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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丽潮


卞丽潮


卞丽潮、周秀珍夫妇被迫害前照片


2014年3月12日上午,卞晓辉在石家庄第四监狱大门的对面打出横幅——“我要见父亲”


妻子周秀珍为营救丈夫卞丽潮奔走呼吁

简介:
卞丽潮
(Bian,Lichao), 男 , 48岁 , 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 开滦第十中学教师。在学生和老师中深受爱戴,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因为卞丽潮对“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以后“先进工作者”的荣誉不再给他。

二零零四年,卞丽潮曾因向世人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绑架关押到唐山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唐山市以政法委书记刘建国,以“保两会”为借口,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唐山地区发生二十多起有预谋的绑架案,涉及人数三十多人。唐山市有十五人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卞丽潮被埋伏在外面的唐山路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飚、路南刑警大队刘继柱、X丹等不法之徒绑架。关押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卞丽潮的妻子周秀珍(未修炼)和马恒超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拘留所。

警察从卞丽潮身上抢走钥匙,闯入卞家进行抢劫包括卧室、地下室,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神韵光盘、家中准备买房的五万元现金、存摺、工资卡等,及地下室私人物品。未修炼的妻子也被绑架,非法拘留十天,遭三次非法审讯,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人瘦的变了样。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6:20左右,妻子周秀珍在睡梦中被一阵叫喊声惊醒,一睁眼发现一伙人已经站在了她的床前,她以为家遭抢劫了。路南刑警大队大队长刘祝光揪着她的头发把周秀珍铐起来带到了永红桥派出所,录像、照相、验血,整整一天,最后把她关押到大八方西面明星饭店对面的一个拘留所,以“涉嫌习练法轮功”的藉口,非法关押十天。

警察抄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三部手机、银行卡、工资卡、身份证、驾驶本、家里的钥匙,还有现金七八万,没有留下任何清单。三直到月二十二日才让她签的所谓的搜查证,(上面只有两个人的名字)但日期写的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直到四月十二日她才要回有关的证件、银行卡和工资卡。

迫害卞丽潮的案件的卷宗已由路南刑警大队高志龙送至路南检察院,负责人是科长任维检(电话2815757 手机13703154529 15512555668)。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当天)下午,在永红桥派出所,刘祝光让签了5、6页手写的抄家清单,其中有这样的记录:面值伍元的人民币六千元;面值一元的人民币五千一百多元;三万元;二万二千元。共计六万一千多元。

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两个警察到了行政拘留所要求周秀珍签了五、六张扣押物品计算机打印清单。

三月十八日在卞晓晖父亲极度想家担心家人几乎崩溃的时候,国保大队的李彪和蒋建军为了构陷卞晓晖父亲,他们三天提审卞晓晖父亲九次。

三月二十三日,路南国保大队李飙打电话找周秀珍到国保,问说:“你知道你们家床头柜里有多少钱吗?”周秀珍说“不清楚”。然后李飙拿出一个纸条说:“这是卞丽潮写的,说里边有二万六千多元,是他的补课费,让你来取走。”周秀珍说那就给我吧,可李飙虽然把钱递到周秀珍手里,却又左右推脱、不让拿走。周秀珍看出李飙是想要回扣,于是从里边抽出二千元放进了李飙的抽屉。李飙说:“这事儿刑警大队不清楚,所以你得签几个空白清单,然后我再誊写一遍。”随后,他拿出六张空白清单让周秀珍签了字。然后周秀珍问:“那剩下的五、六万元呢?”李飙说“那是涉案基金,不能给你。”

在空白清单上签字后,李飙还让周秀珍签了搜查证,但搜查证上日期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同时还跟周秀珍要了卞丽潮的体检费和被褥费四百五十元。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周秀珍曾找李飙索要清单,李飙一开始也答应给一份。但国保大队长蒋建军却大骂:“滚蛋,清单就是不给你!”

