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芬
简介:
张艳芬(Zhang,Yanfe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穆棱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八年四月走进法轮功修炼中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给张艳芬本人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晚八点左右,穆棱市第二派出所片警王小波领着四五个警察到张艳芬家,拿着师父的像问她和十七岁的女儿陶灿,还炼不炼法轮功,说炼就把他们带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已经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晚上十一点左右被非法关进了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警察随便搜身,翻行李,收走大法书籍经文等。寒冬腊月恶警开窗(前后都开,叫穿堂风)冻法轮功学员,又冷又饿。就这样陶灿被关押了三个月,张艳芬被关押了五个月。家人拿钱给政保科孔庆增等人,又请政保科和六一零范伟民等人吃饭才放回。当时孔庆增告诉家人有一部份钱会返回。一年后家人去要,孔庆增就是不给。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早六点穆棱市第二派出所伙同黑龙江省六一零、牡丹江六一零、国保大队又一次绑架张艳芬,在穆棱市看守所,国保大队周新生、李艳春、崔兴国迫害他。还有牡丹江一个女的戴眼镜(名字不详)说:让她说,不说就该用什么就用什么。李艳春和江波(自称在海林迫害法轮功是最狠的)和周新生让张艳芬坐在铁椅子上,周新生用脚踢张艳芬的手之后就走了。李艳春和江波开始问《九评》谁做的等等。张艳芬不说,就把张反吊铐起来,用白塑料管子(那里人叫小白龙)打,折磨到半夜。再一次迫害是李艳春和穆棱市的第一派出所姓陆的,脖子上有疤,还是让说《九评》的事,张艳芬不说,又把她反吊铐起来。不让穿鞋,脚踩在冰凉的地上折磨。两只手被铐的破皮,出血。张艳芬臀部被打得一年了都没变过色来,一直是青黑色的。看守所的杨副所长(都叫他大杨子)多次刁难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手段不让炼功。 二零零六年张艳芬、王丽梅、刘会娣、谷艳、刘艳杰、孙世伟、李树启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判刑。张艳芬被判了三年,被非法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遭受迫害,恶警利用大庆犯人李洪波打张艳芬脖子,用书打出血,张秋云经常侮辱张艳芬,用手掐胳膊。还不转化就不让睡觉。持续近一个月后,监区大队长王雅丽、副队长陶丹丹又把张艳芬调到另一个监室迫害。组长是哈尔滨邮政局的贪污犯张金华,这个人更恶经常在做转化过程中忽然拿凳子或椅子大喊一声砸到法轮功学员身上,连打加吓,把屋里的人都吓一蹦。还利用七台河储蓄所的贪污犯崔香打张艳芬,和张金华一起侮辱张艳芬,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可以随便上厕所,不能随便出监室。用五连保(五个人看一个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个普遍现象(利用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刑事犯减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长时间吊拷 ;
人身侮辱 ;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穆棱警察害了多少乡亲
黑龙江省穆棱市张艳芬遭受的毒打折磨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穆棱市政保科
:
孔庆增
穆棱市公安局
:
李彦春 ,
周新生,
崔兴国
穆棱市610办公室
:
范伟民
穆棱市看守所
:
江波
黑龙江女子监狱
:
张秋云
黑龙江省防范办公室(“610 办公室”)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王亚丽,
陶丹丹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李洪波,
崔香,
张金华
穆棱市法院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
:
王小波
穆棱市第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27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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