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
简介:
刘龙(Liu,Long),
男 ,
56岁 ,
凤城通远镇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刘龙被通远堡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十五天,十月二十八日再次遭绑架后被非法劳教八个月,关押在丹东劳教所,期间遭强制「转化」。回家后又被通远堡镇派出所姜金力、谭先文多次骚扰。通远堡镇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地处辽东半岛边缘,北与钢都本溪市接壤,是丹东市辖区的北大门。自六月一日起,这个边陲小镇已有十位法轮功学员通过各种渠道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把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无理智的发动了至今长达十六年之久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通远堡镇这个面积一百七十八平方公里,生活人口近四万的小镇也没有幸免于难。 现在,被江泽民及其帮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用《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公民权益,追究江泽民作为首犯犯下的种种罪恶 通远堡镇山城街居民。他在控告书中写到,刘龙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一个月后,身上的疾病一扫而光。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刘龙被通远堡镇派出所绑架。警察姜军利拽着刘龙的头发在地上拖。同年十月二十八日,姜军利又带着警察把刘龙绑架到派出所,警察何明对刘龙连打带骂,当时,刘龙的牙被打活了好几颗。十一月十日,刘龙被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边陲小镇十位法轮功学员控告首犯江泽民
辽宁凤城通远堡镇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劳教所
凤城看守所
通远堡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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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金力,
谭先文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0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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