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
简介:
李全(Li,Quan),
男 ,
42岁 ,
云南省凤庆县农业局公务员。汉族,大专文化,家住凤庆县凤山镇攀枝花6附22号。家中有母亲曾菊芳(务农)、妹妹李鲜(教师)和弟弟李兴(教师)。李全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以后,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进京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还没有得以申诉冤情,就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被云南公安押回云南,同时被非法抄家、关押,随后被非法劳教,李振三年,李全两年半,李兴一年半,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李全从劳教所回家。 李全弟兄仨被劳教后,父母在恶警的非法抄家和不断骚扰中,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父亲在思念三个儿子的痛苦中,食不进,夜不寐,瞬间头发变白,身体极度虚弱,只能靠打点滴维持生命,于二零零三年含冤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四岁。 二零零四年,弟弟李振讲述真相,再次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关押期间李振为抗议抵制邪恶迫害,绝食绝水近三个月,绝食数月骨瘦如柴,不能独立行走,生命垂危,在家属的一再强烈要求下,才“保外就医”。 二零零五年一月,弟弟李振、妹妹李鲜被绑架,被非法判刑,李振被非法判刑四年,李鲜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十四日,临沧市政法委、六一零、国安局、公安局以及凤庆县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警察同时出动,绑架了李全、小三、赵秀娥、张顺英、纪汉良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骚扰了李鲜、朱兵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凤庆县公安局十多名便衣突然闯进李全的家中,不出示身份证件,连搜查令也没有,却大肆抄家。他们从李全家中掠走的私人财物装了几大麻袋,外加一大皮箱,最后将李全绑架而去。 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左右一帮人(多达15个左右)先后抢掠了李全在迎春小区的家和象塘办事处李全母亲曾菊芳的家。他们无视法律,根本就不出示任何证件,掳走电脑、打印机、光盘和法轮大法书籍等个人财产,另有现金5000元左右,此外还抢走了其它什么物品,家人无法得知。但知道警察共装走几个麻袋的物品,还抬走一个大皮箱。初步估算,被抄走的私人财物总价值在2万元以上。 在掳掠过程中,他们任意妄为,并对李全进行人格侮辱。李全的母亲曾菊芳六十多岁了,从未见过如此场面,被吓得话都说不清,精神受到严重刺激。 事后得知,这帮类似土匪的人,原来是凤庆县公安局的“人民警察”。尽管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李全被绑架后还是被关进了凤庆县看守所,借口是李全修炼法轮功。李全向周围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实。 李全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后,以绝食表示对他非法抓捕的抗议。李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十多天了,家人对他在看守所的情况及他的健康状况颇为担忧。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李全被凤庆县公安局绑架,关押在凤庆县看守所,3月19日被凤庆县检察院非法逮捕。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对4位法轮功学员诬判:李全7年,纪汉良3年缓刑3年,纪建平3年缓刑5年,张顺英3年缓刑5年。 李全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临沧市看守所,至今已快两年了,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接见。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人身侮辱 ;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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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临沧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郭旗,审判员:杨正菊,代理审判员:罗维平,书记员:王婧懿。
代理检察员毛发宁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劳教所)
临沧市“610办公室”
临沧市政法委
临沧市公安局
凤庆县政法委
凤庆县“六一零”
凤庆县公安局
凤庆县看守所
临沧市中级法院
临沧市看守所
凤庆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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