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杜凤兰


法轮功学员杜凤兰

简介:
杜凤兰
(Du,Fenglan), 女 , 六十多岁 , 江苏省法轮功学员。

杜凤兰女士,一九四五年生,原江苏省南京市小营制药厂职工,一九九二年患乳腺癌,双侧乳房切除,长期放、化疗,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五年四月癌细胞转移,后经南京市肿瘤医院护士介绍,有缘结识了法轮功,一九九五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杜凤兰因欲再次进京被绑架,再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兰园派出所、九华山居委会、药厂和空司保卫科联合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派出所赵姓警察和药厂袁林英第二次劫持杜凤兰到洗脑班,地点拒绝告诉家人。洗脑班强迫对杜凤兰使用不明药物,致使杜凤兰出现高血压、糖尿病症状。杜凤兰因在洗脑班炼功,被绑架到江东门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天,强加治安警告一次,药厂再次强行扣发儿子张连明工资(八百元)。

派出所、居委会、药厂联合对杜凤兰跟踪、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致使她被迫流离失所,避难在外,二零零一年过年都不敢回家团聚。

八月二十二日,流离失所的杜凤兰再次进京证实大法。八月二十八日,兰园派出所获悉杜凤兰在京被劫持,随即与南空司令部、居委会当着残疾儿子的面,再一次非法抄家,翻箱倒柜,闹得家里一塌糊涂,孩子受到极度恐吓,同时第四次强扣他的工资二百七十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杜凤兰被非法拘留南京市看守所期间,被通知非法劳教两年,劳教决定书2001/1460号。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九日,杜凤兰被劫持进南京市看守所,并罚路费五百元。三月八日,被劫持进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四中队十五组。她因拒绝转化,在劳教所遭野蛮迫害,身体每况愈下。为推卸责任,劳教所将杜凤兰送肿瘤医院检查后,把她推回了家。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白下区检察院传唤杜凤兰开庭,送拘留所时因身体原因被拒收。第二天,白下区法院副院长、法官肖海洋带人闯入家中,将杜凤兰强行从家中劫持到拘留所。数日后,私下判三年牢狱,再强行劫持进南京女子监狱迫害。

约在二零零三年末至二零零四年初,杜凤兰三次被劫持进南京女子监狱四监区迫害,不让她睡觉,以达到迫使她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目的。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杜凤兰被“保外就医”回家。从那以后,她的身体时好时坏,总是莫明的发烧,全身不适,身体越来越差。虽然不能够提供有效证据,但不排除被监狱施用了不明药物。

七个中国新年都是在拘留所、劳教所、监狱中度过,身心遭受极大摧残,直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含冤离开人世。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剥夺睡眠绑架/劫持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案例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京女子监狱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凤信路28号,邮编210012<br>(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宁双路9号)<br>电话:025-52890543 025-52353911 025-52894434 025-52353933<br>电邮:njnztg@jsjy.gov.cn ;网管电邮:njnzwg@jsjy.gov.cn<br>监狱长:吴晓凤<br>政委:毛勤华<br>副政委:叶宁<br>纪委书记:宋长青<br>管教部主任:刘卫真<br>狱政科科长:柏光友<br>管教科负责人:柏冰<br>原管教科负责人:刘秀贞<br>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恶警:孟天姝<br>﹝一监区﹞副监区长:顾少华<br>﹝二监区﹞电话:025--52353952;025--52353942;025--52352204<br>恶警:韩艳梅<br>狱警:郑明芳、刘晓慧、赵莉莉、周云飞、薛建昌、毛勤华、尚澍、王庭兰<br>﹝三监区﹞副监区长:黄凤英<br>﹝四监区﹞副监区长:丁鸿燕<br>﹝五监区﹞监区长:钱虹<br>﹝六监区﹞电话:025--52353917、025--52353956、025-52353911<br>监区长:叶宁,原监区长:钱知<br>副监区长:仇彤、贡向红<br>监区分管领导:李慧<br>民警:朱菁菁、赵莉莉<br>管减刑的民警:徐星星 吴佳怡<br>监狱法律工作室主任:徐玉珍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2日 04:3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