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八月,因中共迫害法轮功,李惠梅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巡警询问:是否炼法轮功?李惠梅回答:是。就被巡警绑架到前门看守所,当晚被劫持回天津大港看守所,一个月后回厂,被公司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三个月内不准上班,二十四小时电话监控,后只发基本生活费三百多元/月,每逢敏感日或节假日就要被公司领导或厂级领导叫去训话,要求汇报思想。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大港区国营大企业员工遭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港区看守所 天津石化公司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7日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