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华
简介:
孙建华(Sun,Jia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天津大港区天津石化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孙建华与另外八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为法轮功请愿,在北京中央信访办做了登记,当天下午就被天津来的专车劫持到大港看守所,遭到看守所所长非法提审、辱骂,单位也来人胁迫,要求表态不再上访。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由单位接回办洗脑班一周,不给工资,最后非法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只给五百元/月生活费达一年,每逢敏感日单位、警察就上门骚扰。 二零零五年,大港国保大队对孙建华实施长达九个月的电话秘密监控,密谋构陷,并于十二月二十六日由国保大队王大水、李某带队,胜利派出所配合共计约三四十名警察,直接到孙建华工作单位,非法查抄其更衣柜,同时非法抄家,又把孙建华劫持到看守所,期间孙建华遭非法提讯,女警赵某唆使狱头殴打她,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并被勒索五千元后放回。出来后有半个月的时间,单位不让上班,并扣发被迫害期间的工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早8:00,孙建华被大港上古林派出所骚扰,当时她没在家。二十六日,孙建华家又去了三个警察骚扰。他们手里拿着所谓的“传票”,因为孙建华没在家,其丈夫、女儿在家,警察的到来给孙建华家属带来不安和恐惧。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赵春燕、孙建华到天津市津南区双闸镇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现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津南区看守所。 一月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区分局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带领近十名警察,预先埋伏在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孙建华女士家楼下,乘孙建华下楼之机对孙建华实施绑架,当即从孙建华随身物品取得住所钥匙,一路人员将孙建华劫持前往拘押场所,另外几名警察桑建卜、赵印兴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没有孙建华或者通知孙建华家属、近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对孙建华住所进行了非法抄家。 鉴于刘杰、桑建卜、赵印兴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构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孙建华的律师向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邮寄了《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区分局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桑建卜、赵印兴构成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控告书》,控告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桑建卜、赵印兴等人 的违法行为,请求立案调查。迄今未收到对相关警员立案调查的书面回复。而孙建华本人却被告知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至六月廿七日内,津南检察院已将孙建华的构陷案卷再次退回津南公安分局做补充侦查。 家属多次到津南检察院、国保、双闸派出所要人,三部门互相推诿。据悉,办案单位已对孙建华和赵春艳(同时被构陷,赵春艳的丈夫患有严重的肾病,肌酐800,需要做透析治疗。家中还有病重在床的婆婆。)再次罗织罪名。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左右,孙建华被非法批捕,目前案卷已进入津南区检察院。孙建华的父母都已是85岁以上的老人,两位老人身体不是很好,父亲血压高,母亲有心脏病,腿疼走路很费劲,几乎每天女儿都要来看望二老。 二零一七年三月末津南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津南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补充侦查,孙建华的家人多次要人无果。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孙建华的丈夫与女儿请律师到双闸派出所要求放人,负责办案的副所长刘杰告知家属,准备将案卷再次递交津南检察院。律师向他讲法律真相,孙建华的女儿向他诉说母亲是在做好人没有犯法,家中老人需要母亲照顾。刘杰置之不理。四月中旬,刘杰将案卷补充侦查后,再次递交津南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津南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孙建华的律师,收到了津南区检察院起诉科胡鹏的回复。确认已经收到对孙建华案侦办警员刘杰等控告书,根据律师控告已经将案件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查,是否对相关警员立案调查,将决定后书面回复律师。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天津津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孙建华进行非法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外两辆警车,一辆特警车,庭内几十个特警将审判庭围住。十点开庭。赵春艳、孙建华被带进法庭。赵春艳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否认自己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她说周永康那样有权力的人才能破坏法律,她一个平民百姓没能力破坏。赵春艳、孙建华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津南看守所。 孙建华在庭审时全盘否定笔录是她说的,推翻了以前的供述。她多次陈述,她的口供是管教诱骗她签笔录。当时并没有看笔录写的是什么。整个庭审,公诉人没有举出任何证据,证明赵春艳、孙建华破坏法律,并且几组证据自相矛盾,律师一一反驳,并铿锵有力的做无罪辩护,公诉人不再狡辩,低头不发表意见。整个法庭完全被正义力量主导。庭审持续到下午一点多。 开庭前夕,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邀请民众旁听的招贴贴到了法院附近,当地警察如临大敌,法院外有两辆警车,一辆特警车。门口的警察无理驱逐前去关注的民众,并对停靠在附近的汽车牌照照相。法院左侧两个路口以外还停有一辆公安依维柯巡逻车。 二零一九年一月,赵春艳、孙建华结束冤狱,回到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电话监控;
抄家;
勒索钱财;
非法批捕;
谎诈;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清身;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私闯民宅;
恶人举报;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孙建华被冤狱两年 已回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4836.html#185122714
天津赵春艳、孙建华被庭审-律师驳斥无理指控
天津公检法司公然破坏法律实施
参与迫害天津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孙建华的相关人员电话及地址
天津警察陷害孙建华、赵春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9706.html#1761522528
孙建华律师控告涉案警察 遭津南检察院退卷
孙建华遭绑架抄家-律师控告天津警察
天津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和孙建华被构陷到检察院
天津孙建华在家门口被绑架-警察执法犯法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孙建华、赵春燕遭迫害近况
天津法轮功学员孙建华、赵春燕遭迫害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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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港法轮功学员孙建华家被警察骚扰
天津大港区国营大企业员工遭迫害综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天津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孙建华的相关人员电话及地址
津南法院院长:周振怀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
邮编:300350
电话:022-28572090
天津津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洪城 赵冀军 李波
张诚 刘晓彤 张宝晶
张兵 刘承勋 闵杰
赵春艳 孙建华主管法官 张宝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港区看守所
胜利派出所
天津津南公安局
津南区国保大队
津南区派出所
津南区看守所
上古林派出所
天津石化公司
双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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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张宝柱,
桑建卜,
赵印兴
津南区检察院
津南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6日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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