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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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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

简介:
曹芳
(Cao,Fang), 女 , 66岁 ,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

曹芳多次被金昌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恶警李新华、李叙和、刘成业等绑架,被劳教、判刑,遭酷刑折磨,历尽九死一生,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两次被非法开庭,第二次开庭秘密进行,被枉判四年冤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二,韦凤玲和汪玉康给被谎言欺骗的世人讲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被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赵凤莲(已被迫害致死)、李德香、曹芳、龚月华六人。参与迫害的有李叙和、刘成业、李青婷、李新华、戴宝吉、张树伟、邢富强。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金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李叙和、李新华武威路派出所一女民警开一辆白色吉普车,等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曹芳。开始因曹芳不在家,他们三人先在附近蹲坑,看到曹芳刚进大门,他们紧随其后窜到屋内(那时曹芳家住金昌市白家嘴地质六队工作站平房,在龙泉公园对面),李叙和、李新华命令曹芳和家人不许动,三人非法抄家,到处乱翻乱搜,没有抄到有关法轮功的任何东西,就将曹芳押上警车,非法抓捕到金昌市公安分局。

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等将曹芳推进刑讯室,身体悬空吊铐,曹芳痛得惨叫,李叙和扇曹芳耳光。

李新华、刘成业等押着曹芳进另一屋,曹芳不配合,刘成业一脚将曹芳踹进屋,将曹芳双手铐在桌子上。过后曹芳双手被紧紧铐在椅子上,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等连椅子带人将曹芳架起来,晚上被铐在暖气上,两天一夜连续讯问逼供,不让曹芳睡觉,不让合眼,刘成业不断的紧手铐,手铐陷在肉里,曹芳痛的惨叫,李叙和上去狠狠扇了曹芳两耳光。曹芳被折磨的整个人脱相,瘦了一圈,眼窝深陷、充血,像两个血窟窿,憔悴不堪。

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代宝吉等七八个恶警一唱一和威胁、恐吓曹芳家人说:“曹芳的事很严重,拿一千元钱可以先领人回家。”曹芳家人借了一千元钱,恶警又说请示领导,领导说要拿两千元钱。曹芳家人非常气愤,指问他们是勒索还是耍人?

李新华等恶警将曹芳押进金昌市拘留所(拘留所所长刘立国向曹芳家人索要180元生活费),一星期后曹芳被李新华等押入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十五天,前二十多天恶警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等天天提审曹芳,高压威逼、胁迫、诱骗,曹芳被折磨的几乎精神崩溃。

更卑鄙的是恶警李叙和、李新华、代宝吉把曹芳拉到另一法轮功学员汪玉康家楼下,李叙和、李新华逼迫曹芳去叫门,预谋绑架法轮功学员汪玉康、韦凤玲,曹芳拒绝。李叙和、李新华又胁迫邻居叫开门,非法抓捕了汪玉康、韦凤玲夫妇。

曹芳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受尽了凌虐,牢头逼迫曹芳用刺骨的冰水一直擦院子,曹芳身体和精神的承受达到了极限,身体非常虚弱,骨瘦如柴,眼窝深陷,一口一口地吐血。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金昌市“610”胁迫曹芳家人交了两千元押金,对曹芳“取保候审”。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上午十一点,金昌市“610”恶警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代宝吉等闯入曹芳家,装出一副伪善面孔,诱骗曹芳到金昌市公安分局取二千元钱,曹芳说不去,要取让家人去。李新华、李叙和等哄骗说:“这是手续,必须要曹芳本人签字。”曹芳坚持不去,李新华等人从滨河路派出所又叫了李云生等两名恶警,强拉硬拽把曹芳拖上车,押进金昌市拘留所。三天后刘成业等将曹芳、汪玉康、韦凤玲、龚月华押送甘肃省劳教所,一路上恶警不给他们吃喝,晚上把曹芳等链铐在地上,将曹芳和龚月华强行押进甘肃省女子劳教所。

曹芳在劳教所遭受凌虐迫害七十多天,被罚站、殴打、不让睡觉、逼迫写‘“三书”。

五月,曹芳被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恶警押回金昌市,与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德香、赵凤莲一起被非法起诉,由于曹芳身体虚弱,几乎无法站立,金川区检察院强迫曹芳的儿子作“人质”,让曹芳在家等着非法开庭。非法开庭那天,曹芳昏昏沉沉,无法站立,由家人搀扶,开庭不久曹芳昏倒,非法庭审被迫草草收场。

