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塔河县公安局警察杨凯暗中监视法轮功学员,监视法轮功学员吴红买邮票、信封、邮真相信,致使塔河县公安局李军、史伟、许峰、吴某等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半开车突然闯进吴红家,抄走大法书、资料等,闯到吴红单位绑架了吴红,吴红被非法关押塔河看守所十五天,被公安局罚款数千元,单位扣罚款一千元。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恶警十三年恶行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塔河县公安局 : 史伟, 杨凯, 许峰, 李军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0日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