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权珍
简介:
李权珍(Li,Quanzhen),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六月初和三名学员到乡镇讲真相、发神韵光盘、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非法关在茂名洗脑班十多天,后转到当地看守所,随之被非法判刑二年。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送进三水劳教所。这是第二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到劳教所时,四位法轮功学员拒绝体检,警员招来十多名吸毒犯人强迫检查,在劳教所期间,李权珍一直被犯人夹控,最少时有两人。如不服从她们的要求,就拳打脚踢,头部、背部、额部都被打得起泡;她们还不给喝水,或强逼喝冷水(冬天),当时犯人不准她穿鞋踩她的脚背,脚被踩出大泡。 几个犯人将她的头压在床上,还往墙壁上撞、身体压在地板上使劲地拖,李权珍被打得伤痕累累,头部被打得起泡,上腭右边的牙齿被犯人用手压在床上,被打到头脑昏沉、精神恍惚。 过了三个月左右,由于被打的症状还没消失,突然被强行拉到医务室,扣上手铐、脚铐,然后扣在死人床上,强行打毒针,一天一打针就是四到五小时;约打了二十天左右的毒针,还强行灌药,还将药掺到饭里。 有次打坐,在警察指使犯人往她身上倒冷水、用衣架打,用正金油、面粉与铁床的铁锈搅拌在一起,擦在她的眼睛、脸部,五分钟擦一次,并且整夜不让睡觉,她喊“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劳教所惨无人道”,被犯人用袜子、衣服塞进嘴巴,还多次将她捆在床上、多次被用铅笔、牙签、圆珠笔等在脸上用劲剌画;有时还被剥光衣服。 由于长期遭受残酷体罚的折磨,体重原来八十多降到六十多斤。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左右,下肢、脚板出现中度浮肿。 本来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期满,劳教所又超期关押了四十八天。
迫害类型: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强行施药 ;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不给穿衣服;
剥夺睡眠 ;
用牙签札手心、脚心、头、脖子;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注射不明毒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李权珍自述遭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劳教所
茂名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14日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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