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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婷

简介:
李秀婷
(Li,Xiuting), 女 , 64岁 , 黑龙江省富锦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一月,黑龙江省戒毒中心专做转化迫害(即通过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恶警张玉书,领着几个犹大对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婷实施转化迫害。

李秀婷是第四次因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劳教。几个犹大做包夹,李秀婷走一步,包夹跟一步,她们不许李秀婷与其它学员说话,每天逼迫李秀婷早晨五点起床,中午不让她休息,直到晚上十一点,把她关在恶警的办公室里,坐小凳,向她灌输诽谤大法的歪理邪说,这样迫害一个多月,致使李秀婷身体虚弱,血压持续超过一百八十,面红耳赤,迷迷糊糊。

一天傍晚,黑龙江省戒毒中心恶警教导员张莉指使卖淫犯张欢、张宋、张扬(大庆人),在转化组把李秀婷按倒在地,强行灌药,一百八十多斤的张欢骑跪在李秀婷的胸上,她们使劲捏鼻子、掐两腮、撬牙齿,不顾李秀婷的反抗,直至老太太窒息,找来狱医抢救半个多小时才放回,没有人送。李秀婷头发凌乱,跌跌撞撞,推开监室的门,一头栽倒在床上,急促的呼吸着。由于她们用力的捏、掐、撬,李秀婷里外牙齿均松动了,不敢吃东西,半个月后,鼻两侧、两腮上的指印,由青变青绿、变黄,胸骨胸内均疼痛不敢呼吸,气短无力,直到四月份解教胸仍疼痛不止。

事后,有一法轮功学员质问恶警张莉:「你这样给你母亲灌药吗?」

黑龙江省富锦市建设社区网格员曹艳丽带着另一女子,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到法轮功学员张保琴、李秀婷家敲门。她们进门就给法轮功学员拍照,法轮功学员告诉她们这样对你们不好,你们这是违法,不许拍照。她们一边语言敷衍说:不拍照,不拍照,我们也不愿意来,但感觉她们拍了照,法轮功学员告诉她们:你们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啊!她们说:谢谢!匆匆就走了。
估计她们是因为邪党要开两会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强行施药非法劳教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28.html #2331231126
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对李秀婷老人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 张扬张欢张莉张宋
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br>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br>哈尔滨戒毒所所长:陈桂清 b-0451-82424046、82424093(办)<br>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科长杨某 b-0451-82415994(办) <br> : 张玉书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11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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