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湖
简介:
罗民湖(Luo,Minhu),
女 ,
49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罗民湖、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高琼仙、吕长英等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日前(二零一五年七月)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通过上网查询两高都已签收。 他们在控告状当中陈述:“法轮大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们修炼前一身的病痛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们身心的健康和快乐,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的灭绝政策,对我们这样的老人也不放过。被关押、被劳教使我们和亲人十六年都在痛苦和担惊受怕中煎熬。正是在江泽民策划、指挥下,才导致我们遭受了难以承受的绑架、关押、劳教和判刑等迫害,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捍卫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为中华民族免于沦陷道德崩溃的泥淖,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罗民湖女士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早,我正在昆明一软件公司上班,昆明西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将我绑架,他们抄了我的家,当天晚上把我绑架到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后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上诉,早上交了申诉,下午来了两个人自称高院的,说是维持原判,我说我没犯罪。他们说:你是没犯罪,我们给你一份东西,你要签字。于是我就在他们手指的地方签字。签完字,他们就把判决书给我,我一看这不是欺骗吗?说我没犯罪,却诱骗我签字,判我三年徒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罗民湖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从该公司带走。当天上午九点,警察带着罗民湖到她家里抄家。罗民湖的儿子邓俊当时也在场,亲眼见到警察抢走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光碟、电脑、打印机等。最后,警察以邓俊不签字为由,不给扣押物品清单。抄家后警察把罗民湖带到金碧派出所,并叫邓俊随后也到派出所。 邓俊到金碧派出所后,警察将他母亲罗民湖的手表、MP3和项链交给他,随后就在派出所对邓俊进行非法审讯并录口供,问他在家有没有看到他母亲用打印机打印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没有刻录光盘,家里有哪些法轮功学员来过,有没有把真相资料拿给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这类问题,最后还叫邓俊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一个星期后的六月三十日上午,邓俊到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回母亲,得知母亲竟被警察非法批捕。一参与绑架的警察叫邓俊在对罗民湖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及逮捕通知书上签字。邓俊拒绝签字,他对警察说:“我不承认我母亲犯罪,这个字我不签。” 作为大学生,邓俊查阅中国现行法律,得出结论: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真正犯罪的是中共。邓俊已就母亲遭非法逮捕一事进行申诉,要求警察立即释放他的母亲。 邓俊在申诉书中说:“我的母亲是个好人,她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她将法轮功的美好传播给其他的人这更没有错,是因为她修炼了法轮大法,做事情都为别人考虑,她才能有这样大善的举动。”罗民湖的儿子认为母亲修炼法轮功没有错,警察抓人没有法律依据,决定为母亲申诉。 之后,罗民湖女士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但是管教警察以罗民湖在严管为由,一直阻挠家属会见,家属从罗民湖女士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后就一直没有见到过她。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罗民湖被转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八监区严管迫害。家属一直不知道昆明市中级法院何时对罗女士开庭,打电话给审判长杨捷,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直到收到女二监的入监通知书,才知道昆明市中级法院瞒着家属,已经偷偷对罗女士开庭,并将人转送至监狱。但是至今(二零一三年二月),家属仍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只是从监狱给家属的通知书上得知罗女士被诬判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昆明市罗民湖被中共法院偷偷诬判三年
昆明罗民湖女士被警察绑架 孝子为母申冤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看守所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中级法院
:
杨捷
西山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5日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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