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李福兰(李弗兰)

简介:
李福兰(李弗兰)
(Li,Fulan(lifulan)), 女 , 62岁 , 山东省烟台法轮功学员,家住烟台芝罘区青年南路,曾在烟台锦章照相馆工作。

二零一一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中共政法委、公安局、国安、六一零、法院等邪党机构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法轮功依然猖狂。

烟台芝罘区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绑架、骚扰逾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刘文芳、崔玉英 、马翠芬 、商玉珠、任爱华、陈广兰、黄秀娟、车淑兰、杨绍环、张淑凤、孙永兰、孙元华、孙振尧、兰少琴、杨国荣、陈瑞莲、杨世芳、李福兰、宋文蓉、宋玉荣等。李弗兰家中信仰物品及电脑、手机、打印机、万元左右的现金被抢劫一空。

恶警刘国尧、张明辉等用暴力和谎言强迫法轮功学员们放弃信仰;一个月后,又将他们中的六人送进烟台看守所。在残酷的迫害中,她们相继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等症状,才不得不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烟台市白石路派出所赵子易等人踹开李弗兰的家门,再次把李弗兰绑架到白石路派出所,铐在椅子背上,稍后又送拘留所,拿出一年半的非法劳教决定书逼她签字,李弗兰拒签。

晚九点多钟,十多名恶警把另一名四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杨国荣绑架到看守所,当时的杨国荣被打得胳膊、腿上青一块紫一块,手被手铐勒破皮,警察拿出一张劳教二年的非法判决书也要杨国荣签字,同样被拒绝。

二十六日早七点,李弗兰与杨国荣被送到山东省济南第一女子劳动教养所。下午一点三十分,在劳教所医院查体,因查出李弗兰已患传染病,才不得不将李弗兰放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骚扰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1年以来山东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市公安局
白石路派出所 : 赵子易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部门 : 刘国尧张明辉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在济南市浆水泉路20号,济南武警医院南300米左右。<br>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浆水泉路26号,邮编:250014。<br>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名单:<br>所长郝道方,副所长侯秀云,牛学莲<br>政委杨青,副政委潘治胜<br>纪委书记卢伟东<br>教育科长刘瑞芹,政工办公室主任许丽菊,生产科长冯××<br>管理科长田薇<br>一大队名单:<br>大队长:孙娟,教导员杨晓琳,副大队长孙群丽(专管学习转化),副大队长耿□梅(专管生产劳动)<br>队长:李玉,李敏,张洪芬,肖英,梁巧玲,史咏梅,刘建慧,李妮<p>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0号<br>现任所长 郝道方(男)<br>原任所长:姜丽杭、刘玉兰、侯秀云,电话:0531-88931747<br>五队:王淑贞、马红娟、马文燕、孙霞、张宏、王月瑶,<br>二队:牛学莲,电话:0531-83732068<br>住所检查处处长:吴萍,电话:0531-88519942<p>恶警名单: <br>刘瑞芹、孙群丽、孔宴霞、官士英、王云燕、张洪芬、路莹、许华
烟台“610”办公室
烟台国保大队
烟台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2日 11:5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