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慧
简介:
吴奇慧(Wu,Qihui),
女 ,
62岁 ,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退休职工。昆明市动物园职工,家住昆明市东风西路488号。二零零四年二月,她写了一封给领导、同事、邻居的公开信,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五华公安分局马斌、郑宏斌等警察就到她家里来,非法抄家,然后送到五华看守所。一个多月后,五华分局的马斌还叫着她们单位的副书记来,马斌说要送她去劳教所,劳教两年,就开着车把她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她回家后才知道,她一被抓,她丈夫也被中共迫害了,他原先是园林局花圃的副书记,给他职务免去,并给他下放到另一个公园黑龙潭栽花,就象文革时候的劳改。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云南曲靖地区陆良县“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局国保大队对到陆良县参加当地(正月十六过小年)欢庆活动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的抓捕。核实目前已经被非法抓捕的有杨琼仙,罗丽芳(现已回家)、肖玉霞、吴奇慧、吴奇芳、任丽娜、晋道兰(现已回家)、吴光珍(现已回家)、吴海燕(现已回家)、杨菊英、蒋雪梅、吴启文(男,现已回家)、杨龚秀(现已回家)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多钟,云南曲靖中级法院在陆良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肖玉霞、蒋雪梅、吴奇慧进行了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曲靖市中院非法对三人判刑五年,判决书的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目前她们被非法关押在陆良县看守所。开庭时,云南省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员沈家斐、代理检察员吕昕泽出庭,在法庭上,审判长付卫红多次打断正义律师为同修的辩护,甚至威胁律师,如果再为同修展开做无罪辩护就把他赶出法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12)云高刑终字第1642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原判,审判长姚永,代理审判员杨国强、张赵琳,书记员李静。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她们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才到监狱的第一天,就让她们脱光了衣服所谓检查身体,还叫她们光着身子做下蹲。她们都被送到九监区,她的责任警是彭舒(同音),后来她的责任警换成李国英,到快回家前,又换成了杜元婷。 二零一五年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按照云南省“610办 公室”操控监狱制定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细则(或办法)”,要求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购物时必须写申请,用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来要挟法轮功学员在申 请的落款处签上“服刑人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非法迫害。吴奇慧因此拒绝写申请,从入狱至今不被允许购买生活必需品和其它任何东西。 她连卫生纸都没有, 大小便后只能用水洗。没有热水壶,每天只有两小瓶热水(共计一千五百毫升)用来喝。没有热水洗漱,就连下雪的冬天也只能每星期一次用一小盆冷水擦一下身 上。没有洗发水,她的头发都粘在一起了。没有洗衣粉,她的衣服只能在一小盆清水里泡一下就搭在栏杆上晾晒(因为没有衣架)。也曾因在狱中坚持炼功,狱警将她双手双脚戴上手铐脚镣,强迫她穿束身衣。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单位到监狱来通知她,说开除她了,通知上说二零一五年单位收到了曲靖法院对她的(非法)判决书,所以决定开除她 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她丈夫已经给她办理了正式的退休,连退休证都有,所有的退休手续都有了,当年八月、九月,她已经领了两个月的退休工资,可是单位在开除她决定后,硬是让她丈夫把两个月的退休金退还给了昆明市社保中心,从那后一直到现在,她连一分的生活费都没有。她回家后单位打电话给她女儿,说是让她拿着退休证去单位办理退休事宜,却没想到动物园劳资科科长却将她的退休证拿过去,不还了,就说把她开除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判刑;
逼迫放弃信仰;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约束衣;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做真善忍的好人-昆明市吴奇慧走过五年冤狱迫害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2012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综述(上)
2012年7-8月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云南曲靖非法庭审 无罪辩护告诉法庭何为正义
云南省曲靖市法院图谋对肖玉霞等非法开庭
云南610蒋平上任半年 数十善良民众遭迫害
云南连续三年大旱告诉人们什么?
云南曲靖地区陆良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恶人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
郑宏滨,
马斌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曲靖市中级法院
陆良县六一零辦公室
陆良县公安局
陆良县看守所
陆良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9月1日 0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