之后曹芳身体一直非常虚弱,金昌市“六一零”、公安分局、金川区检察院、金川区法院、滨河路派出所李云生、街道办事处、龙泉里社区邪党人员刘虎、魏冬梅等仍然不断的上门骚扰、恐吓,节假日更甚,不断的给曹芳和家人施加压力,一家人笼罩在红色恐怖中,寝食难安,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曹芳被迫颠沛流离四十多天,吃尽了苦头。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六一零”恶警李新华和新华路派出所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处长)、李新华、周骏国,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国玉等对曹芳轮番讯问逼供、恐吓、诱骗,两天一夜后曹芳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个月,两次被非法开庭,第二次开庭秘密进行,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枉判四年冤狱,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秘密押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曹芳。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曹芳再次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个月,期间,牢头高云霞(五十七岁,诈骗犯,十五年徒刑)教唆监室犯人对曹芳百般的凌虐折磨,曹芳被迫害的体重只有八十多斤,经常一口一口的吐血,肚子陷进去一个深坑。

刚进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看曹芳非常善良、慈祥,都对曹芳很和善。高云霞背地里挑唆、怂恿她们恶的一面,几天后一些在押人员就跟高云霞一起欺凌曹芳。曹芳在监室中是最年长,其他都是二三十岁,高云霞纵容犯人把监室弄脏弄乱,强迫曹芳忍辱含垢像佣人一样伺候她们。十月,阴雨连绵,监室又冷又阴,高云霞和其他犯人洗头洗澡,弄得满地是水,高云霞胁迫曹芳趴在地上用抹布把水一点一点擦干,而她们在床铺上又说又笑。

高云霞指使李娜(二十五、六岁)阴冷天偷偷往曹芳被子上泼水,高云霞得意的在一旁窃笑,还故意问是谁干的缺德事,企图栽赃给别人。

曹芳炼功,高云霞指使犯人王霞(杀人犯)、刘莉(二十岁出头,杀人犯)扯上床单呼扇呼扇的捣乱,不许曹芳坐在床铺上炼,把曹芳硬推到院子水泥地上,想让管教迫害曹芳。

高云霞挑唆犯人时时处处克扣、凌虐、折磨曹芳,曹芳每分每秒都在极度的痛苦中煎熬,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几乎吃不下饭,经常一口一口的吐血,体重只有八十多斤。

高云霞挑唆赵营(十九岁,盗窃)从早到晚找茬辱骂曹芳,论年纪赵营应该叫曹芳奶奶(赵营刚进看守所前几天叫曹芳奶奶),可赵营对曹芳从来都是恶狠狠的直呼其名,有时直接就骂“老不死的”。晚上睡觉,高云霞指使赵营用纸团,用瓶子砸曹芳,曹芳几次被砸醒,她俩得意的窃笑。高云霞、赵营不给曹芳喝热水,三九寒天,曹芳,一个五十七岁的老人还喝冰水,高云霞指使赵营把曹芳接冰水的瓶子甩的老远。

金昌市看守所二十四小时全程监控,监室人员的一举一动管教看的清清楚楚,但管教对高云霞、赵营的恶劣行径装聋作哑,不管不问,纵容她们为所欲为的迫害曹芳。

金昌市看守所二十四小时全程监控,监室人员的一举一动管教看的清清楚楚,但管教对高云霞、赵营的恶劣行径装聋作哑,不管不问,纵容她们为所欲为的迫害曹芳。迫害法轮功十二年来,中共邪党一直都是在利用最邪恶最没有人性的人渣败类来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曹芳被押进甘肃省女子监狱,被强制洗脑迫害。每天上午强迫看诽谤、诬陷法轮功和李洪志先生的光碟四小时,下午逼迫写思想认识。监狱派心狠手辣的包夹对每一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牢中牢”迫害。包夹曹芳的名叫李艳,嘉峪关人,三十出头,是故意杀人犯,极其歹毒邪恶。“邪教科”科长朱虹,恶警董尚恒教唆包夹李艳、孟海虹(音)逼迫曹芳叫李洪志先生的名字,曹芳始终不开口。李艳、孟海虹就在纸条上写上李洪志先生的名字,贴到桌面上、凳子上、地面上,威逼曹芳坐到纸条上,用脚践踏纸条,曹芳不坐不踩,李艳、孟海虹把曹芳按倒坐、踩纸条。

