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
简介:
王丽娟(Wang,Lijuan),
女 ,
60岁左右 ,
凌源法轮功学员。凌源钢铁公司设计院的退休技术人员。刘景奎(曾任河坎子派出所)在万元店镇派出所就职期间(2000年起),经常带领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勒索曾绑架马素英、乔桂荣、王新荣、吴桂敏、娄桂珍、王桂芳、王丽娟、乔艳华、朱亚莲等法轮功学员。利用抄家、恐吓的卑鄙手段,有时多日连续逼供残酷迫害,恐吓家属准备巨额“罚款”,不交钱不放人。对已经妥协的不炼功的人,也照罚数千巨款,否则不放人。刘景奎手段狠毒,他发明一种刑罚,用手叉腋窝,让人又难受,又没有伤痕。绑架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受过这样的摧残。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娟坐高铁出行,在凌源市牛河梁高铁站出示身份证后,就被叫到一边,两个警察非法搜查行李,翻了个底朝天。王丽娟询问:这是干啥?警察说,没事,就是检查检查。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多钟,朝阳市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姓商,另一个姓王是南方人)、喀左县国保大队队长周世杰、警察董思远,在凌源市国保大队和莫胡店派出所三个警察的配合下,闯入王丽娟家里,抄家抢劫,抢走六本大法书、一个U盘、几个读卡器、一部手机、一个大锅、几个挂件、七~八包自封袋(他们说是作案工具)。他们把王丽娟带到喀左县法制教育中心。喀左县两个警察和朝阳市两个警察对她进行非法审讯。 王丽娟被固定在一个特制的铁椅子上,用铁环扣住手脚。喀左县国保大队队长周世杰说:陈华也曾在此被审。陈华是喀左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与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郝志强一起被绑架。警察查看陈华住宅附近的监控录像,说王丽娟曾经去过陈华家,这是他们绑架王丽娟的借口。 警察对王丽娟非法审问一直持续到晚上八、九点钟,然后把她关押到一号禁闭室。禁闭室的三面墙上镶着木板,室内整夜亮着灯,地上、墙上爬着很多各类虫子,门外整夜都有警察看守。第二天早上,警察董思远拿着“刑事拘留书”让王丽娟签字。这时从二楼下来一位女警察问看守的警察:她吃饭了吗?看守的警察说:没吃。女警察说:不吃饭待会就给她灌食。其实这天早上根本就没人给王丽娟饭吃。中午,队长周世杰来了,他问:你吃饭了吗?王丽娟说:没有。队长周世杰说:没吃你就出去吃吧。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王丽娟本着善念给警察讲真相:“你们都归公安部管,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都没有法轮功,你们(绑架法轮功学员)就是违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队长周世杰说:“我给你找依据。”王丽娟说:“根本就没有,你到哪去找呀?”朝阳市国保警察王某听到这些话很惊讶,看来他并不知道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才是真正的违法,将来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朝阳市国保警察商某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不也死人吗?”王丽娟说:“法轮功是修炼,可不是给人治病的。按你说的,当了大夫就不应该死了是吧?” 王丽娟问警察:(对于你们的违法行为)我可以上诉吗?警察董思远对队长周世杰说:“她说要上诉,可以吗?”队长周世杰说不可以。王丽娟问为什么?周世杰说:“法轮功上诉是没有人受理的。 王丽娟经历了一天一夜的迫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威胁/恐吓;
非法罚款;
人身侮辱 ;
骚扰;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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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3861.html#211120212650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8)
辽宁凌源恶警刘景奎十余年作恶逾百次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市佛爷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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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
凌源市莫胡店派出所
凌源市国保大队
朝阳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8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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