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品彤
简介:
刘品彤(Liu,Pintong),
女 ,
45岁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下午刘品彤、张迎红、张静、王晶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东港市前阳海燕机械厂附近给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丹东市振兴区江海街道新友居委会一组人员隋明珍(电话:04157157260)构陷,遂被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前阳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张迎红价值十几万元的轿车在绑架现场被非法抢走。搜身抢走四人若干现金、家里房门钥匙等东西。前阳边防派出所恶警孙亚军、王占全当晚将四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审讯逼供一整夜。 刘品彤被绑架一宿没回家,三月四日早晨,十六虚岁的儿子到处打听找妈妈,到上午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打听到张静家。进屋时看到恶警正在疯狂抄家,孩子吓的赶紧就往外走。恶警拽住孩子不让走,逼问孩子为什么到张静家,与张静家是什么关系,到这家来干什么,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等等。一个接一个的向孩子逼问。孩子害怕,不敢说是来打听妈妈的,只好说到她家来拿点儿菜。没想到孩子一句搪塞的话,却被他们说成是与张静的“暗号”,因此对孩子刨根问底。孩子看到他们凶煞的面孔,心里很害怕,几次要离开都被恶警给按住不让走,一个劲儿的向孩子逼供。孩子说他也没回答什么,可是却看到恶警在纸上写了满满的一大篇。写完后,强迫他在纸上按手印,不按不行。孩子没办法,只好顺从他们。 后来恶警又打电话将孩子的班主任老师给追来,问孩子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老师告诉了他们。恶警又到市内各个住宅小区的登记上查找核实。最后,老师给做证,才将孩子放走。 而且,恶警还对老师说:“以后我们有事还要找你。” 刘品彤家里只剩孩子一人。回来后连惊带吓,加上得知妈妈被抓,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因害怕再被恶警抓去不放,吓得不敢去上学,倒在床上又没人照顾。 三月七日前后,在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胁迫下,前阳边防派出所恶警在刘品彤家住宅小区门口,将刘品彤侄子价值四万九千八百元的面包车非法抢走,同时将刘品彤本人放在楼下车棚内价值三千元左右的电动摩托车非法抢走。恶警私闯刘品彤住房,抄家窃证无获。 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中午,丹东市六一零操控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公安区分局(简称“合作区公安分局”)的恶警将刘品彤和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从看守所拉出去刑讯逼供。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拉到一个地方,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的名字是叫“商务边防派出所”。楼内大厅的墙壁上写的是“开发区分局”,就后证实是“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 刘品彤被单独带到一个屋子里,有三个便衣对刘品彤拳打脚踢,揪她的头发,扇她耳光,用脚猛踢她的腿。头发被揪掉许多,一口气暴打刘品彤十几分钟。刘品彤、张迎红、张静后被非法起诉判刑。八月十日,丹东振兴区法院与丹东国保支队合谋,对三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刑:刘品彤被诬判八年;张迎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张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刘品彤被单独带到一个屋子里,有三个便衣对刘品彤拳打脚踢,揪她的头发,扇她耳光,用脚猛踢她的腿,头发被揪掉许多。恶警一边暴打,一边用低级下流的语言辱骂,打了约十几分钟,后把刘品彤按在地上,一恶警恐吓她:“你将来被判的最重,因为你态度不好。我们不管你有多少光盘,就是没有,我们可以给你加上!”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刘品彤的侄子到丹东看守所要求接见刘品彤,被拒绝。四月十日,刘品彤、张迎红、张静被非法逮捕,逮捕书上的签名是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的恶警鲁冰与丹东市合作区公安分局前阳边防派出所的副所长王占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刘品彤的姐姐从抚顺赶到东港前阳边防派出所,要求见人、放人遭拒绝。又到丹东看守所去看望刘品彤,看守所的警察以她姐姐没有家属证明,刘品彤没提供任何家属电话为由,不让接见,并拒绝提供刘品彤的任何信息。四月十三日,刘品彤的姐姐返回抚顺办理携带家属证明。