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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洪畴

简介:
程洪畴
(Cheng,Hongchou), 男 , 61岁 , 昆明市凉亭轧钢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中午十二时,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四名警察为抓捕一名叫赵海鹰的女性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因这人和程洪畴的妻子同名,邱学彦等四名警察在要抓捕的人是谁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闯进程洪畴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不讲明来由的情况下就开始粗暴野蛮地翻箱倒柜进行抄家。他们闯进家时程洪畴正在电脑上浏览《明慧网》,因为程洪畴妻子出去买菜,他们就将程洪畴抓捕,并抢走电脑和一些私人财物。

不法警察们出门下楼时程洪畴妻子刚好买菜回来,他们证实程洪畴妻子叫赵海鹰后就把她也一起劫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分别对程洪畴和赵海鹰进行审讯,当警察得知程洪畴妻子不是他们要抓的赵海鹰后当天晚上就释放了程洪畴妻子,却把程洪畴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关进了西山区看守所。

中共警察对其妻子赵海鹰威胁说:“你们家只有两个人,只好先抓一个。”(程洪畴女儿也于十多年前去世),恶警还威胁说:“今天的事你要是传到网上,我就再来抓你。”

程洪畴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期间,由于遭到进一步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导致双下肢浮肿,身体衰弱,活动受限,公安害怕出人命,做“取保候审”回家。

程洪畴被绑架后,程洪畴的妻子赵海鹰向检察机关检举控告了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劫、绑架其六旬丈夫程洪畴。程洪畴被迫害致双下肢浮肿,身体衰弱,中共警察构成了“渎职失职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羁押”,“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但是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王海天不顾事实,不但不对赵海鹰反映的公安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实,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将信仰真善忍的守法公民程洪畴起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程洪畴被昆明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江××、李岚清、周永康到云南期间推动迫害的事实
因妻子与别人同名 昆明老人被警察绑架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国保大队副队长:邱学彦
昆明市检察院
检察院检察员:王海天
昆明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电话:0871-4096523 0871-4096530
审判长:张兆龙
审判员:杨捷
代理审判员:段玉萍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看守所昆明公安西山分局电话:0871-8181929<br>昆明西山区看守所电话:0871-8100100<br>昆明西山区610办公室电话:0871-8233483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沙路477号<br>邮编:650102<br>邱学彦:13888664499<br>温永强:0871—68100483<br>王忠芳:0871—68100483 : 邱学彦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张兆龙
昆明市检察院 : 王海天
昆明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5日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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