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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华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

简介:
于丽华
(Yu,Lihua), 女 , 年龄未知 , 鹤岗市法轮功学员。

【于丽华遭吊刑、铁支棍迫害】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她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在哈尔滨车站被警察绑架到收容站。当晚九点多钟,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察把收容所里面非法关押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叫出去,两手被吊铐在走廊两边的窗棱上,脚尖着地,发出凄惨的声音。于丽华也被吊着脚尖着地,身旁有一个水桶,有一个二十多岁的警察把矿泉水瓶装满水放到于丽华的头上让她顶着,她被吊绑在暖气片上三个多小时,迫害致脑血栓症状,胳膊不好使,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动,完全靠别人帮忙。五十八天后才有知觉,一年以后胳膊才能动,至今胳膊上还有捆绑的印记,不能用劲,公安局警察敲诈勒索家人五千元钱才让回家,她的父母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于丽华又被绑架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再次遭酷刑折磨。她的两脚被戴上铁支棍近半个月,支棍一米长,左右手被铐在支棍上,大弯腰不能动弹,不让睡觉,被泼冷水。狱警让刑事犯天天打骂、虐待她们,踩她们的手。
之后,于丽华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被暴力”转化”、逼迫放弃信仰。辱骂、羞辱、剥夺公民基本人权,被折磨致高血压复发,高压飙到200多。
于丽华的父母思念女儿痛彻心扉,在病榻上先后离世。二零零二年于丽华出狱后,社区、单位人员和派出所警察经常监控骚扰她,影响她和亲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二零零二年四月末,鹤岗二看恶警吴雁飞、所长李树林(中共酷吏)等对法轮功学员实以铁支棍(注)酷刑,被害者有:宫桂花、于丽华、陈艳梅、吴美艳、孙凤玲、姜月秋等十几人。【注】一米长铁棍,两头焊铁环,把人的两个脚脖子套进去,两腿大劈胯分开,然后将两只戴手铐的手铐在一只脚上,身子弓着,坐不直,躺不下,站不了,看守所内规用此刑不得超过7天,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十几天以上,日夜坐在地砖上,吴美艳臀部皮肉坐烂,露出白骨,中共邪党恶人泯灭人性由此可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吊绑/吊瓶勒索钱财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其它酷刑体罚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戴上支棍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逼迫放弃信仰打骂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人身侮辱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严管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非法关押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鹤岗市于丽华、穆秀娟、李国霞遭受的酷刑
黑龙江鹤岗市李桂荣及家人被迫害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道外收容所地址:哈尔滨市<br>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鹤岗市电话区号:0468<br>第二看守所:(3355666和3349999)13904683000	3400001		李树林	第二看守所所长*	3451033	13945761176	3400002		刘正科	第二看守所教导员*	3434969	13904683833	3400003		张福宏	(戒毒所)所长	3343467	13846812233	3400004		游杰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351119	13946760537	3400007		任雪松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427918	13946757617	3528617		孙鲁江	警校副校长	3224388	13904683388	3522009		姚文涛	警校校长助理<p>所长;  0468-3400001<br>副所长;0468-3400006<br>副所长;0468-3400003<br>指导员;0468-3400004<br>传真室;0468-3400008<br>监号值班室;0468-3400009 : 李树林吴艳飞
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br>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br>哈尔滨戒毒所所长:陈桂清 b-0451-82424046、82424093(办)<br>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科长杨某 b-0451-82415994(办) <br>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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