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同军
简介:
邹同军(Zōu ,Tong jūn),
男 ,
48岁 ,
邹同军和崔海霞夫妇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并在大法中受益。九九年七.二零后夫妇双双遭到迫害。一九九七年邹同军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因妻子崔海霞去北京为法轮功申冤,被北京邪恶之徒绑架。妻子单位木材厂职工医院书记曹淑媛,院长王志华打电话向邹同军勒索五千元钱,直接对他们进行经济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邹同军的岳母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永红巡警大队绑架。永红公安分局治安科石秀文等又勒索了邹同军两千元钱后,才放回邹同军的岳母。 二零零一年,邹同军出差回来,在北京开往佳木斯的火车上,因包中被翻出《转法轮》,被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北京乘警队的乘警组恶警绑架,被勒索三千元钱后放回。 永红分局治安科逼迫邹同军给妻子写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和邹同军在松林派出所给其侄女(也是法轮功学员)写不送真相资料的“保证书”,邹同军声明在中共恶党人员胁迫下签署的所谓的“保证书”一并作废。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崔海霞、邹同军夫妇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红公安分局
:
石秀文
佳木斯市某木材厂
佳木斯铁路分局公安处
松林派出所
木材医院
:
曹淑媛,
王志华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27日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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