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亮(红亮)
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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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洪亮(红亮)(Wang,Hongliang),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王洪亮曾被武安市送邯郸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一一年年任邯郸市委副书记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主抓邯郸地区公检法、610、劳教所和迫害法轮功学员。可以说这两年多时间来邯郸地区所有这些迫害的发生冯连生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上,王爱英、王红亮夫妇被武安市城关派出所伙同武安市国保大队人员(有国保队长张利华,贺旭兵。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张爱斌,三人已被追查国际追查)、六一零等多人在武安市向阳桥附近出租屋绑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当时警察抄家抢走一万四千九百元现金和电脑等物品。 随后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赵波及于卫平在王爱英、王红亮“零口供”的情况下非法起诉二人,由武安市法院刑一庭立案,陈建国负责主审。 二零一二年二月,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陈建国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情况下非法秘密宣判。三月二日,家属打电话到刑一庭才得知:王爱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红亮被非法判刑三年。主审法官陈建国在电话中说:“你们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们也可以到邯郸去找。” 武安市法院不走正常法律程序非法枉判,王红亮夫妇便上诉邯郸中级法院。二零一二年九月,中级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退回武安法院转刑二庭重新审理。现王洪亮夫妇聘请的北京律师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辩护。 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王爱英和王洪亮夫妇已被非法绑架达十八个月之久。目前王爱英被绑架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王洪亮被绑架在武安市看守所。家人多次去法院和检察院要人均遭拒绝,法院检察院不见面不叫进大门。 在国内外法轮功学员和媒体及正义人士营救下二零一三年一月武安市法院批准检察院申请撤诉。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王红亮在被非法关押二十个月后无罪释放。 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二零一三年一月撤诉后,只是将王爱英丈夫王红亮取保释放结案,并未释放王爱英。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城关派出所再次补充假证据将关押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的王爱英再次起诉到武安市法院。武安市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公诉人于卫平念完起诉书后出示一份由武安市城关派出所人员提供的所谓5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证词”,辩护律师指出新证词证明的是当事人无罪,公诉人于卫平哑口无言随后仓惶离开庭审现场未再返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武安市法院非法冤判王爱英三年。王爱英不服判决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 至二零一三年四月,王爱英被武安市当局非法关押、迫害已二年。三月份家属再次委托北京律师做王爱英上诉辩护人。四月二十七日律师在进入邯郸市中级法院时遭法警非法安检,法警粗暴的将律师推搡出法院致使未能会见到二审法官阎言(音)。 后来我们了解到,陈建国在一审非法开庭时和公诉人于卫平狼狈为奸,对王爱英夫妇的辩护律师十分粗鲁,经常蛮横的打断正义律师的发言,有意为难、侮辱律师。他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是根本不会加害于他,所以他才敢为所欲为,在法庭上不计后果的大耍流氓,把法庭变成耍流氓的场地。 一审判决被驳回之后,无疑对陈建国之流的武安法官是当头一棒,迫于压力,武安法院只好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王洪亮。然而,那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思悔改,怀恨在心,继续利用二审构陷迫害王爱英。为达到目的,二审时公诉人于卫平竟然出示一份由恶警提供的五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 “新证词”,不可思议的是,二审法官董光辉居然采用了这个“新证词”,诬判王爱英三年刑期。 当事人王爱英不服,再次上诉。二零一三年九月,邯郸中院法官权衡之后,就又把武安法院无理判决驳回重审。从一审到二审,再到马上所谓的三审,王爱英已经被非法关押八百八十多天,武安法院将以何种形式收场,这才是当下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之一。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四点,武安市法院对王爱英第三次非法开庭。法庭上,辩护律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捏造证据及“听别人说的”假证据,证词,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反驳。法官孙道庆一直打断辩护律师的陈述,显出非常不耐烦的脸色。 公诉人是武安市检察院的于卫平和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他们呈庭一份“王爱英回答邯郸市中级法院问话”的书面材料,被王爱英当场揭穿这是一份假冒她本人的问话材料。 公诉人还出示一份“王爱英丈夫王红亮指证王爱英”的书面材料。在旁听席的王红亮当即声明:“本人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并且也从未对任何书面材料签过字。”并要求对书面材料的签字核对签名笔迹。 对于公诉人出示的另一份书面证据,律师提出,此书面证据的当事证人已到场,要求法官对证人进行询问。而法官孙道庆却故意回避,大声打断律师发言。 公诉人拿着一堆造假证据公然耍无赖,法官孙道庆则积极配合,把这个所谓庭审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庭审期间曾多次休庭,据悉是因为公诉人几次要给检察院打电话请求指示。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武安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爱英非法判刑三年。这是武安市公检法机构在长达两年五个月的时间里,第三次诬判王爱英。王爱英也再次当场表示抗议并第三次提出上诉。目前北京律师已接受上诉委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劳教;
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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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单位: 邯郸市中级法院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55号 邮编056008 电话0310-6267001 传真0310-6267238或 219 邮箱hdfylg@163.com 纪检电话0310-6267134 院长 赵增国 上诉主管邯郸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阎言(音) 相关单位: 武安市法院 地址: 河北武安市中兴路西段488号 邮编056300 法院院长杨维华办0310-5686616原来审判的刑一庭法官陈建国13832000552 现在转至刑二庭庭长郭二兴家0310-5683332 手机13930085035 办公室副院长祁文良13932058777办公室0310-5680322 武安市法院二审法官董光辉13171777029 审判员贺玲玲13832030182 陪审员王翠华。
责任单位及恶人:
邯郸市公安局
:
李桂洪
武安市看守所
武安市公安局
:
贺旭兵,
张利华
邯郸市政法委
:
冯连生
武安市610
武安市法院
:
陈建国,
董光辉
武安市检察院
:
赵波,
于卫平
武安市城关派出所
:
张爱斌
武安市教育局
:
冯云生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15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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