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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莲珍

简介:
李莲珍
(Li,Lianzhen), 女 , 65岁 ,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共和镇胜利村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谷志军、马秀峰伙同共和镇派出所所长陈喜良、警察汪文革到胜利村,找到村长郭万鑫(村长并不知情),以照身份证为名,要求去李莲珍家。警察到后,将李莲珍、李洪勤夫妇二人绑架到共和镇派出所,当时李莲珍九十多岁的婆婆在场从未见过这种架势,吓的要给警察下跪求不要带走儿子和儿媳,没有人性的警察并不顾忌这老人的苦苦哀求仍绑架了他们,扔下九十多岁受到惊吓的老人,同时还抢走所有大法书籍、手机、五千元现金等。

当天下午,李洪勤被放回,李莲珍被转至梅里斯公安分局非法扣留,并在分局被刑讯逼供。他们用拳头打李莲珍的头,搧耳光,拿皮带抽,还说:“你要不说,就把你家一把火都烧光了”。警察还说:“上面说了,谁打人就给钱,多打多给钱,少打少给钱,不打不给钱”。

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谷志军和汪文革又来到家中非法抄走卫星电视接收大锅一个,并再次带走李洪勤,百般诱问东西来源没有得到结果,于是将他再次放回。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李莲珍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不许家人探视,家人多次找分局要人,谷志军说案子已提交到市政法委,还说政法委要开三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会议,研究后决定。家人又去政法委,政法委连门都不让进。于是家人又找市人大,市信访办,市检察院,可是谁都不能给一个说法,相互推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家人聘请了当地律师,可律师刚一介入,齐齐哈尔市政法委的司法局就打电话警告律师不许参与这事,无奈律师在压力下被迫退出了。家人又请了北京正义律师。

在案件到达梅里斯法院期间,法院人员非法提审李莲珍时说,称“已给你定三年刑期”。承认还在没有开庭时就已经给非法定罪了。

梅里斯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贺彬、宫业强捏造证据、罗织罪名构陷李莲珍。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梅里斯区法院非法开庭时,张贺彬见家属来了很多人旁听,心里发虚,恐吓家人说:你赶快叫这些人散了,你这样做,不是公开给法庭施压吗,你要不散,你妈(李莲珍)三年也挡不住(意思是要重判)。

在庭上,正义律师当庭指出,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明知李莲珍没有犯罪事实、对其控罪没有法律依据,仍然以违反法律的手段,强制性地对其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公检法人员构成共同徇私枉法罪,李莲珍本人也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法官杨小华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十一月二十二日合议庭不顾事实将法轮功学员李莲珍非法判刑四年。李莲珍被绑架后,她五个女儿多次要求放人,均遭到各级部门的拒绝和不接待,现在家人正在要求上诉。

李莲珍家人去看守所送衣服,狱警不让见人。家人去梅里斯公安分局见国保大队队长谷志军,问他要抓人的依据,他说还没查到,说查到通知家人。家人说法轮功不违法,要求放人,他又不肯放人。

此期间李莲珍的家人多次要求放人,并为李莲珍聘请律师,但市政法委的态度是根本就不接待。现在,李莲珍的五个女儿李艳苓,李艳霞,李艳秋,李艳杰,李艳茹现在公开致信致齐市、梅里斯区政法委及公检法工作人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知家属,李莲珍被非法判刑四年。李莲珍和家属均表示要继续上诉。

二零一三年初至二零一五年底,法轮功学员李莲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在此,她被高压逼迫违心转化,在心理极度痛苦中,每天被强制劳动十~十八小时,搓棉签、糊纸袋。

下面是她的自述:

一、修法轮大法,无罪被判刑

我于二零零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有严重的心脏病,颈椎病、风湿病和神经官能症,再加上农村繁重的农活,经常犯病晕倒在地里,那时总想人活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

修炼法轮功后,我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了,身体有劲了,走路两脚生风,真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且心里也敞亮了,不再钻牛角尖了,啥事都看开了。我心里想,我咋这么幸运呢,这么好的大法,让我得到了,我一定要一修到底。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的上午,我正在家中后园子里干活,一辆警车开到我家门前,从车上下来四个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进屋就开始疯狂的抄家,撬开我的柜子,抢走我所有的大法书籍、手机,五千元钱和存折等物品,把我绑架到梅里斯区共和镇派出所,后又送到梅里斯公安分局。

没我孩子大的警察辱骂我,用拳头打我,用皮带抽我,最后把我扣在铁椅子上,扣了我一宿,送齐齐哈尔看守所关押十个月,能容几个人的大炕有时要挤二十多人,都得立着身子睡觉,要是起来回来就找不到地方了。夏天热的透不过气来。冬天每人每天只给半杯热水,洗漱都是冰凉的冷水,我的右侧胯骨越来越疼,后期走路都费劲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法院非法开庭,判我四年,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被非法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被迫转化,撕心裂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那真是人间地狱。所有进监狱的人都先到九监区集训。我气还没喘匀,先坐小板凳,一尺长,半尺宽,半尺高的小凳,四边有楞,中间是坑,人坐在上面,腿抻不开,两腿并拢,两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能动,一帮包夹围着我,稍一放松,包夹上去就是一脚,连踢带骂,每天污言秽语的打骂,就是一个目的,让你转化。时间长了,臀部都磨破了,逼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我那时因在看守所右侧胯骨就疼,坐在小板凳,胯骨就像刀割一样的疼,上火,牙又开始疼了,后期疼的脸都肿起来了,不能吃东西,走路一瘸一拐,胯骨疼痛难忍。高压逼迫下,我违心的转化了。

