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马世芳

简介:
马世芳
(Ma,Shifang), 女 , 56岁 , 重庆市大法弟子。

因揭露重庆大学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艳在沙坪区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强暴一事,大法弟子何明礼,马世芳,尧荣宣,魏晓均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决,几位大法弟子不服上诉。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重庆市中级法院非法审理了4名大法弟子的上诉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何明礼(男,四十一岁)有期徒刑十三年,马世芳(女,五十六岁)、尧荣宣(男,四十岁)和魏晓明(女,四十二岁)各有期徒刑7年。强加于几位大法弟子的莫须有的罪名是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非法没收大法学员出租房内的一切财产和二万六千多元现金。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监狱二监区的大法弟子多是被非法判刑且刑期较长、拒绝“转化”或已清醒的大法学员,如:刘范钦(入监前已被迫害得双臂致残,至今已多年)、魏小君、罗丕萍、马世芳等。

马世芳现被非法关押在永川监狱情况不明。

重庆市北碚区法轮功学员马世芳,现在(二零一五年九月)被非法关押在北碚区三溪口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强奸——流氓党的流氓手段(上)
重庆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陷害大法弟子案例(图)
余红被重庆女子监狱迫害致行走艰难
重庆市退伍军官尧荣宣几年来遭迫害事实
伪法院竭力掩盖魏星艳一案 四重庆大法弟子遭非法重判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龙坡区法院地址:重庆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6号,邮编400039<br>电话:023-68199890,68199502,68199503,68199981举报电话15178763317<br>刑事庭庭长李进68159910副庭长贾飞68152817立案庭丁宏68959516<br>法官:王善祥、楚浩天、青雪梅、王晓明、吴灿<p>传真:(023)68159850
重庆女子监狱重庆女子监狱:<br>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金马路,邮编401329<br>监狱长吴大茂<br>一监区监区长刘方明<br>狱警:唐安智、周小小、周晋、文红梅<p>(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br>邮编:401329<br>监狱长:李晓娟 13983256985<p>重庆女子监狱(原址) 重庆永川市红炉镇月琴坝<br>邮编:402194
三溪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0日 03:5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