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武
简介:
金银武(Jin,Yinwu),
男 ,
年龄未知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韩秀芳、何玉瑚、金银武、冯彩红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会宁县政法委、“六一零”人员一直在想尽招数,图谋对法轮功学员们非法判刑。“六一零”人员除了对检察院、法院施压,还用威胁、恐吓、欺骗等流氓手段,阻拦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聘请正义律师。(迫害详情待查) 甘肃省会宁县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开庭迫害金银武、何玉瑚、冯彩虹、韩秀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后因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法院将非法开庭日期推迟。会宁县“六一零”主任康应祥等还欺骗、恐吓家属,称北京律师已得罪了省领导,家属如聘其做辩护律师,法院一定会判的更重。并以受害者家人的公职相要挟。同时,康应祥胁迫会宁律师事务所一张姓律师,骗用法轮功学员何玉瑚妻子的名字签订律师聘用书欺骗何玉瑚。这个律师带着受骗后的何玉瑚的妻子到看守所面见何玉瑚时,欺骗、恐吓何玉瑚的妻子千万不可请北京律师,说要让何玉瑚先承认自己有罪,然后他就可为其做无罪辩护等等。当张姓律师的伎俩被揭穿后,他称是康应祥胁迫他这么干的,他也不愿这么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甘肃会宁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金银武、何玉瑚、韩秀芳、冯彩虹。上午九点开庭,在庭审过程中,家属从北京请的正义律师从法律角度辩护,不但证明法轮功学员无罪,更从法律角度证明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行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面对正义律师的辩护,法官闫隆兵哑口无言、公诉人语无伦次。并没有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 对所有律师的辩护,闫隆兵都不作任何答覆,即使无罪也不放人,而后就是黑箱操作,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滥用法律,枉法裁判。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肃会宁县法院在不通知家属和律师情况下,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何玉瑚、韩秀芳、金银武、冯彩虹。枉法诬判何玉瑚一案四人都三年刑期。法庭给法轮功学员定的罪名都是“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因为他们找不到任何一个真正的罪名,只能昧着良心以这个罪名强加给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入冤狱,韩秀芳、冯彩红目前在兰州市九州女子监狱继续遭迫害,何玉瑚、金银武在兰州市监狱遭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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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会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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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刚,
康映祥
甘肃省610
会宁县法院
:
闫陇兵
白银中级法院
:
李富民
会宁县“六一零”
会宁县中川派出所
:
浦中学
会宁县政法委
甘沟派出所
:
马鹏飞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27日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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