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新(立新)
简介:
王丽新(立新)(Wang,Lixin?lixin?),
女 ,
年龄未知 ,
朝阳法轮功学员。(盘锦市大洼新开镇)2010年,付振国得知大洼新开镇王立新手里有点钱,就惦记上了,多次骚扰其家里,因找不到所谓的“证据”,就安排新开派出所警察到王立新家抢轿车手续,王立新当时不在家,其父母在家,警察连骗带抢,抢走王立新的驾驶证、行车执照和车牌照等,警察随后送给付振国,付振国亲自到她家敲诈,要2万元,否则收缴驾驶手续,其父母恳求1.5万元,付振国坚决不同意。拿到2万元后,付振国还了驾驶手续。并威胁:说出,抓王立新。王立新二姨得知后,从北京打电话质问付振国为什么收2万元钱,要钱。付振国无言以对,借口到北京找王立新把2万元花了。 辽宁朝阳县国保大队长赵强,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在绑架法轮功学员韩明兰的丈夫、儿子、儿媳后,为了继续敛财,又疯狂绑架了韩明兰的几位亲戚,共十四人,并勒索巨额钱款。法轮功学员韩明兰目前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十六日,赵强等恶警又相继绑架了韩明兰的亲戚蒋中华(法轮功学员)、韩明贤及不炼功的丈夫与弟妹王丽新(法轮功学员);妹妹韩明文及不炼功的丈夫、儿子;刘国华及不炼功的丈夫;法轮功学员曹福艳、吴桂芝等人质。现(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七日)已知绑架十四人,其中几人被敲诈几千至上万不等放回。 目前,修树军所有亲属的电话都遭到二十四小时监听,恶人们还不断上门骚扰,并威胁再找不到韩明兰就在网上通缉。赵强等为请功把此事上报省厅。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盘锦市大洼县国保大队付振国的恶行
辽宁朝阳县恶警绑架数名法轮功学员家属
辽宁朝阳县警察绑架数名法轮功学员家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洼县公安局
:
付振国
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赵强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5日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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