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迎日
简介:
丛迎日(Cong,Yingri),
女 ,
60岁左右 ,
辽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魏芝红、徐长兰、丛迎日在甘井子区泡崖市场发神韵光盘时,被泡崖街道办事处构陷到泡崖派出所,被泡崖派出所的警察于文生、于大鹏绑架,被副所长卢立存等送到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二十四日,泡崖派出所打电话通知徐长兰的家属到派出所签字,说已将徐长兰等批捕送交检察院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魏至红、徐长兰的亲属到泡崖派出所去要人。副所长卢立存见家属在门外等候,推说没有时间,要开会,并走出办公室,锁上房门,接着走进副所长董仕国办公室。副所长董仕国对家属说:你们去找国保大队,找我没有用,找他(指卢立存)也没有用。当家属问:她们三人(徐长兰、魏至红、丛迎日)是不是到你们派出所来过?董仕国不但没有回答,反而态度蛮横,并命另一警察驱赶家属。 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徐长兰等家属到大连甘井子分局法制科要人,法制科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涵表示对魏芝红、徐长兰、丛迎日被绑架一事不知情,询问她们三人的姓名并记在本子上。一家属说:“她们三人也没干坏事,给人神韵光盘,神韵在台湾、香港都现场演出了,愿意看就看吧”。另一家属说:“都在全世界演出了”。大队长李涵说:“这在大陆就不允许”。 六月十二日,家属又到泡崖派出所,因一直想念并很担心家人,而且快两个月了没有音讯,就提出想见见家人,副所长卢立存说:“这不可能”。到所长办公室,家属诚心、委婉的说:“国保也去了,他们说人是派出所抓的,我们只好到这来,这么长时间没有家人消息,你们看怎么办?”指导员王永松说:“请律师吧。”家属问:“请律师告谁呀,告你们抓人。”所长董仕国(现任所长,原所长调走)说:“我们说了不算,卷宗都是国保盖的印。” 家属提出要见家人,指导员王永松说:“太不懂法律了”。另一家属就问“哪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董仕国、王永松立刻恼羞成怒,蛮横的驱赶家属,并在走廊呵斥家属:“你再说一句把你抓走。”副中队长关泉胜和指导员王永松一直把家属撵到楼下,关上一楼大厅的门。 六月十四日,家属又到泡崖派出所,见楼下大厅、走廊有便衣、协警,门卫不让上楼,拒见家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两会结束,当天,恶警马不停蹄就把丛迎日、魏至红、徐长兰送到沈阳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判刑三年,不通知任何家人,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只是最后要求探视,才告诉家属三人在被非法关押。 在沈阳女子监狱,丛迎日遭受着不让吃菜、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不让与同修说话等等的折磨,被两个犯人看着,在一个闲置的库房,四天四宿不让睡觉被罚站,犯人拿着盆盛着水不时的用手往她脸上、身上泼水,水顺着脸上、身上往下淌,在沈阳寒冷的三月,她脸上、身上都冻透了,她被迫害得肚子肿大、腿水肿。监狱的非人折磨,其罪恶目的就是逼她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逼着放弃信仰。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丛迎日在监狱里面干“奴工”活儿时摔倒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摔倒了,她的身体已经被迫害得弱不禁风了,这次她的腿就不能动了,两天后她才被担架抬着送往沈阳的七三九医院。经诊断,左股骨粗隆部粉碎性骨折。医院做了骨折切开复位术,当时住院费用是将近两万七千元,是监狱叫她女儿来交钱的。 手术后,医院的诊断结果:半年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要休养。后又转入监狱医院,住了不到四个月,在回监狱以前,那两个“包夹”她的犯人在狱警的指使下,又逼她写“五书”。可是回到监狱后,又叫她干“奴工”活。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八日,丛迎日是拄着双拐走出监狱牢门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劳教;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丛迎日拄着双拐走出监狱牢门
2012年以来大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大连三位老年妇女已被劫持二月余
辽宁政法委四月份指使各地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
大连三位老年妇女已被劫持一月余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泡崖派出所: 地址:大连甘井子区友谊街 电话:0411-86498105 参与绑架警察:王文生、于大鹏 大连泡崖派出所所长:于明福 指导员: 王永松 副所长:王向阳、卢立存、董仕国 刑警:桑迪、于大鹏、张志军 副中队长: 关泉胜 大连市甘井子泡崖街道办事处 大连市甘井子泡崖街松江路189号 邮编:116038 党办 电话:0411-8649 6213 街政办 电话:0411-8649 1417 再就业与社会保障科电话:0411-8649 51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井子分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姚家看守所
泡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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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仕国,
于文生,
于大鹏,
卢立存,
关泉胜,
王永松
泡崖街道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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