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清
简介:
邓玉清(Deng,Yuqi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三月初的一天,大约是二、三号,抚顺市新宾县的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赵振铎、赵连科二人将新宾镇法轮功学员邓玉清和郭庆兰夫妇二人叫到新宾县的国保大队,将邓玉清和郭庆兰非法劳教一年。 邓玉清被非法关押在抚顺教养院;郭庆兰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子教养院。原因是二零零八年一月末的一天,二人在永陵挂横幅,被永陵镇派出所的方杰等人非法抓捕。之后,邓玉清、郭庆兰二人被关押到新宾县的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等七人到吉林省通化县三棵榆树镇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被邮局工作人员董俊琳、孙立彬恶告,三棵榆树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报知通化县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队长王义冠后将邓玉清等七人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扣上“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 事实上,王义冠等人阻扰民众控告,不仅是破坏法律实施,而且是直接践踏法律。王义冠对邓玉清等七人中的五人每个人勒索一万元取保候审,而对邓玉清和张富春继续非法关押。后王义冠将邓玉清和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案件非法提交到通化县检察院,报送到通化县法院非法审判。 邓玉清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兰志学,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兰律师到通化市看守所会见了邓玉清。之后向通化县国保大队递交了《要求依法撤销案件律师意见书》。吉林省司法厅随后找北京市司法厅,北京市司法厅到律师所在事务所找到辩护律师,不让兰律师给邓玉清辩护。如果律师再到吉林省公安局看守所见邓玉清,得经过吉林省司法厅批示。几个司法部门联合违法办案,使得律师无法参与辩护。 邓玉清的家人到通化县法院要求无罪释放邓玉清和张富春,但通化县法院工作人员称:得等《刑法》修改的司法解释。 七月十八日邓玉清、张富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通化县检察院检察员王俊达、任强向通化县法院违法公诉张富春、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在通化县法院非法开庭,四位法轮功学员在庭上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吉林省通化县法院非法对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非法庭审,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张富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于洋,审判员:蔡宏超,人民陪审员:姜雪松,书记员:赵金悦。 张国友和闫广玲在前期被取保候审,在被判完刑之后被收监迫害。邓玉清和张富春被非法关押已经九个月。 邓玉清等七人邮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符合中国《宪法》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目前,邓玉清、张国友已上诉。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将上诉状递交到通化县法院,法官于洋已受理。 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被非法判刑,其他三人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六月间,邓玉清的家人到通化县政法委,去为自己的亲人邓玉清被判刑的事讨个说法。而邓玉清家找的律师要到看守所见当事人,通化县政法委不让见。 当时,邓玉清的家人打政法委的办公电话,政法委的人说不见。后来,用手机打这个办公电话,接电话的人说:“这是财会办公室电话。”后来,又说:“这事你们找法院去吧!” 打电话的家人说:“上次律师要见看守所的邓玉清,看守所不让见,说是因为你们政法委不让见的。”接电话的人又说:“就是不让见,中央下命令不让见的,要想见到中央开介绍信去。” 律师会见被代理的当事人,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律师为当事人代理打官司时,有许多的问题,要问当事人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政法委,就是不讲法律,让你到中央开介绍信。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大法弟子去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三棵榆树镇邮寄诉江控告书,一审通化县法院非法判处张富春三年半,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三年。 邓玉清和张国友家属聘请律师上诉,通化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邓玉清、张国友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二零一六年八月)。 近期,新宾法轮功学员邓玉清被永陵派出所人员骚扰并被偷着拍照。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9点到10点左右,邓玉清又被抚顺地区警察三男一女骚扰,三个男警察50来岁,女的30来岁。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三名县级官员遭恶报丢官被查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07570.html#20610232745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概述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张富春、邓玉清、张国友、闫广玲被冤狱迫害
政法委叫嚣-律师见当事人需到中央开介绍信
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2/辽宁新宾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两人已上诉-326586.html
2015年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修炼法轮功获新生 辽宁新宾县邓玉清诉江被绑架
辽宁省新宾县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被非法开庭
辽宁新宾县恶警赵连科迫害法轮功 难逃罪责
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宾县公安局
副局长柳大刚13904932985(主管国保)
新宾国保大队:电话:024-55080213
大队长盛国柱13704932270
高振远15504932896
战立平(所长) 13942351857
贾旭 (指导员) 13941382511
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彭越13841334590 办024-52787387
副队长魏振兴13841301212
审判长:于扬 电话:18626258979
相关人员: 15944523631
通化县公安局
局长 王海峰:13844528666
政委 张卫东:13704351007
副局长 秦健:13944512147
副局长隋克思:13732855666
副局长 闫闱:15143511888
国保大队长王义冠:18043509206
丁姓副队长 15834511451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地址:通化市长流村 邮编:134001)
看守所长:啜智勇 13843595959
副所长:马云波(原柳河县公安局局长)13943580168
副所长:姜宏杰 13766181995
医务科长:孙中霞 13966181667
女狱警队长:李欣春 13894536715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地址:公主岭市工业大街2289号 邮编:136100
监狱长信箱:jlsgzljy@126.com
狱务公开电话:0434-6286616
纪检监察室电话:0434-6286036
信访接待室电话:0434-653813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市教养院
新宾县看守所
通化县公安局
:
王义冠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
通化市检察院
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
:
赵振铎
永陵派出所
:
方杰
公主岭监狱
吉林省司法厅
通化县三棵榆树派出所
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赵连科
通化县法院
:
姜雪松,
蔡宏超,
于扬,
赵金悦
三棵榆树镇邮局
:
董俊琳,
孙立彬
通化县检察院
:
王俊达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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