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陈秀云被北京警察劫持到天津武清县看守所。二十天后,被塔河县新建派出所警察老穆、郭连福绑架到塔河看守所。在途中,郭连福强行扣下吴艳春、陈秀云每人一百元钱。到塔河后,又被塔河公安局非法关押在塔河看守所十天,敲诈陈秀云五千元,至今未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恶警十三年恶行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清区看守所 塔河县公安局 大兴安岭塔河县新建派出所 : 郭连福 塔河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9日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