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作娟
简介:
杨作娟(Yang,Zuojuan),
女 ,
60岁 ,
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杨作娟被镇政府、村干部以及所谓的大队治安不断骚扰,抄家、蹲坑、跟踪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日,杨作娟到北京去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警察绑架,正月十五日,被绑架到辛庄派出所。警察把杨作娟铐在冰冷的柱子上,对她进行肉体的折磨。在辛庄大集上,杨作娟和其他七、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挂牌游街,对他们人格侮辱。杨作娟被非法关押了一百零二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里,杨作娟全家在她妈妈家时,辛庄政府人员到她妈家非法抄家,十多人对她妈家非法监控,把杨作娟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关押。十几天后,又把杨作娟转到王村劳教所洗脑迫害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冬月,杨作娟再次进京上访,又被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与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非法关押在长一米、宽一米的小屋里。几天后,警察又把杨作娟们转到招远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在里面,因杨作娟不配合邪恶的迫害,警察给杨作娟戴上手铐、脚镣,强行灌食。 二零零一年正月,由于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杨作娟再次被非法抄家,而后被绑架到玲珑洗脑班,后又转到招远看守所,共计六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杨作娟在辛庄杀鸡场上班,招远的公安、六一零又到她的宿舍非法抄家,并将杨作娟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让她供出以前的同修、家人及住址,又使杨作娟精神受到伤害。 二零一一年招远市市区文化小区法轮功学员杨作娟被绑架。招远六一零恶人非法闯入杨作娟家中,非法抄走大法书、电脑等私人物品,杨作娟被非法关押在玲珑镇岭南金矿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杨作娟与丈夫外出,当他们一进济南火车站,就被济南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让他们拿出身份证复印件,并把他们带走,搜身、关押、逼口供,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并被再次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晚七点多钟,山东省招远市国保大队警察以查燃气为由骗开法轮功学员路论文家门,搜去大法书籍、真相台历三十多本,点播机两部及相关真相资料。警察抄家后把路论文、杨作娟夫妇绑架到国保大队,直到凌晨一点左右才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招远国保警察再次绑架路论文、杨作娟夫妇,现人不知被关押在何处。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多钟,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路论文、杨作娟夫妻二人外出救人,被招远国保大队四名恶警堵截在车库内,被强行查车、翻车库和抄家,抢走师父法像、电脑一台和两部手机及其他物品,被迫交了两千元,做了“取保候审”。下午五点多钟,路论文、杨作娟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9点路论文、杨作娟夫妻被招远国保大队恶警孙兆鹏等人构陷到招远检察院,去做笔录,说签字“解绑”,退给他们钱(即“保证金”两千元),就没有事了。结果,杨作娟被骗签字后,即被孙兆朋等构陷到招远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检察官,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把杨作娟和路论文移交到招远开发区派出所,再次对他们“取保候审”迫害一年,并且要求他们每月都要去开发区派出所报到一次。 此后,招远市检察院的刘艳霞和姜秀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杨作娟非法起诉到招远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杨作娟接到招远市法院发出的非法起诉书,并告知六月十三日对她开庭。 六月十三日,杨作娟被招远市法院庭审期间,除了审判长杨蕴健宣布开庭注意的事项和到庭的人员以外,其它的程序全部省略。 审判长杨蕴健和书记员李杨目无国法,不按审判程序走,过程中,没有法庭调查,没有法庭辩论,没有被告人陈述,没有评议和宣判。 期间,审判长杨蕴健还用两只手在嘴边形成话筒,跟公诉人窃窃私语,信口雌黄。其余的时间是公诉人宣读不明确的所谓“证据”,证人也没有到场。合议庭也没有说一句话。 当杨作娟要辩护的时候,审判长杨蕴健说,记不下来。于是,他把杨作娟的辩护词归纳为他的话,让书记员给记下来。当时杨作娟说,既然这样,也不用开庭,你就直接判得了,还开庭干什么?根本就不是我的辩护词! 没说几句话,审判长杨蕴健就敲槌宣布结束,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陈述权、发言权。 目前,杨作娟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回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杨作娟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以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两年,并被勒索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上午8点多钟,法轮功学员杨作娟被招远市国保大队二中队队长李雨洁三名男警和一名女警绑架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至今下落不明,杳无音信。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勒索钱财;
