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芬
简介:
刘美芬(Liu,Meifen),
女 ,
71岁 ,
招远市蚕庄镇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开始迫害大法。大法弟子刘美芬上北京上访两次,被政府绑架回来,在分局非法关押两个月。警察将刘美芬头打了一个大包,在院子里铐了两天,下雨也不放下。刘美芬不写“三书”,恶人把刘美芬铐在院子里的铁管上,脚不落地。刘美芬的胳膊和胸脯很痛,两次被勒索四千八百元。 二零零一年,刘美芬两次上北京上访,告诉人们大法好,都被抓到拘留所,并劫持回来。两次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两个月,被勒索四千八百元,不交钱就打家人。 在拘留所戴手铐铐在铁杆上,铐两天,下雨也在外边,不给吃饭,不给喝水,不写“三书”,把刘美芬铐在院子里,脚刚能沾地,铐得刘美芬手麻。恶人用拳头打刘美芬的胸脯,打头,把头打了个大包。 二零零三年,刘美芬被绑架抄家,东西都被抢走了,刘美芬在看守所被迫害了三十七天,又被拉到玲珑洗脑班三十六天,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古历五月,刘美芬在家做中午饭,警察来她家抄家、绑架。将刘美芬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八天,邪党政府又将刘美芬劫持到洗脑班关押三十四天,勒索钱二千元。 二零零七年古历十一月初,刘美芬再次被绑架、抄家,把“小锅”(卫星天线)、VCD全都拿走了。刘美芬被送到岭南洗脑班,因血压高,八天后才回家,被勒索五十元。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招远市镇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续)
山东招远市镇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5日 0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