所有被非法关进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除了每天被强制灌输诽谤诬陷法轮功的邪恶谎言,逼迫写所谓“思想认识”外,还要被强迫背监规。甘肃省女子监狱监规三十八条、八荣八耻、互监组须知共十几页,曹芳没有文化,思想压力大,背不下来。第一次李艳对曹芳又打又骂,同时叫来了两名恶警,当时曹芳昏昏沉沉,恶警朱洪、董尚恒进门后曹芳没有起身,恶警命令曹芳站起来,曹芳没有站起来。恶警说曹芳对她们不礼貌,不尊重,用电棍在曹芳手上。胳膊上狂电,曹芳被强电流击倒在地,在地上昏睡了三四个小时,包夹咸代英、黄雅琴用“掏肠子”酷刑迫害曹芳,曹芳手上被电糊,溃烂,留下两处黑疤。

第二次监规没有背下来,李艳不许曹芳睡觉,逼迫曹芳站了一整夜。当时正值春寒料峭的早春,天气寒冷,凌晨三四点李艳故意将大厅窗户打开,逼迫曹芳穿着单衣站在窗户下受冻。

甘肃省女子监狱恶警教唆、纵容包夹随便打骂、凌虐法轮功学员。一次李艳无缘无故用脚向曹芳肚子狠踢过去,曹芳用塑料盆去挡,李艳一脚把盆底踢穿。如果那一脚踹在肚子上,后果不堪设想。又一次,李艳把曹芳堵在水房,一拳把曹芳打倒在地,曹芳的头差点撞在瓷砖墙上,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李艳自己也吓坏了,赶紧跑过去把曹芳拉起来,问怎么样,有事没事。但是过了几天,同样的暴力再次上演。

一次曹芳上厕所,刚蹲下去,李艳就声色俱厉的命令曹芳站起来,当紧之急曹芳站不起来,李艳猛扑上去在曹芳头上、脸上狠砸,砸的曹芳晕头转向,眼冒金星。一次曹芳洗澡,身体刚淋湿,李艳就恶狠狠的命令曹芳穿衣服,曹芳穿慢了一点,李艳上去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李艳不但经常随意毫无人性的打骂曹芳,还背地里向曹芳索要钱和生活用品,并且威胁曹芳不许告诉别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曹芳被押到一监区强迫做奴工。做出口的穆斯林绣花帽,流水作业,任务繁重,每人每天一千左右,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拚命去干也干不完,还经常被责骂。老年法轮功学员剪毛线头,开始每人每天四百个,后增至六百个。曹芳出狱前的一个月,检验员咸桂芳(五十多岁,兰州人,贩毒)恶意刁难曹芳,加大工作量,强迫曹芳每天把四五个缝纫机出来的四五千顶帽子摞好。监室十二人,按惯例轮流打扫,咸桂芳强迫曹芳一人打扫。曹芳出狱时体重只有八十多斤。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曹芳发放神韵光盘时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三点三十分,金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警察闯到曹芳家骚扰。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曹芳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运动,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等,给包括她在内的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伤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上午10点多,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人员、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杨彦军、新华路派出所两名警察一行四人到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曹芳家骚扰问询。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何天勤、曹芳(66岁)夫妇,在家中遭新华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其子何世昌也被绑架,晚上十点多,在出租屋里,当着何世昌媳妇徐静的面,开始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然后把徐静也绑架到新华路派出所,做笔录,晚上徐静被放了回来。何天勤的女儿何淑慧也被绑架。

现在金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何天勤、曹芳、何世昌、何家慧,王树申,王树坤,魏安月、马咏雁、陈桂芳已全部回到家里。

据警察说:曹芳已经去医院三次了,靠输液维持生命,在关押十五天当中,几乎没吃什么东西,连喝水也困难,上厕所都靠人扶着,自己根本无法自理。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曹芳從看守所被接出时已皮包骨头,腹部、内脏简直难受至极,喝稀饭、喝水都吐,直到目前仍是卧床不起,不能自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下午2点,金昌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和永昌县检察院三男一女,到大法弟子曹芳家中来「调查取证」,准备给曹芳非法上诉开庭。检查人员一男一女带着计算机打印机,两警察拿著录像仪,全过程进行拍录。因曹芳从看守所被迫害回来,身体没有完全康复,所以当时还在床上休息,对他们的提问没作任何配合。整个过程持续了2个小时,他们无果而归。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下午5点多钟,甘肃省金昌市昌泰里社区一男一女二人来到法轮功学员曹芳家中,美其名曰是了解社区民生生活情况,其目地要进行所谓“转化”。当时,曹芳丈夫進行了严词拒绝,他们没达到目地,走时留话准备下次再来,均被拒绝。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到二十三日,甘肃金昌市昌泰里小区人员连续到法轮功学员曹芳家、儿媳妇家不断骚扰,严重影响了一家的正常生活,影响了孩子学习。
一次,小区人员骚扰曹芳的儿媳妇,只有七、八岁的孩子在家,小区人员诱骗孩子开门;还诱骗孩子告诉他们:爸爸妈妈在什么地方干活,什么时候回家。