五月十日,周秀珍又去国保大队索要清单,蒋建军说:“你到刑警大队去要吧。”下午周秀珍找到了刑警大队长高志龙,但高志龙说没有卷宗,不能提供清单。五月十四日,再次到国保大队,但依然空手而回。

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周秀珍又到国保大队找李飙,不但拒绝提供抄家清单,而且不承认曾让周秀珍在空白清单上签字一事。

直到七月五日阅卷时周秀珍才知道,卷宗内的清单只有一张半打印纸,上边写着:一千四百六十张一元人民币和六十张五元人民币,共计才一千七百六十元!而在七月五日的会见中,卞丽潮告诉律师,家里当时有现金十几万元。通过阅卷还得知,卷宗内有一张关于周秀珍的传唤通知书,而此通知书从二月二十五日(周秀珍曾被非法拘留十天)以来从未有人向周秀珍出示,周秀珍也从未签过字。

在第二看守所多次提审卞丽潮的过程中,有警察(曾是卞丽潮的学生)曾不止一次向卞丽潮表示,如果卞丽潮不承认犯罪,真的会把周秀珍也抓进去,还会去东北骚扰他们的女儿。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唐山市路南法院欲卞丽潮非法庭审。同时卞丽潮的妻子周秀珍向唐山市各个部门寄出了投诉信,投诉路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非法抓捕卞丽潮夫妻的过程中诈骗卞家现金十余万元。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八点左右,当卞丽潮的家人、亲属和朋友陆续到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发现所有进入路南法院的各个路口都有警车把守,足有十几辆。没有警车的地方则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穿警服的、穿便衣的布满了整个法院大楼内外,连周围的居民楼里都布满了便衣。

八点四十五分,当周秀珍和律师到法院门口时,见到了自己和卞丽潮所在学校的校长和书记。周秀珍本以为两个学校的领导是应自己之邀而来,然而一问才知道,他(她)们是上边派来监视自己的,并非为关注卞丽潮而来。其中一个女的被称为吴书记,那个男的被称为田校长,另一女的是开滦十中的张校长。

当周秀珍和律师快步走到安检口,警察说先不让进,等着。没过几分钟,一个高个白脸50岁左右的男子首先把两个校长和那个吴书记请了进去,然后才叫律师和周秀珍进去。进入大厅后,法官王健告知当事人家属周秀珍不能以家属身份进入旁听,原因是抓捕卞丽潮时也同时抓捕了周秀珍,并做了笔录,签了字,所以周秀珍被定为证人,失去了家属身份。周秀珍说“我那是事实陈述,没给谁作证”,同时表示放弃作证人,自己要求做家属,但王健说不允许。最后,周秀珍只有在两个校长和一个书记的陪同(监视)下在大厅无奈的坐着。

在法庭上,路南检察院的任维检罗列了一些所谓的证据。卞丽潮质疑道:“他们以我妻子和女儿的安全威胁我,不承认就将她们母女都抓起来。而且只要求我回答是或不是。还强加我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事,以达到捏造证据的目的。”

同时,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对公诉人的所谓指控逐一驳回。在整个质证过程中,主审法官王健和陪审员不断的阻止律师的质证和辩护,王健甚至威胁说:“我们已经警告你两次了,再提法轮功是信仰问题的话,就对你采取措施。”

庭审中,公诉方不提供任何证物,而律师多次要求传唤证人周秀珍出庭作证,都被无理拒绝。在此情况下律师提出自己有新的证据提供,一度使那些所谓法官和陪审员非常恐慌,提出休庭。

休庭大约十分钟后继续开庭。开庭后,律师出示了新证据--一段证人周秀珍指证公安人员违法取证和贪污当事人十余万元现金的录像证词。

在确凿的反控证据面前,作为公诉人的任维检极力否定证词,并以卞丽潮大量制作神韵光盘海报为由,蛮横无理的提出对卞丽潮量刑7至15年。而律师则严正告诫任维检,以邪教之名诬陷法轮功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

从一开始的质证一直到卞丽潮和律师做最后陈述,被法官王健无理打断二十多次。不仅如此,王健还质问律师:“你在为谁辩护?!”“不许谈政治!”律师义正词严,正告庭上法官:“到底是谁在扰乱法庭秩序?!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不受法律追究。律师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面对法官的恐吓和干扰仍坚持做完正义辩护。

没能以家属身份进入法庭的周秀珍在庭外大厅内仍受到非法监视和检查。十一点左右,法院党委书记马汝云(秃头)看到周秀珍举着手机,就让四个警察过去检查,并说“如果她照相,就给她删了。”这四个警察的警号分别是130490、130491、130536和130537.

