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洪明
简介:
肖洪明(Xiao,Hongming),
男 ,
六十多岁 ,
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在成都经营小生意。二零一二年在成都红枫岭居住的肖洪明失踪已一个多月,家人多方打听,但至今没有任何人表示对肖洪明的失踪及其现在的状况负责。家人对肖洪明现在的处境非常担忧。 在四处打听无果的情况下,家人到了红枫岭所在的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找该片的户籍警察打听情况。户籍的态度非常含糊。当家人问是不是他们参与了绑架肖洪明,跳蹬河派出所警察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最后吞吞吐吐的说,人被关起来了,却不说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原因,只是让家人等消息。 家人感到蹊跷,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真的是警察把人带走,就要给家人一个说法,而且要告知家人具体谁在负责。因为这涉及到参与的人必须承担可能的相应的责任的问题。怎么能随便让人失踪而什么都不告诉家人,就让家属一直“等”呢? 后来,家人打听到成都市太升路派出所参与了对肖洪明的绑架,到青羊区太升路派出所询问情况时,他们开始矢口否认,称根本没有这回事。直到家属反覆追问,太升路派出所才有些默认,但仍是含糊其辞,试图推诿。仍没有对此事表示负责,更没有告诉肖洪明现人在何处、情况怎样。 二零一二年六月中旬,家人又到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报案,肖洪明失踪近两个月,家人担心有生命危险。值班警察问了一些情况并查了一下计算机说:肖洪明没有失踪,肖洪明是被上级单位关起来了。让家属不要再报案了,回去等通知。 二零一二年七月初,家人又到肖洪明所居住的成华区区政府六一零办公室打听情况,问是否知道此事。当时值班副主任秦光勇表示出完全不知情,但另一个办事员在电脑里立即查到肖洪明家,甚至其亲戚的住址和单位名称。秦光勇还矢口否定,称不知道此事。然后就仔细的全力盘问前来了解情况的亲人是否修炼法轮功,态度非常嚣张。 从肖洪明被绑架到现在已四个多月,家人没有接到任何正式通知或消息,也没有任何人对肖洪明的情况表示负责。这是一个典型的国际法中规定的“强迫失踪”的案例,也就是说,一个典型对肖洪明侵犯人权的案例,甚至已构成“反人类罪”的典型案例。(“强迫失踪”在国际上已被定为“反人类罪”)。 失踪四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肖洪明经证实现被非法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由于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后又被劫持到青羊区医院及三医院迫害。与其差不多同时失踪的法轮功学员杨艳、李蓓现也被非法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迄今仍无任何人表示对肖洪明被绑架一事负责。 据初步了解,肖洪明、李蓓、杨艳是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开车到太升路买东西,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太升路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绑架,四月二十七日凌晨二点左右肖洪明、杨艳租住房被非法抄家。几天后,李蓓家被抄。肖洪明和杨艳的私人财产打印机,包括笔记本计算机,刻录塔等全部被抢劫一空。肖洪明身上的七千元被恶警抢劫,李蓓的私家车被扣押,车里的几万元现金全被恶警抢劫一空。车里新购的光盘及其它物品也全被恶警抢劫一空。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至二十九日期间,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四次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肖洪明、杨艳、李蓓。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公诉人无言以对,并无法出示所谓依据。 然而法院罔顾真相事实,于八月十六日非法判三位法轮功学员一年两个月至三年的刑期。目前肖洪明、杨艳表示要上诉。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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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及其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太升路派出所 值班电话:028-86624789 地址:忠烈祠西街53号附4号 办肖洪明案人员姓名:赖书冰 办杨艳案人员姓名:周警官 办李蓓案人员姓名:黄警官、电话:13881726182 其它警察:郑彬、王治旭、赵玥薇 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北路9号 管辖警察:任俊、警号:010460 其它警察:杨霏、王鹏、温翔、袁桂莲、蒲斌、孙健、吴建欣。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市看守所
青羊区法院
青羊区太升路派出所
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8月28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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