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二月因李玉杭恶告,李耀芳被新宾县公安局警察赵连科、王庆×及北四平派出所所长范宝玉非法抄家,当时警察什么也没有翻到,但后来警察仍将李耀芳绑架到北四平派出所,罚款一千元才放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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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赵连科 北四平乡派出所 : 范宝玉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5日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