主审法官王健和陪审员也不断的阻止律师的质证和辩护。后中共法庭非法判卞丽潮十二年徒刑,卞丽潮提出上诉。

然而,唐山中院仍是一意孤行,执法犯法,在没收到律师辩护词的情况下,于十一月二十七日通知卞丽潮的律师,“事实清楚,维持原判。”并置确凿事实于不顾,称被控告的路南国保蒋建军、李飚等不存在私吞钱款行为。

家人和律师接到这份不可理喻的“维持原判”通知后,都感到非常不解和愤懑,表示要继续上告、申诉。律师则表示要写信给中院院长李德仁,要求罢免枉法的所谓法官杜鹃,否则就连李德仁一起告到人大。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卞丽潮的家属收到挂号信,得知卞丽潮已经被劫持到保定监狱。保定监狱在信中称三个月后才允许家属见人。卞丽潮的家属 认为这是剥夺了家属探视权,遂向保定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递交了会见申请,要求会见卞丽潮,否则将针对非法阻止会见的违法人员启动法律程序。保定监狱拒不答复,并于一月六日将卞丽潮悄悄转到石家庄监狱迫害。

在近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刑讯逼供中,卞丽潮被折磨的高血压、心脏隔部堵塞(心绞痛),视力急剧下降等严重病症,体重不足六十公斤,晚上前胸后背很疼,每天都疼醒。然而,保定监狱不但不予治疗,还令四个警察、三个犯人包夹、监控他,不许他出屋,连上厕所都必须三个犯人包夹同行,令他病情日趋严重。家属要求探视却遭狱方拒绝。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卞丽潮的妻女为了给卞丽潮办保外就医,去保定监狱索要卞丽潮在保定监狱时的体检报告。面对这一正常要求,保定监狱医院院长侯拥军和狱政科科长石至勇,不但不提供体检报告,说卞丽潮的妻子不是本人,和母女发生了争执。侯拥军把卞丽潮的女儿按在地上不能动弹,母亲看到女儿遭受如此欺侮,上前营救,被石至勇拦截,双方扭打在一起。门外七、八个警察把门顶住,不让母女出来,还以报警威胁。

卞丽潮的妻子自己拨通了110报警,被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五七路派出所带走。五七路派出所不但没有做笔录,还说母女二人骚扰了监狱的警察。大约五点左右,母女二人才离开派出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卞丽潮的妻女到保定市公安局督察处对五七路派出所的行政不作为的不法行为提起控告,并定于二十一日写好控诉状,对保定监狱的侯拥军和石至勇提起控告。

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监狱后,卞丽潮曾几次申请见律师,均没得到狱方答复。一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才得到岳玉海和其他所谓有关官员的口头答复。卞丽潮曾向监狱申请“保外就医”,但医院院长安英武说他的病严重程度不够保外就医,因为他妻子就是石家庄监狱管理的人,所以自己也很明白,只是有意推托。

卞丽潮先后曾给家里写过十多封信,交给副监区长王群牛,但卞丽潮的妻子至今一封也没收到。别的服刑人员平时可以给家里打电话,而卞丽潮即使在大年三十晚上几乎哀求他们给家里打个电话,都遭到严厉的拒绝。

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监狱的优秀教师卞丽潮,两颊消瘦,面无血色,眼睛深陷,三个多月非法关押后,出现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肌梗塞。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他再次见到妻子时,第一句话就说:“秀珍,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成为诀别。”

卞丽潮先后曾给家里写过十多封信,交给副监区长王群牛,但卞丽潮的妻子至今一封也没收到。别的服刑人员平时可以给家里打电话,而卞丽潮即使在大年三十晚上几乎哀求他们给家里打个电话,都遭到严厉的拒绝。