四月十七日,刘品彤的姐姐携带家属证明的手续到看守所看望刘品彤,再次被拒之门外。 参与迫害的部门目前所知,有东港市六一零(稳定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前阳镇公安所、边防大队等。 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的恶警鲁冰和东港市前阳边防派出所的副所长王占全在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操控下对刘品彤、张迎红、张静非法批捕。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又与其合谋,以其伪造的事实与罪名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法院。 据悉在庭审前,刘品彤与张静的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阅卷后,经过全面核实调查,证明丹东振兴区公、检、法起诉、判刑的事实与罪名全都是伪造、强加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而且刘品彤的律师接到刘品彤本人亲笔写的揭露丹东恶警酷刑逼供的控告信。据此,律师在开庭前正式向振兴区法院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书面申请。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刘品彤、张迎红、张静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非法构陷起诉者是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员张有利、朱文旭。七月四日在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立案。 但振兴区法院拒绝核实相关事实,强行在七月二十七日非法开庭。当日没有宣布结果,只以“改日开庭”草结庭审。 八月十日,在丹东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丹东振兴区法院照例采取以往的流氓手段,秘密下判决,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刘品彤被诬判八年,张迎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张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刘品彤被送进丹东看守所之后,每天要干十三、四个小时的奴工。看守女恶警叫何延婷。 刘品彤因不配合邪恶遭受恶警残酷毒打。一天,恶警艾莉和何延婷二人将刘品彤带到看守所里一间没有监控的屋子里暴力殴打。打完后,恶警艾莉得意地说:“我打你,让你身上没有伤,这里没有监控,你能怎么样?”艾莉当时已经怀孕,还挺着个大肚子。刘品彤被送回监室后又接连罚站。 孙秀华与刘品彤关在一起以后,恶警指使犯人夹控、监视孙秀华和刘品彤,不许他们俩搭话。有一天,恶警何延婷叫他们每个人写一行字,而且对孙秀华和刘品彤俩特别提出要求,不许写法轮功的内容。孙秀华没有正念,就没写。刘品彤拿起笔,端端正正写下八个大字:“法正乾坤,邪恶全灭。”何延婷对刘品彤大发雷霆,刘品彤理直气壮地说:“我写这句话没有坏处,灭的是邪恶。”何延婷大叫:“这是法轮功的内容!你给我出来!”我大喊一声:“不准迫害大法弟子!”何延婷被震住了,马上改口说:“你们俩都蹲着!”他们俩被罚蹲一个上午。 还有一次,看守所来一个男恶警,犯人管他叫所长(所长叫戴晓明,女的副所长叫王晶),刘品彤站起来,上前跟他讲大法真相,并向他提要求不要再安排犯人来夹控大法弟子,剥夺大法弟子之间说话的权利。结果从那天起,恶警指使牢头剥夺刘品彤睡眠,每晚逼迫刘品彤站岗两个小时,刑事犯人每晚只站岗一个小时,白天还要照常干活儿。轮到刘品彤睡觉时,恶警又指使犯人每隔两个小时就要把她叫醒一次,搅扰她,不让她睡着,使刘品彤越来越难以入睡。刘品彤每晚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的觉。孙秀华和刘品彤配合,绝食两天抗议迫害,最后抑制了邪恶,不再叫刘品彤站岗两个小时了。 法轮功学员刘品彤被迫害的习惯性脱肛,大便时流血,有时站着也流血,还有贫血、神经衰弱的症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刘品彤身体极其虚弱的情况下,被劫持到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一度被迫害致生命危急。 刘品彤入监后,监狱恶警使用各种手段酷刑“转化”她,其中包括对她长时间罚站、罚整日坐带刺儿的小凳、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人格侮辱等等,强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刘品彤入狱的第二天,被带到监狱办公室,一个戴眼镜的女警问:“为什么炼法轮功?认不认罪?”刘品彤回答:“我没有罪。”女警狠狠的说:“那你就等着吧!”当天下午两点,刘品彤被送到女监的“矫治大队”。 “矫治大队”的主管科长叫郭晓瑞,教导员叫张磊,三个分队长分别是李晗、马一丁、谢琳,还有十个犯人包夹:李晓芳、徐迎梅、李晶春、孙罗艳、郭淑梅、刘伟、李秀兰。这些狱警和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都很残忍。 狱警郭晓瑞、张磊指使刑事犯李晓芳、徐迎梅折磨刘品彤,她们让刘品彤长时间的定位站着,在寒冷的冬天,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刘品彤来了月经,两个犯人故意不让她上厕所,李晓芳说:就让你他妈的顺着裤子流。