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穆棱市国保大队三人及第二派出所一人共四名恶警,绑架了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常玉梅,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
穆棱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周新生负有责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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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穆棱市公安局 : 周新生 穆棱市看守所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27日 10:00