石家庄监狱从二零一三年过年以后,一直到现在,监狱安排每天三个组“包夹”卞丽潮,不许他和任何人说话,也不许任何人和他说话。包夹记录由医院院长安英武负责,并按他们的要求任意改写。他们改写后,还让卞丽潮签字,但被卞丽潮拒绝。同监室的绝大部份服刑人员为了得到减刑的“奖励”,对卞的包夹绝对服从上级命令,配合院长安英武改写包夹记录,从精神和身体上摧残卞丽潮。

石家庄监狱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始,又开始对卞丽潮进行“转化”迫害。并于十一月二十日从外地叫来犹大夏新民对卞丽潮进行大约一个星期的精神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妻子周秀珍和女儿卞晓辉到石家庄监狱探望卞丽潮,又遭到监狱拒绝。苦求一天一夜无果,周秀珍伤心晕倒,进了急诊室。因女儿卞晓晖才二十三岁,周秀珍稍后托付表亲陈英华照顾和保护年轻的女儿。

一直到三月十二日,监狱方依然对可怜女孩的正当要求蛮横拒绝,万般无奈之下,卞晓晖在监狱门口打出了“我要见父亲”的横幅。卞丽潮的妻女不畏强权,揭露当局对亲人的迫害,使得唐山公检法、与石家庄监狱方面恼羞成怒。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下午5点左右,警察在卞晓晖租房处绑架她,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同一天,曾经陪同卞晓晖去石家庄司法局和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的陈英华,在准备离开石家庄之际,在火车站被绑架。妈妈周秀珍听闻后欲从唐山赶来,被扣押在唐山看守所。

据悉,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到四月十四日,卞晓晖被关押在没有床板的监舍内长达二十五天。她拒穿号服、拒戴手铐,律师多次会见均被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拒绝。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半,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对卞晓晖非法开庭。卞晓晖的三位辩护律师为王全璋、郑建伟、兰志学。三位律师在庭审到十点时愤然离庭。卞晓晖有心脏病的小姨,在律师出来后不久也气愤离开。桥东区法院就在没有律师、没有亲属的情况下,对卞晓晖非法庭审至十一点。

周秀珍被非法拘押在唐山看守所已九个多月了。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迫害周秀珍。当天早上八点三十,法院门口开始戒严,拉上警戒线,十多个法警在法院对面站了一排,穿警服的胖警察开始巡视盘问路人,对参加旁听的家属拍照,周秀珍朋友接律师的车停在路边也遭到了盘查。

周秀珍依法提出:刘向山是冤判她丈夫的主审法官,自己曾对他多次控告,因此依法要求刘向山回避;并依法要求增加人民陪审员,都被法官当场违法驳回申请。

鉴于法庭程序严重违法,并且没有宣布被告人的权利,王全章律师宣读了两位律师要求退庭控告的申请书,并表示律师的退庭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律师离开时一再告诫周秀珍,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请拒绝发言,不承认不配合这种“非法庭审”。

随后,公诉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违法宣读起诉书,违法要求周秀珍自我辩护。周秀珍坚决拒绝接受庭审,一言不发。

周秀珍被控把丈夫卞丽潮被绑架、判刑、警察私分她家现金十二万元的消息发布到网络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再次对陈英华和卞晓晖非法庭审,法官李胤,公诉人名叫杨文娟。因为这个案件早已在海外曝光,法院非常害怕,从上午九点开始前,到下午三点四十五分左右非法庭审结束后,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门外,公安便衣密布,戒备森严,驱赶、威胁要求旁听的普通民众。

卞晓晖面对法官高声抗议法庭擅自违法取消她的合法律师王全章的辩护权,“我要王全章律师辩护!”喊声震撼法庭,震撼着每一个善良人的心,却被法警将双手背铐在审判椅上折磨,但她依旧呐喊不停。

二零一五年四月初,法院通知卞晓晖律师,卞晓晖一审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表姨陈英华被判刑四年。卞晓晖已经委托律师提起上诉。表姨陈英华的父亲陈志明亦表示,虽然还没有看到判决书,但“我们肯定要上诉的”。