从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中共不法人员天天去法轮功学员曹芳家敲门骚扰,让曹芳在“三书”上签字,被曹芳拒绝。

2024年3月15日下午3点多,甘肃金昌市新华路派出所,警察(一男一女)伙同一社区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曹芳。曹芳把他们让进门,问警察有什么事?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谎称:来看看,看你们都好着没?有一人拿手机准备偷拍,被家人制止。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绑架/劫持非法判刑吊绑/吊瓶抄家铐在某处上毒打/殴打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劳教骚扰威胁/恐吓人身侮辱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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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荣里社区(骚扰曹芳儿媳妇人员) 派出所人员:谭小彦:13830588974 孙文辉:13884519328 昌荣里社区人员:李琴英(书记):15339455119 陈娜:15352145291 小区诱骗孩子人员 陆润吾:13993585555 靳素兰:15393576619 新华路街道办公室负责人 郑青13993569323 昌安里社区人员:潘存凯(书记):15109453760 肖倩:18009457316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新华路派出所 西文学 男 1957/5/27 13830569712 谭小彦 男 1963/2/28 13830588974 李忠文 男 1963/5/3 13519469966 姜志祥 男 1966/9/10 13993560818 马启 男 1970/1/5 13519464698 潘存明 男 1970/1/13 13884514867 慕剑楠 男 1972/11/6 13993560580 朱国伟 男 1975/1/5 13993577840 刘震 男 1975/2/7 13519465180 王龙杰 男 1979/4/11 13993587007 姚兴泽 男 1981/8/28 13993599979 赵永鹏 男 1984/2/4 13993576529 刘洋 男 1985/6/17 18793626662 谢星 男 1986/7/26 15209457988 李龙 男 1988/1/25 187936065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昌县公安局永昌县公安分局政委:彭维平7521871(宅)7522175(办) 手机:13830591370<br>永昌县公安分局国保队长:李国钰 手机13830556713<br>局长 朱生念  13993565688  7522800 7522670<br>副局长 陆万忠13830553314  7530342 7524960 <br>副局长 段福祥13993585964  7523589 7329589<br>政委7522670<br>办公室7521437预审股7522876技术股7523094户政股7522870<br>治安股7522658消防科7521397看守所7524274经侦大队7525140<br>刑警大队7521713缉毒大队7529576城关派出所7521937110<br>刘福海,男,已退休,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br>朱生念,男,年龄不详,现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br>彭维平,男,年龄不详,永昌县公安局政委,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恶人,家住永昌县公安局家属楼,宅电:7521871 办电7522175 手机:13830591370<br>李国玉,男,年龄不详,610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打手。<br>永昌县610恶警李国玉 手机13830556713<br>永昌县委<br>书记7522818副书记7522149、7522528、7522793文印办公室7522384<br>主任7522197、7521849办公室7522683、7522875调研员7522568、7522047机要室7522648政策研究7522459文明办7525250、7525251<br>党委7522048宣传部7521529、7522479统战部7524832、7522369<br>组织部7522659、7527118<br>永昌县政法委 副书记7525755、7524033办公室7522582<br>纪律检查 书记7521177局长7521899办公7522524监察室7521171<p>朱王堡镇派出所7611003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7521937<br>永昌看守所7524274 永昌拘留所7523704<br> : 李国玉闫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所长:徐福友(办)8213748(手机)139094567509<br>副所长:陈国民<br>管教:孙向武(手机)13993589288 : 高云霞王霞刘莉赵营李娜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龙首公安分局副局长田昆山(警号:041003)代宝吉(警号:041025)<br>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李德志(警号:041097)安来寅(警号:041042)<br>龙首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王艳(警号:041016)办公室电话:0935-8811636<p>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名龙首公安分局) 邮编737100<br>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8811447(宅)8811820 (办)手机13830579029<br>龙首公安分局六一零小组:韩钟玉8811101(办)8819101(办)<br>政委8825295办公室8811651、8811578、8825403、8825404、8827522<br>国安科:张树伟8811323(办)8819268(宅)13079374031 代宝吉 邢富强<br>治安科8811259经侦大队8811087、8828305综治办8811343<br>交通管理8812059刑侦科8811255技术室8828854法制科8811636武装科8811824<br>民警大队8811433、8811633、8827291、8826291<br>建设路派出所8811268、8828474、8811408、8827409<br>幸福路派出所8828187、8827121、8812052、8825706、8812177、8827159、8827162<br>金川路派出所8827169、8827151、8827161、8827172<br>武威路派出所8812785、8826822、8825887巡逻队8826311 : 张树伟邢富强