还不让刘品彤洗漱、不让她上厕所、不让她睡觉、不许刘品彤与任何人说话……十二月十四日晚八、九点钟,在非人的折磨下,刘品彤被迫害的主意识恍惚,违心的抄写了恶警的罪恶的“五书”。这种精神上的迫害,给刘品彤造成了深深的心灵伤害。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人员到监狱检查,刘品彤被带到监狱教育楼的三楼,即所谓的“教育科”接受“验收”。刘品彤向检查人员揭露了自己遭受的残酷迫害。显然不能通过“验收”。狱警李晗很生气,把刘品彤带回矫治大队,把刘品彤关到监舍里。把原来的包夹换掉,换了犯人孙罗艳、李晶春继续折磨刘品彤。 孙罗艳、李晶春逼刘品彤整天坐在一个小塑料凳上,凳子上有针状的突起。两个犯人强迫刘品彤必须腰板挺直的坐在小凳上,两腿并拢,双手放在两腿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从早晨五点一直坐到晚上十点,有时更晚。同时,逼迫刘品彤看伪造的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片,强行给她洗脑。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狱警又换了刑事犯人刘伟、郭淑梅来折磨刘品彤。二人软硬兼施,逼迫刘品彤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刘品彤仍不“转化”。一月十七日开始,狱警李晗每天亲自到监舍来“转化”刘品彤,狠狠的说:“你一天不转化,我就每天都来;你八年不转化,我就陪你八年!”威胁刘品彤,扬言要把刘品彤的儿子也给抓起来。 二月二十日,刘品彤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残酷迫害下,违心的顺从了邪恶的“转化”。接着,狱警张磊又逼迫刘品彤每天都得写一份所谓的“思想汇报”,以这种方式对刘品彤进行更残酷的精神折磨。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一监区十小队是集中“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狱警队长是舒平。刚被非法关押到十小队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不认罪,便遭到殴打、体罚、虐待。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刘品彤被转到监狱的第一监区六分队,监区长张小兵与监区科长、分队长合谋,安排多名犯人轮番夹控迫害刘品彤,禁止刘品彤与其他任何法轮功学员说话,一个眼神都不行。恶警不许她给家人、孩子打电话。姐姐、孩子去看望刘品彤,身体两边各有一个恶警队长站在旁边监视、监听。 二零一四年九月,刘品彤的姐姐去监狱接见,看到刘品彤瘦的已经脱了相,身体极度虚弱。接见时,两个警察在她身体两边站着监听。刘品彤告诉姐姐:“你这是最后一次见我了,以后你不用来了。”刘品彤姐姐没明白妹妹说话的意思。十月十一日前后,她姐姐再去接见,狱警谎说刘品彤不愿吃饭,自己不能走动了,以此为由,拒绝接见。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刘品彤被送进辽宁沈阳739(部队)医院(辽宁女子监狱定点医院)。十月十六日,辽宁女监打电话叫刘品彤的姐姐去监狱,刘品彤姐姐被狱警叫到医院看望刘品彤。狱警欺骗刘品彤的姐姐,谎说刘品彤不配合治疗,所以才将她绑在床上,是为了让她快点好。刘品彤姐姐信以为真,就默认了。 狱警将刘品彤的四肢用绳子马蹄口固定绑在床上,两手和两脚被绳子勒的肿了。警察要刘品彤姐姐帮助刘品彤换衣服,但不许她们姐妹说话,刘品彤姐姐心痛万分。她看到妹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四肢象四根木棒摆在床上一样,说话一点气力都没有。 十月十七日,辽宁女监一监区恶警在勒索四千元钱以后,答应给刘品彤保外就医,要刘品彤姐姐再向监狱交三千元保外就医鉴定费。刘品彤姐姐经济很困难,丈夫意外车祸受伤很重,正在本市医院住院,家里经济十分紧张,连这四千元钱都是筹借的。刘品彤姐姐告诉他们,家里再拿不出这么多钱了,跟警察商量将刘品彤保外就医,放回家去治,已交的四千元,三千元作为鉴定费,剩下一千元作医药费,当即被狱警拒绝。 次日,狱警以刘品彤拒绝写保外就医申请、拒绝签字为由,拒绝给刘品彤保外就医。刘品彤姐姐急问:“不是答应保外就医的吗?怎么又变了呢?人都那样了,还不给保外就医,人要死在这里,你们能负起这个责任吗?”狱警回答:“送刘品彤到医院来治病,我们做了全程监控录像,而且医院已查出她肾脏坏了,她现在死了,就是得病死的,属正常死亡,监狱有死亡名额,我们没有责任。” 十月二十日,刘品彤正好住院一个星期。狱警见刘品彤的姐姐不再给钱,就说:“刘品彤的病已经好了,各项指标检查都正常,准备出院回监区。”狱警将刘品彤拉回监区以后,将家人给刘品彤存的买东西补养身体的四千元钱强行掠夺了,并停止家人两个月的接见。 刘品彤被迫绝食反迫害,恶警把她四肢固定绑在“死人床”上,对她野蛮灌食,酷刑折磨长达两个月。 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下旬,监狱打电话给刘品彤的姐姐,叫去监狱接见刘品彤。刘品彤被带到接见室,姐姐看到刘品彤整个人瘦得已经没有了人相,身体已经瘦成皮包骨头了,没有气力,看上去人快要不行了!刘品彤很艰难的对姐姐讲述了上述她被恶警残酷迫害的事实。 