马明旭被调至路南区法院后,继续追随江氏集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对卞丽潮、王卫东、王兰香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在对优秀教师卞丽潮非法审判过程中,法院无视当地数百民众签名对卞丽潮老师的无罪保释,罔顾民意和法律,其与政法委、610、公安、检察院等头子直接勾结,幕后指挥,对卞丽潮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劫持到监狱。此后,卞丽潮的女儿卞晓晖、妻子周秀珍及卞晓晖的阿姨陈英华到法院及监狱要求释放卞丽潮,却被石家庄桥东区、长安法院、路南区法院互相勾结,分别对卞晓晖非法判刑三年、对陈英华非法判刑四年、对周秀珍判刑四年。马明旭参与勾结公安、610、检察院等政法机构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卞丽潮、卞晓晖冤案。

卞丽潮之妻周秀珍(未修炼法轮功)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第九监区,其女卞晓晖被非法关押在第十四监区、卞晓晖其姨陈英华(修炼)被非法关押在十三监区。现在狱警用暴力强制“转化”周秀珍、陈英华、卞晓晖,要求不管修炼不修炼都要写邪恶的四书。

卞丽潮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迫害亲属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勒索钱财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非法审判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精神酷刑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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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唐山市第二看守所电话:2877680
保定监狱(河北省第一监狱)地址:河北保定市七一东路77号陶瓷厂   邮编:071000<br>电话:0312-5999761<p>党委书记、监狱长 刘建华 5923001 13315272001<br>政委 刘章龙 5923003 13653323308<br>纪委书记 张彦顺 5923004 13503365319<br>副监狱长 周彦平 5923005 13663300015<br>副监狱长 刘文国 5923006 13663300020<br>副监狱长 周合理 5923007 13663300018<br>政治处主任 张永杰 5923008 13582996666<br>副监狱长 褚宝春 5923009 15131216677<br>总工程师 王志学 5923010 13903320828<br>办公室主任 何 静 5923019 13832224019<br>值班室 5923095 5923100传真<p>保定监狱监狱长:刘建华 0312-5292801、5923000、13832224001。<br>保定监狱副狱长:褚宝春 13832224013。<br>保定监狱狱政科科长:王晓光 0312-5298508、5298509、5923188。<br>保定监狱教育科副科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宏友 0312-5923083。<br>保定监狱刑罚执行科(狱侦科)科长:高宏亮;副科长:王志干 0312-5923060。<br>保定监狱十七监区(内看守)监区长:刘跃平。 : 石至勇
唐山市委 : 刘建国
石家庄监狱 : 王群牛安英武
河北省第四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也称石家庄北郊监狱<br>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3号,或石家庄市131信箱,邮编050061,<br>总机0311-87751912转6534 6241 6216 6264 6324 6264 <br>6324 6457(教导处)6521(冯处长)<br>肖 锋 监狱长 办电0311--87751830    手机13503110795<br>刘自桐 政 委 办电0311--87751820、  手机13931105969<br>魏文生 副狱长 办电0311--87718069、  手机13503111686<br>张广军 狱政科长 办电0311--87727724、手机13932168350 <br>狱政处:王建强 边处长<br>教育处:科长汪国彬13780206622<br>教育处副科长:赵军 恶警:王磊<br>狱侦处:王新展<br>内看守大队:岳玉海<br>九监区队长名单:<br>大队长:刘双杰 刘文绪 成同进<br>教导员:张力国 赵冬来<br>中队长:刘斌 周中社 赵文忠 丁海涛 张文朝 叶国军 朱建辉<br>11监区主管队长陈宁,主管领导陈新国;<br> : 岳玉海
路南分局 : 齐忠民
路南区法院院长李洋 办公室电话:0315--2518586<br>刑一庭主管此案法官王健 办公室电话:0315--2513870 <br> : 王健马明旭刘向山
路南刑警大队 : 刘继柱高志龙刘祝光
路南区国保大队 : 李飚(彪)蒋建军
路南区检察院路南区检察院:任维检2815757、13703154529、15512555668<p> : 任维检
保定监狱医院 : 侯拥军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9日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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