金昌市610
兰州女子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洲大道416号,邮编:730046<br>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岛岛岛开发区68号信箱<br>电话:0931-8333610、8333526<br>监狱长:元磊(2014年9月担任)<br>副监狱长:王文辉,警察:朱鸿13919121959、0931-8331600<br>教育科长:吕慧娟<br>技术检验科长:马瑛<br>[政治处]<br>文雅琴13919121998、0931-8333886<br>[狱政科]<br>王磊:13919121669、0931-8333526<br>副科长:13919121952<br>内勤:0931-8325086<br>[生活卫生科]<br>罗志虹13919121839、0931-8331810<br>惠红(副科长)13919121869<br>葛彩云13919121995<br>[卫生所] 0931-8307163<br>[反×教科]<br>值班点0931-8331639<br>前科长:朱红13919121959、0931-8331600<br>科长:孙立伟,13919121962,家庭住址:兰州市大沙坪宁苑小区三号楼426号、电话:13919121968<br>副科长:刘小兰 : 朱红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朱鸿 现任副监狱长<br>王雁:队长,参与迫害<br>曹一微:队长 参与邪科迫害<br>孙立伟:接朱鸿的科长位置,担任邪科科长<br>刘晓兰:邪科科长<br>魏莹:队长 迫害手段凶残。 : 咸桂芳咸代英孟海红董尚恒王燕
永昌县法院 : 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儒董奎德
金川区公安分局局 长:史文全 13909450988<br>政 委:李兴荣 0935-8396018,13884510998<br>副局长:王瑞生 0935-8396013,13909458730<br>段赴明 0935-8396014,13993589588<br>王永东 0935-8396106,13993580580<br>高俊宇 0935-8396300,13830565980<br>国保大队<br>队长:李叙和 0935-8396178,13884500888<br>贾得兰 0935-8396179,13909459791<br>李庭琴 0935-8396143,13519456999<br>网络安全保卫支队<br>巩海龙 13830586911<br>滨河路派出所<br>胡江鹏 13909452186<p>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邮政编码: 737100<br>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 - 0935-8396156<br>局长:0935-8213993<br>政委8213345<br>副局8224294、8237773<br>办公室8213480<br>政保科李新华:0935-8315759(原科长孟家贤,610骨干,已退休,至今还在参与迫害,监视大法弟子)<p>金川分局国保法制科其他成员:<p>刘三峰,男,汉族,1965年11月26日出生,警号:040875 手机:13993599176<br>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法制大队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p>王录天,男,汉族,1958年11月21日出生,手机:13689455999<p>梁勇,男,汉族,1978年4月1日出生, 手机:13993562197<p>郭彦敏,男,汉族,1986年10月17日出生,手机:15809356818 : 刘成业戴宝吉李青婷李叙和李新华
兰州市女子监狱 : 李燕
金昌市劳教委员会
金昌市中级法院金昌市中级法院 邮政编码: 737100<br>金昌市市新华路80号<br>0935-8619121 <br>金昌中级法院工作电话<br>纪检组、监察室 0935-8619159<br>政治部 0935-8619117<br>办公室 0935-8619116<br>立案庭 0935-8619132<br>刑事审判第一庭 0935-8619153<br>刑一庭书记员:陈晓菊(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终审判决迫害)13993576161<p>刑事审判第二庭 0935-8619176<br>民事审判第一庭 0935-8619172<br>民事审判第二庭 0935-8619179<br>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0935-8619175<br>审判监督庭 0935-8619127<br>执行庭 0935-8619170<br>研究室 0935-8619152<br>司法警察支队 0935-8619195<br>院长:申怀吉(院长)<br>亢生伟, 男,汉族,1970年7月生,2007年以来任金昌市永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br>喻学勤,为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br>副院长:李兴文、高子文<br>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万建军<br>政治部主任:陈春明<br>马永龙为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br>王希望为金昌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br>赵清德为金昌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br>吴建红为金昌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br>李军年为金昌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br>魏崇文为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员。