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昆(肖坤)
简介:
肖昆(肖坤)(Xiao,Kun),
女 ,
36岁 ,
哈尔滨香坊法轮功学员。肖洋,中级会计师;肖昆,建筑工程学院毕业。姐妹俩合伙创办的 “金莲照像馆”,口碑极好,生意兴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姐妹二人多次遭到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肖洋正在照像馆工作,文化派出所一男警察来到照像馆,说有特殊人物需要照像,将肖洋骗上车,遂绑架到洗脑班。在肖洋被绑架期间,妹妹肖坤正在外地,街道办的人员还无耻的向其家人要她的电话,还想把她也绑架到洗脑班去。导致肖坤整整半年多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八年六月起,孙永波调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并兼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和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孙永波在黑龙江省任职以来,积极迫害法轮功。他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责令全省各级公检法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政策。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六时许,肖洋正在照像馆内看店,一群人撞开大门,将肖洋绑架肖洋被绑架到香坊区和平路派出所地下室迫害。这参与绑架肖洋的是香坊区检察院副大队长王殿斌、香坊区和平路派出所警察李运民,石积盛等男女十几个人。 三十一日上午十时左右,妹妹肖坤到店里上班,也被和平路派出所一群恶警绑架到和平路派出所地下室害。当天晚上七点多钟,姐妹二人被绑架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俗称鸭子圈)。 姐妹俩创办的“金莲照像馆”,被和平路派出所抢劫一空。被洗劫的物品有:电脑两台,笔记本一部,打印机、复印机、扫瞄仪各一台,专业照像机两台,其价值一万多元。还有大型塑封机,打眼机等照像用设备,预交房费的存折及营业所用的现金,数额不详。另外,还有大量真相年历、条幅、光碟,真相币的印章,成捆的布匹等。 黑龙江哈尔滨香坊国保大队警察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将法轮功学员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的案卷交香坊检察院继续迫害。家属至今未见到姐妹二人,现已请律师控诉恶警罪行。 迫害法轮功学员肖坤、肖洋的责任法官是: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刑庭关晓梅。检察官是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王江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十分,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在黎明法院公开对法轮功学员侯英华、张盛国、肖洋、肖昆非法庭审。在庭审中,公诉人提出种种所谓的证据,拼凑数量,诬陷造假,但漏洞百出,被四位律师遵照《宪法》有理有据的一一驳回,并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不得不草草收场。法轮功学员肖昆被非法判刑七年。 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当时共有十四个监区,九监区和十一监区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九监区主要责任狱警是陶书平、王姗姗、肖淑芬等,她们分别指使犯人芦淑华、田艳茹、韩立军、何秀芹、段恒、白荣环、赵丽娜、李淑梅、李迎秀、黄丽艳、江明秋、景少芹、马敬文、孙淑花等人随时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肖昆,一天晚上主动找狱警王姗姗谈话,她谈到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并不违反法律时,王姗姗说不过肖昆,指使芦淑华,带七、八个犯人把肖昆关入小号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5点,阿城区国保大队长石微、杨自横最少7人在哈市南岗区文成街,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肖昆、肖洋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法像、手机多部。他们被绑架转押至阿城区公安局非法审讯。一起被绑架的还有肖家的好友,共3人。肖洋凌晨1点多被放回,肖昆被非法关押在阿城,具体的情况不详。 肖昆被非法关押到哈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她不配合、不转化、不签字、零口供。期间,阿城区警察一直不准家人和肖昆见面。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肖昆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阿城区国保警察将构陷肖昆的案件递交到阿城区检察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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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阿城国保大队杨自横电话:15945125260
王姓警察电话:15146621271
已知相关涉案人员:
香坊区检察院副大队长 王殿斌 13936438610
和平路派出所警察 李运民 15104605270
迫害法轮功学员肖坤、肖洋的责任法官是: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刑庭关晓梅
工作电话:0451-82106555转8703
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王江,工作电话:0451-8291701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黑龙江省公安厅
阿城公安局
:
杨自恒
哈尔滨市公安局
香坊公安分局(原动力公安分局)
:
王殿滨
阿城区和平派出所
:
李运民,
石积盛
动力区法院(香坊区法院)
:
关晓梅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香坊区检察院
:
王江
香坊公安局
阿城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6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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