非法提审;
骚扰;
监视/跟踪;
抄家;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摧残性灌食;
手铐/脚镣;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招远市杨作娟被劫持入狱后音讯全无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5883.html#2392423030
传播法轮功真相-山东招远杨作娟遭枉判两年
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3835.html#2384225822
山东招远法院违法开庭-法官当庭屡次践踏法律
山东招远杨作娟被非法庭审-审判长玩忽职守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2203.html#23620223249
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杨作娟面临非法庭审 电话补充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60174.html#23511203227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8325.html#2333023726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58013.html#23321224121
山东省招远市路论文和妻子杨作娟被构陷一事的补充情况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4434p.html#22630223430
山东省招远市路论文、杨作娟夫妇再遭绑架
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路论文、杨作娟夫妇一度绑架
二、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个案
相关单位及个人:
招远公安局 (2023年)固话区号:0535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路2号
邮编:265400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尚洪涛 副市长、局长、督察长 0535-8093101 18660066417
李绍军 副书记、政委 8093102 18660530006(负责国保)
贾英斌 副局长 8093103 18660062613 13808918556
陈玉朴 副局长 刑侦队长8093105 18660069669
路光磊 副局长 8093106 18660069678 13780968000
邵玉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8660062699 8093107
赵利 局领导兼交警大队长13708918988 8093108
赵金祥 局领导兼指挥中心主任18660069601 8093109
张海明 局领导、政工室主任兼张星所所长18660062897、13792510023、8093110
招远政治安全保卫大队(2023年)
大队领导
滕爱全 大队长0535-8093193、13589810088 18660069818
王玉成 副大队长0535-8093190 18660069788
魏永超 教导员 0535-8093190
万学祥 副大队长0535-8093197、18660062636 (19660062636)
李乐明 副大队长0535-8093197 18660069790
邱伟芳 副大队长 0535-8093191 18660062646
一中队
孙兆朋 中队长18660069728
二中队
李雨洁 副中队长0535-8093195
刘晓薇 民警 18596136128、0535-8093197
综合中队
李志阳 中队长 18660062851 13626458808
法制大队(2023年)(负责定罪的)
宋培军 大队长18660062760、0535-8093170
曹仕杰 教导员18660069758、8093171
曹兴福 副大队长18660069766
张悦 副大队长18660069675、8093177
王鲁斌 副大队长18865356077、18865356066、8093177
王天月 副大队长18660069732、8093177
一中队
郝景宇 副中队长 18660069781、8093177
邴俪慧 民警18563899921、8093177
朱京志 民警15253555505、8093177
二中队
邵周鹏 中队长18660069729、8093177
张启峰 民警13905456913、8093177
李中一 民警18660062788、8093177
徐际东 民警18660069629 、13963829138、8093177
综合中队
尹洪波 民警18660062849、8093177
隋铭 民警18660069716、8093172
于华亮 民警 18865356168
杨立平 民警18660069877
招远市检察院 (区号:0535)
张璇 检察长 3012501 18353500056
张中斌 副检察长 3012507 18353502507
王宏伟 副检察长 3012505 18353502507
蒋丽琴 党组成员 3012506 18353502566
路红梅 政治部主任 3012508 18353502567
杨平 检察委员会
专职委员 3012521 18353502656
付常利 办公室主任 3012558 18353502515
招远市法院
王玲丽 院长 8248899 18563178827
杨一梅 副院长 8225522 18660538256
赵友智 副院长 8229339 18660539399
王晓英 副院长 8252301 18615029286
路修稳 党组成员 8245945 18615932899
王洪江 办公室主任 8213543 18660539216
秦丽娟 审判委员会
专职委员 8218118 18660539299
张敬礼 审判委员会
专职委员 8222457 186605393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原王村劳教所)
山东招远公安
招远市610
招远市玲珑洗脑班
招远市洗脑班(岭南金矿洗脑班)
招远市看守所
辛庄镇边防派出所
招远市法院
招远市国保大队
招远市检察院
招远市开发区派出所
济南铁路火车站派出所
招远市辛庄派出所
招远市辛庄镇辛庄政府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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