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良
陈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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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启良(Liu,Qiliang),
男 ,
45岁 ,
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八五一一农场二十四队农工。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因为发送法轮大法真象资料,刘建国的爱人王爱芳、刘桂华(次女)被8511农场公安分局陈向军、郑连冲及8511农场610办公室主任肖志忠为首的不法之徒诱骗到8511农场公安分局拘留。四月十三日,他们被转送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看守所;同样原因四月二十一日,刘建国的长子刘启良、长儿媳张秀英在家中被强行带走。拘留通知书一年后才下发亲属,拘留日期却是以五月十二日为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在以前法院答辩未果的情况下,任盈武对上诉四人公开强判有罪。其中刘桂华被判四年,刘启良被判三年半,王爱芳、张秀英分别被判三年。刘启良被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四监区,长期被迫在化工有毒缺乏相应保障的工作环境中超长时间劳作,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眼红,耳背,腿拐,驼背)此后亲属多次探监未能相见,一双儿女成了弃儿。刘启良饱受四年冤狱迫害后于二零零六年出狱。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晚,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管局8511农场公安局、治安股股长610办公室的陈向军及王剑峰(王俭辉)、李斌、司机王某等人,在8511农场24连连长陈志友(即刘启良的同学、也是举报人)的带领下闯进本连农工刘启良(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搜查、抄家,当刘家人问陈向军凭什么搜查,陈向军当时拿出一张空白搜查证,添上一个刘启良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的罪名,却没有公安局长的签字和印章,也没有办案人签名的一张废纸叫刘家人签字,刘家人拒绝这无理的要求,陈向军等人拿出手铐把刘启良这个老实的农民双手铐上,并把人拽出刘家大门外,开始殴打。在刘启良弟弟的抗议后才住手。刘启良只因在过年前夕卖几幅对联,以维持家中生活所需,就被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被陈向军绑架殴打。五天后陈向军送来三张拘留证,强迫刘家签字。刘家拒签,陈向军把家属的名字签在了拘留证上。 刘启良的妹妹刘桂花也因外出卖对联,向当地民众讲了共产党如何迫害民众和自己几年来遭到迫害的真相,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说是反对共产党而举报,被宝清县龙头镇派出所副所长郭连海绑架送往8511农场派出所。刘启良兄妹及另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陈向军非法送往密山市连珠山镇农管局看守所关押。 五月十二日,农垦法院秘密开庭宣布,非法判刘家兄妹四年徒刑,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三年徒刑。四名大法学员提出上诉。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牡丹江农垦总局中级法院在上级压力下,无视事实及律师的有力辩护,硬是维持一审判决。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中午,牡丹江监狱十二监区教导员胡寒冰、一中队中队长姜海涛、指导员王大伟、二中队中队长薛磊、指导员翟树国、三中队中队长白晓刚、大队干事秦程翔伙同犯人,将正在车间被强制做奴工的原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少校警官张传铎、木兰县五十三岁的于友、牡丹江钢纸总厂技术员贾昌民和密山市8511农场的刘启良等法轮功学员带回监舍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毒打/殴打;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牡丹江监狱十二监区不择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农垦总局折磨、诬判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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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地区恶警恶行录
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牡丹江农垦管局8511农场刘启良被绑架
迫害黑龙江宝清县刘建国一家的元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陈志友(8511农场24连连长)电话:0453--5086617,手机1394663247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
:
王剑峰,
李斌,
陈志友,
郑连冲,
陈向军
牡丹江监狱
:
胡寒冰,
姜海涛,
薛磊,
翟树园,
白晓刚,
秦程翔
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
:
任盈武
8511农场公安局
:
肖志忠
农垦总局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17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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