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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圆(慧媛)(会元)

简介:
王慧圆(慧媛)(会元)
(Wang,Huiyuan(huiyuan)(huiyuan)), 女 , 65岁 ,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王慧媛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55天。期间,被免去职务,降工资二级。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负责人吴国荣对王慧媛说派她去学习,结果被骗至本县黄源岭迫害法轮功洗脑班迫害一个月,事后,还被强行从工资中扣去伙食费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她决定走出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武汉火车站拦截,关了一晚上,搜去现金四百五十元,转本县被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勒索现金三千元,看守所伙食费一千五百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免去职务,降工资二级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王女士被监控期间,她的丈夫因被牵连受迫害,停职停薪一个多月,后来丈夫费尽周折才解除,当时家里无生活来源,全家人受牵连迫害。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晚,王慧媛和另一名学员被构陷,两人被通城县国保大队非法关押七天后释放,同年九月九日又被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十月十五日没有任何手续,非法送往沙洋企图劳教。因她的身体状况劳教所拒收,又当日返回看守所。当时,国保大队为了诈取钱财,继续将她关押,黎成刚第二天找她丈夫欺骗说:你老婆在沙洋要做手术,需要三千元钱,你拿来我们给你送去。当时没有骗到,随后,黎成刚又开车几次闯到她丈夫上班处说:你想办法交三千元来,我们去接你老婆回来。她丈夫信以为真,借了三千元贷款交给黎成刚(没有任何收条)。(其实王慧媛已经当日回通城,被继续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从二零零四年六月到二零零六年六月,不让王慧媛上班,不发工资,直接经济损失达五万元左右。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多钟在家中被通城县“六一零”熊林清、国保大队张定二、单位谭小军等人强行将她送到了湖北省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在那里被迫害得眼睛都看不清字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上班,七个月不发给她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四百元,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多元。

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单位七个月不发给她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四百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和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通城县“610”人员熊林清指使单位无故将王慧媛监禁于单位密室和黄龙山林场共二十天。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通城县法院退休干部王慧媛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由于江泽民发起这场迫害,通城县“610”指使王慧媛单位逼迫王慧媛放弃大法修炼,单位也设立“610”办,长期多人和家属负责包保监控她,她被绑架二次强行洗脑,被逼迫写“决裂书”,被逼迫放弃修炼;被绑架三次关入监牢,遭精神肉体折磨;被勒索家属钱财三次;限制出境出国一次;被单位监禁二次;县“610”、国保大队到单位骚扰数次。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5一6点钟,通城县610、国保大队唆使隽水镇派出所李姓所长十多人带着仪器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里绑架大法弟子王慧媛、李艳红(并非法抢走语音手机等物)、黎正武兄弟俩、吴美娥(已回家),杨平被迫从楼上跳下走脱,还骚扰其他大法弟子。通城县610头目是熊林清和胡汉雄,国保大队长是田红强,新调来的,这次行恶,就是田红强和610指使干的。王慧媛被非法抄走几个语音手机和大法资料等,後被强行绑架到崇阳县看守所关押,再送武汉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八年,崇阳县法院对王慧媛非法判刑七年。王慧媛曾上诉,但崇阳县法院还是维持非法原判。至今,王慧媛被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已有四年多了。

王慧媛的丈夫于二零二一年八月曾给她邮寄了五千元钱,并去邮局查实钱已经寄到监狱,可王慧媛写信说没有收到这笔钱。另悉,通城县社保局不但停发了王慧媛的退休工资,还逼迫王慧媛的丈夫退还她之前已经领的退休金,共九万元。

二零一九年王慧媛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目前仍在武汉市女子监狱七监区遭迫害。

迫害类型: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加期(延期)/超期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勒索钱财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迫害亲属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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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通城县法院: 法官游伟15391669918 通城县检察院: 负责人纪旭东13872155498 吴四兵13797256916 通城县公安局: 局长田红强13997533000 18995829000 国保大队胡龙斌13997544988 隽水派出所: 电话:07154322720 李运智18907240337 检察院; 吴四兵电话13797256916 检察院负责人;纪旭东 电话13872155498 县委熊亚平办公电话07154322151刘明灯办公电话07154322559 县公安局长田红强电话13997533000 18995829000 县国保大队办公电话4322991一3603 胡龙斌13997544988 隽水派出所办公电话07154322720 李运智18907240337 马港派出所办公电话07154710361 葛葵亮13886517999 塘湖派出所办公电话07154680110 吴刚13886505818 四庄派出所办公电话07154550110 黄大旺1899582840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洗脑班电话:027 87837027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通城县公安局通城县公安局局长饶杰13907246159、内部电话18995828588<br>电话号码(区号:0715)<br>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人:<br>大队长黎成刚:13972844288 4327947(办电) 4327588(宅电)<br>李英灿:18271136305<br>张定二:18995828358<br>通城县国保大队0715-4322491(办)<br>李文翔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br>杨雄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0715-4328918(办)<br>李超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 : 胡汉雄
武汉女子监狱(宝丰路女子监狱)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81号(武汉市肺科医院对面)。<br>监狱长,手机:13808680878,027-68831069 宅:027-67878186<br>政委,韩汉云,手机:13907167155,027-83865948<br>当时襄樊法轮功学员龚明、刘伟姗就是在这期间被迫害死的。 <p>参与迫害的恶警名单: <br>杨帆:女,30多岁,武汉女子监狱三监区警察,整人手段非常残忍、变态。经常唆使包夹整法轮功学员。 <br>钟卫红:女,40多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三监区警察,经常无故唆使犯人整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 <br>王芳:女,40多岁,三监区队长<br>下載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相關信息:(77KB)<br>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2/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女學員-276556.html
通城县610区号:0715-,邮编:437400<br>通城县610办公室:4354610<br>熊林清 通城县610头目 13807244637 0715-4351513(办) 0715-4320599(宅)<br>徐平 通城县610成员 15997950688 0715-4351513(办) : 熊林清
崇阳县看守所
通城县隽水派出所
通城县法院通城县法院:<br>法官游伟15391669918
通城县国保大队 : 田红强
崇阳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5日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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