说警察好话的。
迫害类型: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监视/跟踪;
电话监控;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毒打/殴打;
电刑;
洗脑/送洗脑班;
剥夺睡眠;
调换工作、职务;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严管;
坐小板凳;
关禁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手铐/脚镣;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罚站;
绑架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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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610
:
秦玉贤,
宋书琴
招远市洗脑班(岭南金矿洗脑班)
:
庄绍光,
宋少昌,
李建光
招远市公安局
毕郭镇派出所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招远市看守所
招远市电业局
:
姜洪海
招远罗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8日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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