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塔河公安局许峰、史伟、杨凯、塔尔根派出所王喜全等数名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宋春媛、刁凤珍、沙晓艳非法抄家,并绑架三位法轮功学员到塔河看守所关押四十多天,后又将她们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劳教三年。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恶警十三年恶行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市双合劳教所 塔河县公安局 : 史伟, 杨凯, 许峰 塔河县看守所 塔尔根派出所 : 王喜全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9日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