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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莫〉琴

简介:
穆〈莫〉琴
(Mu,Qin), 女 , 年龄未知 , 江苏省连云港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不法人员强迫莫琴放弃修炼法轮功,交出大法书籍,莫琴(穆琴)严词拒绝,却遭到公安派出所警察和中医院党委非法拘禁在医院院办,不许回家,并扬言不签保证就要拘留法办。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莫琴(穆琴)和本院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牛金花、王克静去北京为法轮功诉冤,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带往前门派出所非法关押,次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和中医院带回,关在南小区派出所的笼子里,并强迫认同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逼写保证书放弃大法修炼。莫琴丈夫陈扬把事先写好的保证书和悔过书拿给莫琴,强迫她签名,在丈夫的威逼利诱下,她违心地签了名后,被保回家中。回家后,莫琴认识到自己这样做对不起使她重获新生的大法,耻辱感和良心让她再三向医院党委和公安局“六一零”索要那份造假的保证书和悔过书,然而带来的却是被停职所谓“学习”(强制洗脑)一个月,接下来就是经济制裁,除扣发半年奖金外,还要把公安局和中医院去北京的所有人员的全部开销,从莫琴和牛金花、王克静的每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她们几乎没有工资收入。

二零零一年元旦,在连云港市“六一零”的左右下,连云港市中医院中共党委对法轮功学员莫琴、牛金花、王克静等集中办班强制洗脑转化,还从海州二院请来一个姓郑的所谓“佛教徒”,拿来一堆解释佛教的书,来攻击法轮大法。同时,时任中医院党委书记的刘洪石,亲自到莫琴家对她公公和丈夫施压,要求他们“配合工作”,逼迫莫琴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莫琴丈夫和公公逼迫莫琴在大法和家庭二者中做选择。

莫琴被迫离开家,租住在一家寒冷的车库中。当时正是腊月,临近新年莫琴丈夫找到她,要求她回家过年,说等过了年再和莫琴办离婚手续。莫琴答应了,可是就在她刚回到家不久,也就是北京“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的头一天晚上,莫琴被她丈夫打成颅脑外伤,重度昏迷,送到中医院外科手术(目击者看到莫琴身上多处淤青)。据当时的手术外科主任说:莫琴大脑里面被打得像豆腐渣一样,就是活过来也是植物人。他(指莫琴丈夫)对莫琴真是用了死手啊!当有人质问莫琴丈夫陈扬,认为他应负法律责任时,陈扬却声称莫琴是想自杀,自己撞墙造成的。而陈扬在一些场合又胡说莫琴要不是他,那第二天去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就是莫琴。自己被中共利用,置妻子于死地,给家庭带来如此伤害,还不知悟,反而又栽赃陷害、信口雌黄,多么可悲呀!

莫琴手术后昏迷了七天才睁开眼睛,半年后一切生活都能自理,一年后(二零零二年)又重返工作岗位上班,在病案室工作。她用缓慢的语速告诉同事们说:法轮大法又给了她一次生命。她逢人便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时她借往病区送病例之机,将真相资料带过去,结果常常被中医院院方向公安局“六一零”举报。这样,莫琴经常被“六一零”非法带走审讯,一走就是几天,而医院知情者却寥寥无几。二零零二年,莫琴丈夫陈扬和她离婚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连云港市“六一零”、新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南派出所、街道动用大量警力,到中医院将正在上班的莫琴、牛金花、王克静绑架到新浦公园对面的一家宾馆内(并非法对她们进行抄家)。在那里二十四小时有三班警察轮番对她们进行攻心,不许睡觉,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不法人员面对她们的坚定正信无计可施,将莫琴关押到看守所(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也同时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被迫离开中医院流离在外),并非法判刑三年。

由于身体状况,监狱拒收,莫琴被保外就医在家服刑,但被街道派人看守着,不许她与外人接触,不许学法炼功,完全与外界隔绝。据说在此期间,莫琴没有经济来源,中医院每月给莫琴五百元生活补助,但其中二百元被街道拿走,说是给看管莫琴的人做奖金。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从中医院传出消息,说莫琴去世了,死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莫琴死的疑点也很多,中医院领导声称莫琴是因为乳腺癌复发脑转移死的,去世时中医院没有人在场,送殡仪馆火化时医院派了个办公室主任。在莫琴死讯传出不久又传出她前夫陈扬也死了,也死于第一人民医院,说是肝病。双方亲属都避讳谈及此事。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非法判刑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强制离婚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连云港市中医院女护士莫琴生前遭受的迫害
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案例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门派出所
连云港市局国保大队电话:0518-85298635<br>监所管理队长:杨林,电话:0518-81862133,指导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市拘留所、市强制戒毒所的工作。
连云港新浦公安分局南小区派出所
连云港市防范办(610办)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邮编222006<br>电话:0518-85298113、0518-85298351<br>办公室:0518-85804414、0518-85836907
新南派出所
连云港市中医院 : 刘洪石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9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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