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官民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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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姜官民(Jiang,Guanmin),
男 ,
56岁 ,
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为青岛市圣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讲师。在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曾经在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简称“新矿集团”,总部位于山东泰安新泰市新汶办事处)禹村矿和汶南矿(现名:华恒矿业有限公司)担任副矿长。一九九九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当时四十三的姜官民年富力强、有知有识,正是大展身手的年纪,新矿集团的领导却迫于邪党的压力,强迫其“内退”,离开了工作岗位。 二零零一年姜官民与妻子孙运华(音,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为法轮功辅导站新矿集团站长)一同被新矿集团“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 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泰汶公安分局恶人绑架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洗脑班迫害了一个月,孙运华被迫害致糖尿病和心脏病。为了避开恶人的不断骚扰,姜官民就到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路625号小区买了住房搬到青岛市居住。 姜官民的儿子(未炼法轮功)大学毕业后,姜官民找到新矿集团的领导要求给儿子安排工作,新矿集团的领导却要求他必须先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下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才能安排。姜官民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儿子的工作也没有着落。最后姜官民发挥自己的能力,协助儿子在青岛市成立了圣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讲师,一家人的生活总算稳定下来。不料,孙运华被迫害导致的糖尿病和心脏病一直未愈,不幸于二零零七年去世。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原矿长、法轮功学员姜官民驾驶自家轿车、与流离失所的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云召在青岛市讲真相时被市国家安全局恶徒绑架、抢劫;八月二日二人被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十一月三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青岛市李沧区法院非法判决二人各五年有期徒刑。 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狱警长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法轮功学员姜官民、张胜齐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不配合恶警的迫害,被关进一楼的禁闭室(小号),遭到非人的折磨。因张胜齐喊“法轮大法好”,狱警李伟亲自动手,并指使犯人任强、杨洪有、吴秦涛、赵守一等到小号对张胜齐进行殴打、喷辣椒水等。 姜官民抵制劳动迫害,不配合邪恶,被恶警八月二十一日关进禁闭室(小号,十一监区楼下的一楼是省监狱的禁闭室室区,山东莱阳法轮功学员张胜齐也关在那里)至今。 从二零一四年起,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李伟指使刑事犯人使用捆绑酷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即:先用警用戒具束缚带将法轮功学员从上身、胳膊到腿脚都捆在椅子上。 然后进一步升级为“吊瓶”酷刑,即将椅子倾斜后仰四十五度左右,固定于空床的床帮沿上或其它物品上,再用绳子将头上部捆绑住后,在头的后面下垂的绳子一端吊上一个装满水的可乐瓶子(由小可乐瓶子随时加重更换为大可乐瓶子),使头部倾斜的同时颈椎又承受下坠的可乐瓶子重力,头抬不起来又挺不住,时间一长,呼吸困难,颈椎痛苦至极,身体难以忍受。 据操作的犯人们讲“吊瓶”承受极限不超过半小时。当法轮功学员承受到极限时,恶人们就放正椅子叫法轮功学员稍喘口气儿,然后再继续迫害,期间恶人们还冷嘲热讽:没打你吧,看你能撑多久。 潍坊市犯人尹军用酷刑“吊瓶”迫害贺训明等法轮功学员,临沂犯人相怀珠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轮功学员唐配武、郭志强等,犯人任强、马登州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洪金三天;潍坊法轮功学员张辉荣被束缚带捆绑三天;姜官民等法轮功学员都曾遭束缚带的折磨。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关禁闭;
其它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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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川宁诬判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山东省男子监狱十一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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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看守所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
李伟
李沧区检察院
李沧区法院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6日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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