辽宁丹东市东港市法轮功学员郭运兰、腾秀玲、刘品彤,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均遭受残酷迫害,一度生命危急,她们的亲人近期控告江泽民犯下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 现(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在一监区六小队有个大法弟子叫刘品彤。法轮功学员刚进监狱时都关到集训队被迫害、强制转化,刘品彤受尽折磨,她承受不住了同意转化时,上边来人验收,她就把自己所受的一切迫害全都说出来,结果没合格,恶警就变本加厉的迫害,逼她放弃信仰。以前强制她坐着小板凳,现在每天强制她长时间站着,站的两脚又红又肿,有尿也不让上厕所,来例假也不让换纸。 迫害她的邪恶之徒有:狱包夹李小芳、徐迎梅、孙罗艳、李晶春、刘伟、郭淑梅等,狱警队长:郭小锐、张磊、李含(音译)。一监区是所谓龙头企业,不知其他监区什么样。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关押刘品彤因为监狱收监时被翻出师父的经文,当时被狱警抄走,然后对刘品彤进行迫害,现在刘品彤出现流血现象,生死状况不明,不让家属接见,并且让家属签字,(签字内容不明)理由是生死于监狱无关,想推卸责任。家属没有配合。 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女子监狱)一监区是监狱的所谓“模范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隐蔽而残酷,在三楼的水房和饭洞之间被隔出一个小屋,里面是仓库 并用纸箱挡住监控,对外挂牌是“服刑人员更衣室”,法轮功学员长期被关押在这里强行转化迫害,没有出去打饭这一基本权利。监狱是不允许有这样没有监控的死角的。二楼也有这样监控不到的小屋。丹东东港法轮功学员刘品彤被迫害最为严重,多次绝食反迫害,骨瘦如柴。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早晨七点半刘品彤在一监区六小队被犯人贺芳殴打。当时的狱警副科长曲小青(现任内勤)和六小队队长张路利用犯人贺芳(已出监)包夹刘品彤,劝刘品彤干活,没达到目的,贺芳就对刘品彤大打出手,地点在一监区旧厂房二楼更衣室。打了十多分钟,用凳子砸刘品彤,致使刘品彤头部起大包,头痛、头晕多日,到医院检查身体时,还不让说是被打的。 按照监狱规定,打人要受惩罚的,并且不能马上减刑,当时不能“报减”,可是一监区没对贺芳做任何处罚,仍然给贺芳减刑。后来贺芳在出监前告诉别人是曲小青指使她打刘品彤的。不仅如此,让犯人写情况说明时,几乎所有人都不敢说看见贺芳打人,怕报复,有个叫刘洋(现在1~7小队)的犯人刚开始实话实说,写了她亲眼看见刘品彤被犯人贺芳殴打的全过程,事后迫于狱警压力,不得不改口说没看见。 刘品彤一直被包夹严加看管,没有一点自由。她多次绝食反迫害,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到医院检查出肾衰竭。她多次被非法搜出经文,有一次被送小号,就是因为恶人举报她与外小队传经文,原监区长张晓兵下令突击搜号,在刘品彤住处非法搜出经文,关小号十五天,刘品彤绝食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刘品彤给世人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绑架,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现(二零二零年五月)已回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上午,刘品彤在柳河街欧博城附近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将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警察当时说拘留十五天。二月八日,顺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焦臣等三个警察上她姑家非法抄家。 二月十四日,家属找人给焦臣打电话询问情况,焦臣称,刘品彤去年五月给人发光盘、讲真相了,所以要给她判三到五年,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改成刑事拘留,刘品彤已被转关到刘山看守所。焦臣威胁要对她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日,英国国务大臣安妮-玛丽·特雷弗里安(The Rt. Hon. Anne-Marie Trevelyan MP)表达了对刘品彤遭受迫害的关注,表示英国政府对中共迫害法轮功一事十分关切。刘品彤的儿子胡先生在英国读硕士研究生,致函其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英国前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 MP)寻求帮助。英国外交大臣给鲍里斯回信表示,“将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并继续敦促中国当局立即停止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抚顺法轮功学员刘品彤,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五个月,面临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南沟)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九月,刘品彤被顺城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刘品彤已经上诉,抚顺中级法院负责案件专职委员韩耀臣负责刘品彤案件 02457719338办公电话 15641389338。 