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代淼
简介:
黄代淼(Huang,Daimiao),
男 ,
51岁 ,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二日出生,大学文化,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位于湖北武汉武昌区南湖板桥社区,是一个省级洗脑班,是中共专门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私设黑牢。近期洗脑班遭受迫害的学员,宜昌市夷陵区黄代淼;蕲春县实验中学副校长周启文。 黄代淼,男,在中共对法轮功超过十九年的迫害中,他屡次遭中共警察绑架、拘留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夷陵区邪党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宜昌市夷陵区看守所。 据非法判决书所述,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五月,黄代淼在宜昌市夷陵区利用微信账号“wxid-ko6bi340uot002”(微信号“hdm552449137”、昵称“华夏正道”)在网络上注册群账号为“7720589006@chartroom”(群名“心归正远祸殃”)微信群,该群加入23名群成员,黄代淼系该群主,在群内发送文件名为“1036260905173beacc262243.mp4 657261004173beacc2616574.mp4”等”法轮功”电子音视频文件37个。该电子音视频文件均含有”法轮功”宣传内容,共计时长为601分18秒。 黄代淼被非法宣判后,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依法改判其无罪。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审判长戴翔,审判员吴如玉、韩璐,书记员董艳。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黄代淼因用微信讲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夷陵区第一看守所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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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明,
董艳,
戴翔,
吴如玉,
韩璐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10日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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