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荣
罗春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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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罗春荣(Luo,Chunrong),
女 ,
69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退休干部,家住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宿舍。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罗春荣遭受了严重迫害:被非法抄家七次,被抄走大法书籍、炼功磁带及大法师父法像等;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两年零七个月);家中的电话、手机被监控跟踪;女儿因受株连被下岗并被扣发工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罗春荣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在北京派出所遭到警察的刑讯逼供,身材高大的男警察从远处冲过去,抬起穿着44码方头皮鞋的脚,对着她的胸部、腹部及下身猛力狠踢三脚。 之后罗春荣被劫持回南昌、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一个月,关押期间狱警指使男犯人毒打她,用拳头重锤她的头部。大年三十晚上,墩子塘派出所对她家进行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罗春荣再次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到北京地铁派出所,后被南昌市墩子塘派出劫持到南昌第三看守所,后又被转送省女子劳教所、青云谱“法制班”、“洗脑班”,共被非法关押九十天。 期间罗春荣遭到非法抄家三次,家中电话被监听、居室被监控,丈夫、女儿因受株连被克扣工资,家中被勒索现金2000元。 二零零二年,罗春荣被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绑架并被抄家,警察连夜讯问,强逼她半蹲成一字形,稍有晃动就用穿着皮鞋的脚狠劲踩碾她的一个脚趾头,对她造成了无法忍受的剧烈疼痛。一个月后,罗春荣被强制送到南昌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转押到省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警察不让上厕所,罗春荣只能在窄小的封闭房间里大小便,被强迫做奴工劳动,被长时间暴力洗脑。 二零零五年五月,罗春荣被迫害致血压高达200才被释放回家。罗春荣被摧残的满头黑发变成了银丝,一口整齐的牙齿掉落了许多,容颜也由红润漂亮变成苍老憔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罗春荣在南昌市昌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派出所绑架,同时被抄家,被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南昌市“六一零”、 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及南昌市自来水公司保卫处,三方联合强行绑架罗春荣去洗脑班强制洗脑,在遭到罗春荣的坚决闭门拒绝后,这些人员就叫来“110”警察从两侧同时爬上她家三楼的阳台和窗户,暴力强行将她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罗春荣在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罗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下罗派出所非法绑架。 在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中,罗春荣的家人遭受了难以言表的身体上、精神上及经济上的伤害和损失。为了生存,她的女儿和女婿离开南昌,去到了外地。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大法弟子罗春荣与涂琳俩人,在南昌市新建县西山街上,给有缘人讲真相,被新建县西山派出所警察劫持后,关押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目前,南昌市新建县公安分局已经对罗春荣、涂琳俩人家属送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并于四月七日将她们俩人转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涂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涂琳。上午近十点开庭,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和涂琳是双手被铐着带上法庭的。 被折腾的脸色苍白、憔悴的罗春荣在自辩时宣读自己的无罪自辩词。她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巨变,以自己的亲身受益证实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功法;指出修炼法轮功在我国是合法的,所以对她的指控是根本不成立的,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她是无罪的,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审判长多次无理打断并蛮横中止罗春荣的陈述,罗春荣则坚持宣读自己的自辩词。于是两个法警走到罗春荣的身边,死死勒紧罗春荣双手戴的手铐,造成手铐勒进皮肉,令她疼痛难忍。这时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罗春荣的丈夫“呼”的站起来,隔着挡板想制止这种暴虐行为,他指着法庭人员大声谴责:“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她!” 一法警喝斥罗春荣的丈夫:“旁听者不能说话,否则就出去!” 罗春荣的丈夫一怒之下吼道:“出去就出去!”说完踉跄朝门外走去,上了年纪的他被气得边走边喘着粗气,“咚咚”地捶着自己的胸膛,没走两步就两眼一黑“咚”的一声倒在法庭的过道里。 这时旁听席上所有的人都涌到挡板前,纷纷谴责法庭这种丧失人性的暴虐行为。罗春荣的家人愤懑抗议道:“这哪有让人说话的权利啊!当着我们的面都这样恶毒,那里头(看守所)还不知道怎么折磨的呢?!”一个老太太说:“你们这样对待一个白发苍苍的家属,你们自己有无父母?罗春荣犯了什么法?她做好人,修真善忍没有错!” 在众人正义谴责下,法庭人员顿失嚣张之势,匆匆将罗春荣押入里间,非法庭审一度中止。后来,女审判长到旁听席上询问是否接着庭审时,家人及旁听者坚持说道:“你们这样错了!应该赔礼道歉!”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庭审人员再也没有打断罗春荣的自辩。当罗春荣最后以“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给自己选择美好未来”的善劝来结束自己的自辩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二零一六年六月,南昌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刘志斌操控南昌市新建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涂琳,并对罗春荣、涂琳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新建区法院通知罗春荣的家人,罗春荣已被非法判刑两年。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罗春荣结束两年的冤狱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回家。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劳教;
监视/跟踪;
毒打/殴打;
非法审讯;
手铐/脚镣;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罚站;
精神酷刑;
逼迫放弃信仰;
电话监控;
勒索钱财;
强行施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江西省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的恶行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1090.html#17715221218
江西南昌市68岁罗春荣被非法判刑两年(图)
罗春荣当庭自辩-遭法警勒紧手铐-丈夫晕倒
江西省南昌市的罗春荣面临非法庭审
南昌市的罗春荣、涂琳面临非法庭审
屡遭迫害-江西省南昌市俩老太面临非法起诉
南昌大法弟子罗春荣、涂琳目前已被新建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涂琳被绑架
2012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南昌法轮功学员罗春荣下落不明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昌市新建区法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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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刘国根
副院长:余大其
政治处主任:李泽标
纪检组长:屈建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青云谱看守所
南昌市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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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斌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江西省女子监狱
新建县西山派出所
新建区法院
墩子塘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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