抚顺法轮功刘品彤上诉案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9点开庭,主审法官座位换个女士。开庭通知时,告知是男法官韩耀臣,开庭当天,换个女法官曹阳,陪审法官是两名法官邱忠翠、李依桐。开庭过于简单,感觉像发两个通知:主审法官曹阳读一遍判决书中相关内容,公诉人张宇读一遍起诉书相关内容,就结束了。没有当事人就一审不服提出上诉的问题进行法庭质证,律师提出一审被驳倒、站不住的证据,二审公诉人没有发一句话。 公诉人张宇读一遍起诉书相关内容,问当事人有什么要说的?当事人刘品彤说,法轮功叫人按真善忍做的,滴水之恩,将涌泉相报。法官打断刘品彤:与本案无关的不要讲。刘品彤说,我就是因为法轮功被迫害的。法官继续打断当事人说话。法官问律师有什么要说的?当律师讲完,很快就休庭了。法官说:择日宣判。 抚顺法轮功学员刘品彤上诉,抚顺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刘品彤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已经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坐小板凳;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4327.html#24317202335
中国大陆又有九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
刘品彤上诉-抚顺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7858.html#2311320254
辽宁抚顺市中级法院决定将对刘品彤二审开庭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7338.html#231020215542
传播法轮功真相-辽宁丹东市刘品彤又遭枉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5490.html#23918222336
曾被枉判八年-抚顺刘品彤又面临非法开庭
抚顺刘品彤讲真相遭绑架-警察威胁要判刑
辽宁法轮功学员刘品彤遭受的酷刑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0908.html#1912620822
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整人的“小屋”
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大法弟子刘品彤状况堪忧
沈阳邱铁艳遭三年冤狱经历
辽宁女子监狱怂恿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
刘品彤等正在辽宁女子监狱受迫害
辽宁阜新熊素香在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辽宁丹东市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亲人控告江泽民
两名法轮功学员在丹东看守所内绝食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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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子监狱拒保外就医-303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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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国保支队与恶警杜国军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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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败坏的迫害着最善良的--揭露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罪恶
孙秀华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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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八名法轮功学员面临被非法起诉
辽宁丹东“六一零”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审法官曹阳 15642062922 02457719234
抚顺市中级法院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西段31号邮编113006
副院长任学庆负责刑事案件
专职委员韩耀臣负责刑事案件 02457719338办公电话 15641389338
刑一庭庭长王芙15641389373
刑二庭庭长汪爱军18641389539
主审法官曹阳 15642062922 02457719234
邱忠翠 15641389331 02457719331
李依桐 18641382938 02457719531
