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玉红
隋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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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隋玉红(Sui,Yuho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一早,烟台公安局及龙口公安局各派出所在烟台六一零及龙口市国保大队的指使下,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非法入室抢劫,强行将电脑、电视、打印机等家用电器搬走,现金及银行卡搜刮一空,将人劫持,其邪恶程度如豺狼一般,导致以上家庭妻离子散,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使这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龙口市法轮功学员隋玉红、杨美娟、姜淑红、姜用战、门王明亮等遭出动大批警力,撬、砸窗、砸锁、翻墙,暴力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后被龙口市法院违法枉判九年至四年重刑,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男子监狱。郭福兑还赴山东女子监狱打听法轮功学员信息等,图谋不轨。 东江镇法轮功学员隋玉红,被东江派出所绑架,隋玉红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隋玉红的儿子正上小学,本来在班里成绩名列前茅,因为妈妈被绑架,睡觉做梦也想妈妈,常常哭着从梦中惊醒,孩子思母心切,精神恍惚,学习成绩受到影响。 龙口市法院欲于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四位辩护律师八月二十日到达龙口,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并向龙口法院递交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却荒唐地遭到当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难与阻挠。 八月二十日下午,北京律师兰志学来到龙口法院,递交第二天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他打电话找刑庭庭长李文,接听者答复李文正在开会,让律师等待。此时,另一名律师也来到法院,同样没有一个科室敢接律师的手续,两名律师说:我们只是递交个手续,你们不接手续是违法的。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四位北京律师董前勇、兰志学、张传利、王光齐再次来到龙口法院,递交开庭前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门卫与一刘姓书记员联系,未等律师说完对方就挂断了电话。 一份依法递交的普通手续却无人敢接,各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这说明龙口法院对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恐惧至极,企图用不接手续来阻挠律师参与。对于龙口法院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北京律师进行了强烈的谴责,最后手续被法院信访部门接下。 龙口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名法轮功学员,因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和追查国际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龙口公、检、法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在开庭前一天下午,龙口法院突然借口审判长李文患阑尾炎,推迟开庭。 因惧怕民众旁听,龙口法院将法庭改在龙口市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欲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文态度相当嚣张,近一个月来不断的恐吓、威胁家属、律师及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近日(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获悉,四月十一日被绑架的山东龙口五名法轮功学员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被龙口市法院违法枉判九年至四年重刑。目前,五人仍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至今已近八个月。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山东烟台龙口市法轮功学员隋玉红走出子监狱,由家人接回家中。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威胁/恐吓;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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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口市公安局
:
郭富兑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610”办公室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龙口市法院
:
李文
东江派出所
龙口市公安分局
寿光市圣城派出所
烟台市第一看守所
龙口市东江派出所
:
赵明,
王俊君,
王应乾
寿光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1日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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