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张丽萍(张立平)

简介:
张丽萍(张立平)
(Zhang,Liping(zhangliping)),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大法弟子。

2002年7月6日上午,大法弟子张丽萍在长春市双阳第三看守所一楼监舍内,正加戴刑具,手脚被铐在一起。宋圆圆、孙永静、毛艳等五名打手将她围在中间,毛艳在门口看动静,其余四人拳脚相加,打耳光,导致她重伤,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7月8日上午,张丽萍向管教陈雪控告这五人,陈雪当时带她到奢岭医院拍了片子,说没事。事后她经常有头痛腰痛的感觉。后来陈雪对张丽萍说:这件事最高只能到苏科长那就完事了。意思是告是不可能的。

2002年8月份,在2楼监区里,张丽萍被王淑芹、郭文乐、马宏杰、薛淑超四名犯人同时殴打。当时陈雪在值班,听到了她被打的声音,不但不制止四人的违法行为,反而说她如何如何。

2002年11月里,一天下午7点多钟,张丽萍在304号写字,被值班的陈雪看到,陈雪在未经领导的允许下,私自将她人脚上的镣子摘下,私自打开号门给她加戴重刑(手脚并铐),同时将她调到管辖的302号,半夜,陈雪和刘远(或运)辉来到302号门口,刘用极其污秽肮脏的语言侮辱她,并强行给她扣以违犯监规的帽子。后来,张丽萍被犯人郭文乐用钉子扎的手出血。她多次向苏科长反映此事以及被打的事,均无任何反应。

狱警对不穿号服的大法弟子让那些打手们(其它刑事犯)强行拖出摁在地上穿上衣服,并给大法弟子们戴上脚镣和手铐,并将手铐穿过脚镣的最下面一个环锁在一起,即所谓的“拉上”。这是看守所内最重的刑罚之一,不能躺卧,只能低头坐着,厕所去不了,吃饭吃不了。大法弟子张丽萍被进行的这种折磨直到开庭前两天才取下,当时她的手脚和脸肿的跟馒头一样,走路直不起腰,都得几个人搀扶。

刘秀娥、张丽萍、王丽萍都被非法关押1年,2003年1月27日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刘秀娥12年,张丽萍11年,王丽萍9年,正在上诉。

2003年4月4日,长春市中级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审判9名大法弟子。这些大法弟子都是不服从区法院的非法判决而上诉的。中级人民法院屈服于上级压力,昧着良心驳回了所有大法弟子的上诉,维持原判:赵桂凤15年;马也驰15年;刘雅谦12年;李知秀12年;刘秀娥12年;张丽萍11年;王丽萍9年;吕秀芹7年;张杰(男)5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绝大多数都是秘密开庭,未通知家属。开庭时都被掐住脖子不许说话,不许辩护,匆匆念完事先准备好的文字后急忙收庭,一般都在10分钟左右。

法院给大法弟子下起诉时虽然表面问请不请律师,但实际都未通知家人,谎称电话打不通或家里没人接,害怕走漏消息再发生类似南关法院的令他们尴尬的事情。(听法警说南关法院院长已被撤职)。法庭指定律师虽然都来了,但都不敢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因而都被大法弟子婉言谢绝。有的大法弟子事先写好的辩护词被第三看守所搜身时搜走,谎称转交法庭,其实都没给。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判刑人身侮辱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毒打/殴打钉大头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市双阳第三看守所恶警陈雪犯罪事实
长春第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近况
长春公安一处恶警狂施酷刑 张玉苹被摧残至腰以下瘫痪
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判9名大法弟子重刑
长春第三看守所酷刑:手脚环锁“拉上”、受害者长期不能直立
被长春第三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被秘密非法判刑
被长春双阳第三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区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br>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长春双阳第三看守所 : 陈雪宋圆圆孙永静毛艳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12日 02:3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