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喜敏
简介:
丛喜敏(Cong,Ximin),
女 ,
44岁 ,
凤城通远镇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丛喜敏被通远堡镇派出所王长青、杨文利叫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后被非法关押在凤城北山拘留所十五天。通远堡镇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地处辽东半岛边缘,北与钢都本溪市接壤,是丹东市辖区的北大门。自六月一日起,这个边陲小镇已有十位法轮功学员通过各种渠道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把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无理智的发动了至今长达十六年之久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通远堡镇这个面积一百七十八平方公里,生活人口近四万的小镇也没有幸免于难。 现在,被江泽民及其帮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用《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公民权益,追究江泽民作为首犯犯下的种种罪恶 丛喜敏在控状中写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去中南海反映修炼法轮功的实际情况后,得到圆满解决,于四月二十六日返回家中,从此后,我成为一个‘名人’——省里挂号,县里出名,镇派出所、街道经常上门骚扰,不许外出,被要求每天电话报到,还上报纸,在镇电视台点名‘批评’。”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边陲小镇十位法轮功学员控告首犯江泽民
辽宁凤城通远堡镇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山拘留所
通远堡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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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青,
杨文利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0日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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