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艳丽被通远堡镇派出所何明勒索二百元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通远堡镇派出所姜金力、谭先文绑架,关押一夜放回。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凤城通远堡镇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远堡镇派出所 : 何明, 姜金力, 谭先文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27日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