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梅
简介:
刘凤梅(Liu,Fengmei),
女 ,
年龄未知 ,
北四平乡,辽宁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刘凤梅和她小姑子到邻村发真相传单,被孔宪波(冯家村书记)、冯春笑两人构陷,没过几天北四平乡派出所所长陈峰、柳大刚(新宾县公安局国保人员)、贾旭、邢军(司机)等闯进刘凤梅家,把刘凤梅及其丈夫池广富关进新宾县派出所拘留10天。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以欺骗的手法和强制的手段把刘凤梅送进马三家教养院,非法教养三年,刘凤梅未修炼的丈夫被送进了抚顺(五家堡)教养院,三年劳教。(后来家属将人要了回来)新宾县政法委和北四平派出所,还勒索了3000元钱。没给开任何收据。 刘凤梅在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期间,每天早晨五点钟起床,强制洗脑逼迫看污蔑大法录相片,每天包夹看得紧紧的,没有一点自由,那种精神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 她的包夹是戈玉红和于瑞艳。于瑞艳只要发现刘凤梅背写经文就去告诉队长,队长让刘凤梅在水泥地上睡觉,而且一睡就是半年。在这半年里邪警让犯人轮流看着她,每天晚上十点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两个犯人每一或二小时一轮,一轮就是几个月,把犯人们都弄烦了,都把怨气撒到刘凤梅身上,都去骂她,而且还不让她去买任何东西,就是手纸、牙膏这样的日常用品也不行。在这半年里受尽了各种非人的待遇。后来,刘凤梅用绝食来抵制迫害,队长便组织几个人把她拖到厕所强行灌食。去哪都有专人来跟着刘凤梅,一旦「私自」行动,就得引来一顿打骂。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践踏信仰;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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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新宾镇派出所
:
陈峰
北四平乡派出所
:
范宝玉,
柳大刚,
贾旭
冯家村
:
孔宪波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1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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