三、劳役压榨,无尽无休

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和犯人一样被视为劳动工具,赚钱机器。二零一四年一月,我被分到了十三监区,十三监区的劳动量特别大,在这开始的时候搓棉签,装牙签。

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洗漱吃饭时间都很紧,只有十个水龙头,一百多个人用。这里劳动强度大,每天每人得搓一百多包,一包里一百多个棉签,手慢的根本搓不完,就得加班加点,实在不行就的拿回监舍干,得干到十一、二点。有时白天搓棉签,装牙签,晚上往衣服上缝钻(服装上的小装饰),不合格的还得返工。

后来又开始糊兜子,装衣服或食品的各式手拎纸兜,大的小的都有。别小看了这个纸兜,这个工序很多很麻烦。流水线作业,车间里堆的跟山一样。成车的往里运,做完后再成车的往外出,这批活没干完那批又进来了,没完没了的干。做不好的就得挨骂返工,还不能耽误手里的活,手慢的也得挨骂,每天从早到晚,就是做活的声音夹杂着管教的骂声。白天干不完就拿回监舍干,再干不完就成宿的干,困的干活都能睡着。

四、没有报酬,更无尊严

在这里,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说话的权利,没有做人的尊严,警察呵斥就是家常便饭。人性的丑恶和自私表现的淋漓至尽。只有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才能看到善良和大忍的胸怀,法轮功学员不争不斗,尽力去帮助别人。

有个法轮功学员,一直照顾一个从南方转监过来三无(无人看,无人管,无人存钱)人员,在自己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给她买生活必需品,生活上照顾她。连监狱的犯人都说,这里只有法轮功是好人。

生活标准极低:每天早上是米粥,馒头、咸菜。中午是馒头,白菜大头菜汤或萝卜汤,大块的白菜、萝卜硬梆梆的,夹着沙子和泥,要多难吃有多难吃。

每月监狱只许家人接见一次,我的孩子们每次看我就给我存些钱。我们在这里起早贪黑的给监狱做劳工,现在计时工每小时都二十元钱,每个人一年应该给监狱挣几万块钱,一个监区就是数百万,我们每年却只有一百四十四元(每月十二元)的补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我终于离开了这个人间地狱,回到家中。我们没有犯罪,只因为做好人,在这里遭受迫害,江泽民集团为了一己私利迫害法轮功,践踏法律,践踏尊严,使成千上万的家庭妻离子散,更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无辜遭受牢狱之灾,我要把被迫害经历写出来,让世人认清中共的假面具,不做中共的帮凶,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我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善良的人一定会见证黎明的曙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抄家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判刑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毒打/殴打逼迫放弃信仰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坐/锁在铁椅子上坐小板凳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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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共和派出所所长:陈喜良(参与抄家)
警员:汪文革(参与抄家)
国保大队队长:谷志军(参与抄家,本案负责人)
×教办:张志水(本案第二负责人)
本案侦查员:马秀峰(参与抄家)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手叫于景珣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4522487731<br>齐市第一看守所:<br>所长办公室:0452——2487733<br>所长:李进泽13946285789<br>副所长:李爽<br>狱警:韩淑芬 13796333442
梅里斯公安分局 : 张志水马秀峰于景珣谷志军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br>邮编:150069<br>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 8053 <br>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总机转8001<br>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br>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br>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br>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br>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 <br>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br>吕某某:集训队队长 <br>大队长:康袢×、夏某<br>哈尔滨女子监狱十一监区<br>大队长:王晓丽<br>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长,大庆人)、曲红梅(27岁、大庆人)、范秀梅、高洪君、周丽丽、李诚、武静、关晓霞<br>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br>大队长:桃淑萍,<br>队长:王珊珊、马智桧、董丽华<br>教员:王娇。<br>黑龙江省女子监狱610科长杨丽斌<br>警官:于敏,裴相,牛琳,范婷婷,侯警官,姜卓芳,穆子男,孙丽维,李晶,李松敏,肖淑芬,王亚男,徐淑艳,李福<br>恶人榜:白荣环、芦淑华、黄丽艳。<p>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br>地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br>(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br>打总机0451─86684001、86668488后说人名或职务即可找到。) <p>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 13.00-15.00 电话: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p>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br>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br>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p>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共和派出所 : 陈喜良汪文革
梅里斯区法院 : 杨小华
梅里斯检察院 : 张贺彬宫业强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31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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