抚顺市中级法院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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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延海 15641389227 024577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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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 15541397827 0245771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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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雨 15641389225 02457719225
李雪慧 18941382935 02457719235
张鹤 18642328218 02457719354
韩征 15541385906 02457719253
陈凤 15642062026 02457719592
卢广瑜 18641318601 02457719218
李艳 18641318605 02457719551
杨锐 18641318608 02457719540
李耀南 15541397839 02457719245
王春玲 15642062029 02457719329
关佐健 15641389387 02457719387
张帆 15641389511 02457719511
何福苍 18641389385 02457719258
秦梦 18641389510 02457719322
张秦 15641389201 02457719201
罗晓姝 15640262027 02457719527
孟丽 15641389509 02457719509
王向军 15541397836 02457719246
曹丹 18641382916 02457719280
孙健 18941382920 02457719336
孙洁冰 15541385911 02457719520
史汉营 15641389563 02457719563
潘力 15641389261 02457719261
王爽 18641382949 02457719249
高静 15541385920 02457719374
张方盈 18641346213 02457719506
何贺 15541397822 02457719257
王铁刚 15641389345 02457719345
朱秀杰 18641382933 02457719533
韩雪 18641382912 02457719312
黄霞 15641389307 02457719307
李雪 15641389502 02457719502
郭婷婷 18642348600 02457719260
孙树魁 18641389525 02457719525
郭爽 18641389509 02457719241
梁馨月 18641382936 02457719236
田丽娜 15641389253 02457719561
杨茜怡 18642348603 02457719321
崔楚曼 15042885678 02457719356
韩强 15641389386 02457719386
孙仲义 18641382939 02457719398
王宏凯 18641318609 02457719295
田丰 18641382913 02457719213
王雪 15641389590 02457719590
李慧 18642348605 02457719320
宫颖 15641389397 02457719397
马开智 18641382928 02457719358
罗华 15641389371 02457719371
曹扬 15541397828 02457719324
张崇 18642348601 02457719237
张明明 15641389528 02457719528
赵世平 18604232929 02457719346
刘晓菲 15641389306 02457719306
张庆敏 15641389212 02457719212
宋秀杰 18641382923 02457719503
王昱 15641389529 02457719529
徐铁军 15641389281 02457719281
刘岩 15641389351 02427719281
宁伯 15641389363 02457719363
柳红 18641382907 02457719596
兰波 18641382903 02457719596
车承娇 18641382906 02457719283
于子扉 15541397821 02457719359
段学飞 15642061995 02457719223
唐彤 15641389382 02457719382
李玲 15641389377 02457719377
巩权 15641389522 02457719522
殷健 15641389287 02457719287
徐荣富 15641389548 02457719548
王炜 15641389530 02457719530
王磊 15641389381 02457719381
王红艳 15642062019 02457719319
王兴国 15642062017 02457719516
邱尔顺 15641389565 02457719565
张祥伟 15641389577 02457719577
