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扣押三个小时,二十三日被单位停止工作。九月初被油田公安处指令大港油田供销公司保卫科非法关押七天,历经数日的逼供折磨。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被公安处送交大港分局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八天。直接参与迫害单位与责任人:油田公安处,、供销公司保卫科、大港公安分局政保科、看守所。责任人:公安处副处长万铁柱、供销公司保卫科科长李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大港区国营大企业员工遭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港分局 大港油田公安处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9日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