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福
李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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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维福(Li,Weifu),
男 ,
30岁 ,
甘肃会宁县人,任职于河北省承德市某矿山企业高管。法轮功学员李维福自二零零四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心性标准做个好人,纯朴、憨厚,待人真诚、和善,工作认真,受到周围人的一致好评。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舒民(又叫王树民、王书民,已上“恶人榜”)的指使下,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矿厂区,将李维福绑架,随后在其卧室里抢走个人现金一万三千多元,笔记本电脑两台,摄像机一部,移动硬盘一个,MP5一个,《转法轮》一本,“新经文”两本。连公司办公用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全都抢走。参加这次绑架抢劫的恶警还有隆化县国保大队的贺国春、严冰等。 随后,李维福被非法关押在隆化县看守所三个多月,负责非法提审李维福的是县国保大队严冰,恶警宣称:“如果你肯出三十万元,这件事咱们可以私下解决,不向上面汇报,保你出去,还有如果你再能提供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线索,我们也可以保你出去。”由于李维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恶警的非法提审,恶警曾多次威胁,逼供,还打了李维福的耳光。 最后对李维福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由于邪党的巨额敲诈勒索和恐吓,其家人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李维福的母亲由于操心过度,现在双眼几乎看不清东西。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威胁/恐吓;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矿山企业高管李维福被绑架勒索、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隆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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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春,
严冰,
王舒民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10日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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