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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林

简介:
王玉林
(Wang,Yulin), 男 , 年龄未知 , 大理宾川县法轮功学员。宾川县金牛镇金殿后坝田村人。

王玉林父亲得了脑血栓,在修炼法轮功后,病好的很快,大约半个来月病症完全消失,五十公斤的化肥他扛在肩上,上山下地都不累。这消息马上在周围传开,一时间,学炼法轮功的人数猛增。一九九八年的老年节上,村里还邀请父亲亲自上台演示功法,叫大家都来学。

二零零一年过年之前,当时任宾川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的向永祥带警察到王玉林家非法抄家,把王玉林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从看守所出来又把他送到洗脑班一个月,使王玉林的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对整个家庭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王玉林的母亲张菊英一个人在家,这时候开来两辆车,大概六、七个警察来到家里,有的穿警服、有的着便衣,王玉林的弟弟王雷文和弟媳在地里干活,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的口气很焦急,让赶紧回家,旁边的警察威胁母亲不许她说家里来警察。

弟弟王雷文和弟媳回到家以后,见到家里堂屋里坐着三、四个警察,其余的有一个在屋子里看电脑,警察将从屋子里翻出的《转法轮》拿到堂屋里,然后叫王玉林的母亲把其它房间的门打开,王雷文当场制止警察的违法行为,指出他们是非法抄家,警察就拿出搜查证给他看了一眼,叫他在上面签字,就把搜查证拿走了。接着就开始抄家,非法抢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张、法轮大法护身符、《悠游字在》光碟七八张、《明慧周刊》等,最后没有开具任何搜查物品清单。参与此次非法抄家的警察有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瑜,原宾川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向永祥。

这群人在弟弟王雷文家抢完东西后又到也住本村的哥哥王玉林家,当时王玉林和嫂子何家凤都在家,警察去到他家院子里后,叫王玉林把每间房间的门打开,王玉林和何家凤不开门,警察就公然砸门,然后进屋翻东西,最后抢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转法轮》书、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A4纸一箱、未刻录光碟、《二零一二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总共约四、五百碟。警察抢走东西后没有留下任何字据证明,还把王玉林、何家凤夫妻俩叫上车,又来到弟弟王雷文家把母亲也叫上车,直接把他们带到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还让弟弟王雷文也开着自己的车跟着他们到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那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警察把一家四个人分开,非法审讯。审讯弟弟王雷文的警察是向永祥,审讯完之后,向永祥让王雷文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等母亲张菊英被非法审讯,到王雷文和母亲以及嫂子从国保大队回家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钟了,而哥哥王玉林却没能和他们一起回家,大队长杨瑜叫弟弟王雷文不要把非法抄家及绑架哥哥王玉林的事情曝光,向永祥还说王玉林要被判刑。第二天一大早弟弟王雷文去国保大队问队长杨瑜,哥哥王玉林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让他回家。杨瑜说头天晚上家里人走后,王玉林被送到宾川县看守所了。

二零一二年五月王玉林的家属聘请了律师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营救王玉林。五月三日律师前往宾川县国保大队要求见王玉林,国保大队的警察欺骗律师说,王玉林过几天就能出来了,不用见了,还欺骗律师为王玉林写了一份取保候审的申请,没有让律师见到王玉林。但之后王玉林一直没有回家,六月十六日,宾川县国保大队三个警察来到王玉林家对他的妻子何家凤说:“不会放人的!我们就是说话不算话!”六月二十五日,律师再一次到宾川检察院询问王玉林的案子并要求见人,检察院说王玉林的案子因证据不足又退回宾川公安局了。律师赶到宾川公安局,公安局及国保依然百般阻挠,不给律师见王玉林。王玉林至今(2012年8月1日)仍被非法关押在宾川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八点宾川县法院欲对王玉林开庭审理,家属聘请了广东和北京的正义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

十月十二日早上八点多钟,在云南省宾川县法院门口,王玉林的亲朋好友都已经在法院门口等候,八点半将对王玉林开庭审理。到场的亲朋好友共有40人左右,都进入了法庭旁听。

公诉人诬陷王玉林“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所谓的“罪证”是在王玉林家搜出神韵光盘和预言与人生的光盘,说他在家刻录光盘。声称之前有当地镇政府的帮教人员到王玉林家对他进行帮教,看到他的光盘及刻录设备从而举报的他。但是所谓“帮教人员”并未到场作证,而王玉林家摆放光盘的房间只有王玉林夫妇俩有房门钥匙,其他人根本就没法进入那间房间,看不到这些光盘及刻录设备。因此这些说辞纯属诬陷。

针对公诉人的这些说法,律师义正辞严的指出:1、所谓的“证据”根本不构成指控王玉林犯罪,根本不能称其为证据,而且如果非要以此判罪,当庭必须拿出实物,播放光盘内容,看其内容究竟违反了哪一条法律;2、中国现行法律中无一条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因此刑法三百条不成立;3、在开庭之前,律师一直没有见到王玉林本人,从公安、检察院到法院都在互相推诿,百般阻挠律师见当事人,同时对王玉林威胁、恐吓,逼其认罪;4、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到王玉林家抄家都着便衣,未穿警服,此行为违法;5、在整个对王玉林的抓捕、关押、抄家以及审判的过程都是违法的。

为王玉林无罪辩护的律师最后总结时要求法院无罪释放王玉林。

这次非法开庭,一共有3个法官,其中一个法官叫史品利,一个书记员。有二个帮助610警察制造冤案的所谓“公诉人”。在开庭后有一个便衣在开庭现场一直拿摄像机摄像,也对所有到场的亲朋家属摄像,遭到了亲友的制止,就不敢再摄像。非法开庭一共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到11点多钟时,开庭结束后,亲朋从法庭出来后,又有便衣对他们用手机摄像,再次遭到家属们的制止。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私闯民宅非法关押抄家非法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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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宾川县看守所
宾川县公安局 : 杨瑜向永祥
宾川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2年10月20日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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