余大海 18641382901 02457719348
关勇 15642062011 02457719243
姜东 15642062016 02457719578
王宝伦 15642061998 02457719573
王莎莎 13154232761 02457719330
张子奇 18641317137 02457719549
王娜 15641389399 02457719399
于海峰 15641389557 02457719557
支文月 15641389581 02457719581
丰宗凯 15541385909 02457719275
田俊杰 18641382921 02457719593
国洪峰 15642061997 02457719367
任慧娆 18641382902 02457719341
周美秀 18642360439 02457719580
刘新宇 15042399957 02457719357
李建田 15941300858 02457719209
孙航 18641382948 02457719248
韩耀臣 15641389338 02457719338
李迪 15641389521 02457719521
吴亮 15641386688 02457719366
刘军 15641389507 02457719507
马清华 15641389552 02457719552
韩健 18641382910 02457719510
李杰 15041396996 02457719310
李海鑫 15941389477 02457719310
王月 13130357690 02457719310
徐艺侨 13020344333 02457719310
刘宇晴 13841355713 02457719310
李杨 18241386874 02457719310
赵擎宇 13841323963 02457719310
王旭 15841383987 02457719342
康美 13842322778 02457719342
张着光 18742458583 02457719342
何博 18304076503 02457719342
郭潇月 13594679907 02457719342
孙迪 15140147173 02457719342
抚顺市检察院
地址: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邮编113006
电话024-57599198、02457599136
本案检察官张宇
第一检察部公诉科主任朱闯 02457599068宋锐 、潘娜 、张博、崔蓓蕾、 赵昆、王天呈、张宇、兰龙威。
张秀丽,四十四岁左右,七监区区长,她面对摄像头时候,娴熟地表演着谎言。
张小兵,以苛刻蛮横闻名的一监区监区长,被节目介绍成:“她所在监区的犯人都愿意背地里叫她一声警察妈妈。”对此张小兵做作的说:“是,我不喜欢她们这么叫,呵呵,给我都叫老了,我有那么大岁数吗?”没人这么叫她,连她的下属都不喜欢她,因为她对下属也像对犯人一样的说话。
部份恶警
恶警邓洁、李晶、郑春艳、刘胜男、张秀丽、刘舒、郭晓瑞、徐小明、刘晓彦、赵斌斌、张磊、李晗、马一丁、谢琳等,极尽所能的按照狱方的意思折磨坚持正信的法轮功学员,她们均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阴险残忍而被升职。
杨莉, 1962年2月出生,辽宁沈阳人。原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刘晓彦,三十七岁,现居沈阳,入监队队长。
徐小明,三十岁左右,辽宁省大石桥人,大连外语学院毕业,七监区区长。
郭晓瑞,五十岁,科长。
张磊,四十三岁,教导员,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年。
刘舒,三十多岁,现三监区科长。
邓洁,二十八、九岁,丹东人,警校毕业。
李晗、马一丁、谢琳等,二十几岁,当时是刚毕业的警校学生。
辽宁沈阳女子监狱(沈阳监狱城)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国内邮编:110145
去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的行走路线:从沈阳北站起,乘坐236次公共汽车到北航下车,再换乘4317次公共汽车直达沈阳监狱城(平罗镇),即可找到沈阳女子监狱。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主要人员:
单成繁、黄涛、单启新、董雪飞、周春山、张代书、李正良、于兆洋、杨莉、姜晓钟、牟家立
[附]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人员、电话(区号024):
监狱长贾福军,办电024-89296666,2014年任职,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副狱长徐敏(女),手机:15698806633,办电024-89296633
政委房淑霞(女),手机13390116633,办电024-89296677,宅电024-86164016,办电024-89296677.监狱长杨莉(女,前任),手机13390118299,办电024-89296666,宅电:024-86914173
监狱部分人员、办公电话:(沈阳区号:024,监狱号码前四位均是 8929)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89296688
副狱长办公室:89296633
副狱长办公室:89296858
监狱医院院长杨秀明(女),办电89296859、89296862,手机15698806671
工会主席:89296699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狱政科长:89296686
