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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丹

简介:
张晓丹
(Zhang,Xiaodan), 女 , 年龄未知 , 家住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国防职业技术学院世博校区宿舍。

法轮功学员苏昆与妻子张晓丹夫妇俩按照真善忍做人,向来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苏昆、张晓丹却受到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严重非法侵害。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晨五点左右,苏昆及妻子张晓丹被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从云南国防职业技术学院的家中秘密绑架。恶警抢走了电脑、大法书、资料、手机、现金等私人物品。直到五月七日中午一点左右才由派出所打电话给其家人,家人才知道苏昆及其妻子张晓丹被绑架了。苏昆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张晓丹被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之后昆明市检察院非法对苏昆及张晓丹夫妇二人起诉。

张小丹被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403监室,进监室时以检查皮肤病为由将她的衣服脱光,在监室张小丹不穿囚服,不背监规,被监室的牢头搧耳光,脸都被打肿了。家人送去的钱也不让用,不让买东西,连卫生纸都没有。

五月二十八日通知所谓“逮捕”苏昆和张晓丹。苏昆和张晓丹的双方父母说:“我们是苏昆、张晓丹的父母,我们实在想不通。苏昆、张晓丹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在外遵纪守法,在家孝敬父母,我们为有这样的儿女感到自豪。他们遭绑架,受冤枉,我们做父母的要为他们伸冤,说一句公道话。我们要求立即释放苏昆、张晓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滥用职权,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最近,苏昆和张晓丹的双方父母已联名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控告检举书,要求依照中国现行法律还苏昆和张晓丹清白,对违法抓捕、拘留、关押苏昆和张晓丹的警察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入室抢劫罪”等罪),维护国家法治。并将控告检举书抄报了以下机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办、云南省昆明市信访办、云南省信访办。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人员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图谋迫害已被非法关押了大半年的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杨明清及叶茂一家三口,和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张晓丹夫妇。

二十一日一大早,前来旁听的人都赶到昆明市中级法院,接待室里人头攒动,想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叶保福一家、苏昆夫妻伸出援手。法院接待厅安检处人员开始说苏昆和张晓丹夫妇一方可进入三十个家属旁听,但没过多久又改口说夫妇双方一共只能进入八个家属旁听,还必须是直系亲属。叶保福一家,法院只让一个表妹进去旁听。

二十一日五点开庭审理苏昆、张晓丹夫妇,仅仅半个小时就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苏昆、张晓丹夫妇二次非法开庭。原本上午九点半开庭一直到十一点半才开始,开庭不长时间,审判长杨捷阻止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发问,并说律师对当事人发问什么要经过她的同意,律师认为不妥,杨捷非常生气宣布休庭。

律师问主审法官何时开庭?主审法官说十二点半电话通知,律师等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接到电话,致使对苏昆、张晓丹夫妇二次开庭,成了二次休庭。

杨捷作为昆明中院的一名审判长,严重地侵犯了家属和律师的权利,家属表示要对杨捷的这一做法向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控告。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半,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三次对法轮功学员苏昆、张晓丹夫妇非法开庭。然而当公诉人在质证阶段无法拿出证据时,审判长杨捷突然又宣布休庭。这已是杨捷第三次无理宣布休庭了。

五月二十四日当日的开庭时间被推后二十分钟。除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外,苏昆的母亲、张晓丹的父亲也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准备为亲人做无罪辩护。审判长是杨捷,审判员是李兴虎、李世超,公诉人是唐雅琴。

在开始的质证阶段,律师要求一证一质,要求公诉人唐雅琴必须当庭出示物证,不能仅以照片或几句话作为所谓的证据,必须将证据当庭出示。结果唐雅琴拿不出物证,当庭胡搅蛮缠。质证阶段才进行到第三个回合就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审判长杨捷突然宣布休庭,说到下下周星期五下午两点再继续开庭审理。这已经是杨捷第三次随意无理宣布休庭了。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上午九点半第四次对法轮功学员苏昆、张晓丹夫妇非法开庭。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人唐雅琴、李云兵将苏昆为他人免费装计算机系统作为「罪证」,被辩护律师反驳:这恰恰证明苏昆是社会中的好人。

昆明中院在明知苏昆和张晓丹无罪的情况下,面对他们夫妇修炼法轮功身心获益的美好事实,以及家属、律师的无罪辩护,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仍然枉判苏昆六年、张晓丹四年(昆明市中级法院(2012)昆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书)。

面对非法判决,苏昆、张晓丹夫妇已经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抄家毒打/殴打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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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邱云昆,男,四十多岁;<br>恶警:李金昌、张俊、李俊峰、杨永康、李凌锋、邓兴亮、方文、相忠勇。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杨捷杨颖李士超李兴虎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昆明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7日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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