<br>高子文 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br>樊新平 金昌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br>李薇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br>李永辉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br>李伟玲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br>石建民 金昌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br>陈兴昆 金昌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 : 刘维亮陈晓菊张洪勇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迫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李毅 田昆山<br>龙首分局国保大队:燕荣玺 代宝吉 安来寅<br>龙首分局矿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赵得宝<br>龙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张晓峰 董慧婷 邢富强<br>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义 杨彦军 胡少江
滨河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br>0935-8213434(办)<br>邮政编码:737102<br>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29号 : 李云生
金昌市戒烟所金昌市戒烟所:0935-8213036 : 刘立国刘利国
金昌市公安局局 长:高永宏 0935-8396001,18209451199<br>副局长:弥善庆 0935-8396002,13909455818<br>刘建国 0935-8396101,13909458398<br>张永生 13993569598<br>朱生念 13993565688<br>副书记政治部主任<br>王 军 0935-8396003,13884505566<br>政治部纪委书记<br>吕鹤年 0935-8396008,13993560093<br>政治部纪委 0935-8396003,0935-8396008,0935-8396009,0935-8396012<p>国保支队<br>国保支队长王奎文,手机号:15751955881,13993580580<br>队 长:尚克武 0935-8396069,13909456266<br>政 委:张余胜 0935-8396026,13993568095<br>主 任:樊永明 0935-8396025,13830563088<br>副主任:李新华 0935-8396027,13993578855<br>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成员:<br>吕 琨,男,汉族,1977年8月10日出生,手机:13993589673<br>许 浩,男,汉族,1977年9月22日出生,手机:13519465616<br>赵 伟,男,汉族,1981年3月8日出生, 手机:13830586338<br>齐 尧,男,汉族,1982年3月5日出生, 手机:13830565771<br>李兴穆,男,汉族,1983年1月3日出生, 手机:13993563566<br>夏玉军,男,汉族,1986年6月2日出生, 手机:13830575557<br>杨昌鑫,男,汉族,1986年10月24日出生,手机:18298945001<br>李 鑫,男,汉族,1987年2月3日出生, 手机:15214151732<br>吴生全,男,汉族,1988年9月25日出生,手机:15809350468<br>徐中年,男,汉族,1991年4月1日出生, 手机:13619355104<br>国保支队(六一零)王有祥(610骨干,一直从事迫害大法弟子的工作,藏在幕后策划迫害事件)8396025(办) 8212293(办)
金昌市拘留所
永昌县检察院 : 刘泽
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931-5156300,邮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纪委监委信访室)。<br>[甘肃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931-8922864,邮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A229信箱。
新华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 邮政编码: 737100<br>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昌荣巷6广州路派出所 邮政编码: 737100<br>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宝运西巷6 - 0935-8396324
金川区政法委金昌市政法委 邮政编码: 737100<br>金昌市建设路68号<br>赵玉甫: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br>王军:副书记<br>陈永峰: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610)<br>赵守浩:市综治办副主任<br>孙喜中:办公室主任、市法学会秘书长<br>张新春:调研员<br>王旺坤:副调研员(610成员)<br>王振国:办公室副主任<br>杨雪清:综合治理协调指导科科长<br>汤灏:副调研员<br>祁鹏:综合治理协调指导科主任科员<br>杨虎生:督查研究室副主任科员<br>曹国华:内勤<br>司机:葛敬斌、赵国荣、王赵锁<br>杨有清 调研员 8212150 13830595990<br>杨学祥 副书记 8224318 13884506666<br>政法委副书记 0935-8224318 13884506666<br>610办主任 0935-8215220 13993598687<br>综治办主任 0935-8329099 13830567712<br>综治办副主任 0935-8221309 13830588137<br>办公室传真 0935-8212189金川区综治办 0935-8213192 : 范春德樊新平王世江
金昌市国保大队
龙泉里社区邪党 : 刘虎魏冬梅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5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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