狱政处办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
传真室:办电89296711
组织部长:办电89296606
纪委监察室:办电89296607
审计室:办电89296608
宣传室:办电89296609
宣传部长:办电89296610
劳资处长:办电89296612
驻监检查室:办电89296685
财务处长:办电89296618
入监队办公室:办电89296692、89296693、89296695
心理咨询室:办电89296838
刑法执行科:办电89296839、89296851、89296852
刑法科长室:办电89296850
卫生科长室:办电89296856
医院办公室:89296857、89296859、89296860
医院教导员:89296861
医院值班室:89296862
禁闭室:89296805
监狱办公室:89296895
总师办:89296888
办公室:89296601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监狱警察的手机号,前几位数都是1569880 。
一监区办电89296866
二监区办电89296870
三监区办电89296873
三监区办电89296871
三 监区三分队办电89296876、89296872
四监区教导员,办电89296876
五监区教导员,办电89296777
五监区监区办电89296877、89296878
六监区办电89296885
七监区区长:办电89296889
八监区教导员:办电8929686,
八监区监区长:办电89296891
九监区区长:办电89296896
十监区区长:办电89296899
老残监区长办公室:办电89296755
参与迫害刘品彤的恶警名单:
第一监区监区长张小兵(女,五十岁左右),办电024-89296863、024-89296865
第一监区教导员办公电话:024-89296866
监狱“矫治大队”科长郭晓瑞,五十岁。
监狱“矫治大队”教导员张磊,四十三岁,参与迫害多年。
李晗、马一丁、谢琳:“矫治大队”三名恶警队长,年龄均为二十多岁,刚毕业不久,不了解法轮大法真相,被邪恶利用。
包夹犯人是李晓芳、徐迎梅。李晓芳是四川宜宾人,是贩毒的,今年三十四岁。徐迎梅是大连人,今年四十七岁,是个诈骗犯。
直接责任人:队长:孙爽
科长:曲小青
科长:师晶
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大路2-2号(邮编113103)
院长:刘军15641389507
庭长:冯艳024-57567539、18941369028
本案法官:马跃 024-57567523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21号(邮编113006)
办公室:024-57496333、传真024-57496396
检察长:徐刚
公诉人:王悦 崔爽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1-2号(邮编113006)
局长:刘玉德15941300098
副局长:庄典凡 024-57646136、13898326668(主管案子)
国保队长:王向阳 13604134686、宅024-57887886(审批人 )
副大队长:焦臣 13841339033(负责刘品彤案)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将军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堡高山路147号(邮编113006)
电话:024-57738110
所长:徐健 024-57731880
指导员:邹刚
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西一路一号(邮编113008)
大队长:彭越 13841334590(审批人)
国保警察:魏振兴 13841301212(盯梢抓捕鉴定办案)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浪头派出所
顺城分局
:
焦臣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郭晓锐,
张晓兵,
张磊,
刘伟,
曲小青,
李小芳,
徐迎梅,
孙罗艳,
郭淑梅,
李晗,
马一丁
辽宁女子监狱
:
李静春
丹东市公安一处
:
杜国军
丹东市看守所
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
:
刘洋
丹东市公安局
:
邹德东
顺城区法院
丹东610办公室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振兴区法院
:
陶占华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东港市六一零办公室
丹东白房子看守所
振兴区检察院
:
张有利,
朱文旭
前阳镇派出所
:
许警东,
张强
前阳镇公安所
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
:
鲁冰
东港市前阳边防派出所
:
孙亚军,
王占全
抚顺市中级法院
丹东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一处)
东港市新港边防派出所
商务边防派出所(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4日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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